《刑事案件录》第36章


我和小苏等法医那边有了尸检的结果,便赶回办公室向队长汇报,小苏对着队长说:“头儿,死者女,年龄在二十到二十五岁之间。由于被河水长时间的浸泡,尸体上找不到任何线索。身上没有外伤痕迹,而且死前没有过性行为。但颈部骨骼有轻微的变形。”
队长听小苏说完后,沉思了一会说:“以我的判断,她应该自杀的。”
自杀?自杀你妹啊!人家都说颈部骨骼有变形了。我在心里暗骂到。我见他俩都不说话,便开始说:“头儿,我觉得应该不像是自杀……”
“你闭嘴,你赶紧想办法把我的二十万给我弄回来去。”
我见自己的话被队长打断后,便转身想要离开。队长见我要走,便又冲着我喊到:“给我回来。说吧,说说你的想法吧。烟给我来根。”
我听了后掏了一根烟给队长点上后,我便说:“尸体身上并没有明显的外伤,那也就是说我们基本可以排除暴力伤害致死然后抛尸的可能性。”
队长吸了一口烟说:“那不还是自杀么。”
我也点了根烟说:“死者虽然是在水里被发现的,但她绝对不是溺死的。小苏已经说了,法医的报告中指出死者颈部骨骼有轻微的变形,那就说明她很有可能是被人用力按压致死或者掐死的。直接就把自杀的可能性排除了,所以还是尽快确认死者的身份要紧。”
队长听我说完后,猛吸了一口烟说:“很好,你分析的和我完全一致。那么你俩现在就赶紧去查死者的身份吧,去吧。”
我和小苏又一次被队长打发了出来,准备去核实死者的身份……
“对比了失踪人口,没有发现与死者吻合的。会不会死者不是本地的,或者她的消失家里和朋友认为很正常,所以没有理会?”小苏查了所有失踪人口的资料后对着我说。
我也觉得小苏说的也有道理,既然已经在失踪人口里排查不到,那就得重新更换一下调查的思路。失踪后不被人查觉,说明什么?死者是外来我市的,可能是大学生或者是打工人员,消失了几天不会引起注意。我对着小苏说:“登报吧,希望有人能来认领尸体或者提供信息。”
登报一天后,小苏进了办公室便和我说:“死者身份确认了,今天早上有几个女孩说认识死者,是死者的朋友。并提供了一些信息。”
我听了小苏的话后急忙问到:“那几个女孩呢?你查了么?”
小苏摇了摇头说:“死者和那几个女孩都是从外地来的,就是泡夜店时认识的,谈不上有太深交情。就是看见报纸后过来提供了一些资料。”小苏说完后,我点着头说:“那就和头儿汇报吧,然后礼貌性的请问他一下该怎办。”
说完后,我和小苏便来到了队长的办公室。
“死者,刘小娜,女性,年龄二十四岁。外市人,在我市一家私人企业做人事工作,业余时间经常泡吧。”小苏把死者的讯息告诉给了队长。
队长听完后,看了看小苏,又看了看说我:“为什么呢?为什么死者都死了这么久了,她的朋友不来报案呢?她这几个朋友也有可疑,赶紧抓回来查查。”
小苏一听队长不问缘由的又要抓人,急忙解释到:“几名提供线索的女孩和死者就是普通的朋友关系,最普通的那种。不过她们在报纸上看到死者时也很有点意外……”
我感觉小苏话里有话,带问到:“怎么意外?”
小苏看着我一眼说:“提供线索的几个女孩说死者的微博和微信朋友圈三天前才更新过,所以死者被登报时她们几个才觉得意外。因为三天前死者更新的内容是:最近很烦,有去丽江的吗,来一场艳遇之旅!”
死者死亡时间已经一周以上,可是微博和微信朋友圈最近的更新时间是三天前?这不符合逻辑啊,或者死者的号码被盗用?正当我疑惑时,小苏看我一眼后,又说:“你们不用瞎猜,死者最近的更新社交软件信息时还附带了一张自拍,虽然是从眼睛以下部位开始照的,不过已经确认过,正是死者本人。而且,自拍时还戴了款爱马仕的围巾,好像故意在炫富哦。”
听了小苏的话后我更觉得不可思议了,一周前已经死亡的人,怎么可能三天前还自拍更新社交软件呢?里面一定内有玄机……
第46章 百密一疏(下)
既然死者的死亡时间已经被法医确定超过一周以上,那为何又会在三天前更新微信和微博?想到了可以从死者的微信、微博入手调查后,我便立刻让小苏联系好了网警,调查死者所有的社交软件……
“查过死者的微博,死者的微博前一周至半个月以前,与死者在微博上频频互动的这一个微博名叫扑鲸的人。而且这个微博名为扑鲸的人从十一天前到九天前连续发微发与死者的合影,说是自己的女朋友。”小苏把调查的情况和队长做着汇报。
队长听了小苏的话后说:“那就抓他啊,有嫌疑啊。”
队长说完后,小苏摇了摇头说:“可是时间不吻合啊,我们接到报案发现尸体时只能证明死者死亡时间超过一周。而这个微博名为扑鲸的人正好是从九天以前不再发与死者的合影。顶多就是发些:今日的我,你爱搭不理,明日的我,你高攀不起等等的一些吊丝宣言。看着像失恋了。这就可以说明死者把她甩了。但死者八天前有更过微博,配了一张自己侧面的自拍。”
当小苏说完后,队长想了想对着我说:“你,来根烟。说说你怎么看。奶奶的,烟都抽不起了。”
我把烟整包的丢给了队长后说:“其实这个微博可以查查,反正也没线索么,调取微博注册的资料,查查这个扑鲸。”
我说完后小苏对我点了点头便开始联系网警那边查微博的注册信息去了……
而小苏走后我却在办公室里静静的看着死者的微博……
不多时,小苏过来对着我和队长说:“有线索了,这个扑鲸微博的注册信息上的人叫孙瑶,是名女性,不过看着微博的内容和照片很明显是个男人用的这个账号。”
我想了想后说:“先尽快联系上这个叫孙瑶的人吧。”
我话音刚落,队长便朝着我大声呵斥到:“以后这种话不用你来安排,你当本队长是摆设么?我现在看见你我就不烦别人。你和小苏立刻去查这个叫孙瑶的人。快点!”
无奈,我和小苏只好去查证这个微博的注册人孙瑶……
查好了这个孙瑶的详细信息后,我和小苏便来到了她的工作单位,进行了简单的询问。小苏把扑鲸的微博ID写在纸上递给了孙瑶问:“你好,你看下这个微博账号是你的么?”
这位叫孙瑶的人看了看说:“不是我的,是我的前男友当时用我的身份注册的。这个账号一直是他在用,我可从来不在网上造谣或发布什么反动信息的。”
我听了孙瑶的话,笑着说:“那个,我们不是网警,这些事你不用说。和我们说说你男友的事,他一直用这个账号吗?”
我问完后,孙瑶一眼不耐烦地说:“他用不用和我有什么关系的呢?我和他一个月以前就分手了,分手以后就没联系了。”
这时,小苏突然插嘴问到:“他的真名叫什么?”
“洪泉仁。”孙瑶干脆的回答到。
我听了后想了想说:“他性格怎么样?你和他分手后,他有没有什么过激的行为?”
孙瑶想了想说:“他人还不错,对我也很好。我跟他分手的时候,似乎他很不开心,但是他并没有纠缠我,没有什么过激的行为。”
孙瑶说完后,我看了看小苏,点了点头。小苏见我示意,便和孙瑶要来了她那位前男友洪泉仁的联系方式,但由于两人分手后,孙瑶的这位前男友便搬家了,所以也只提供给我们了一个电话号码,我俩决定也查一查这个洪泉仁……
警局内,小苏把这位洪泉仁带到了审讯室进行审讯。而我则在一侧旁听,并用手机翻看着死者的微博照片……
小苏对着洪泉仁说:“你和死者什么关系?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合照?”
这位叫洪泉仁的男子戴着眼镜,面带微笑的说:“女朋友,哦不,总之就是夜店里认识的就带回家了。警官,你懂的,之后处了几天就分了。”前面的这个男人说完后又交代了一些详细的细节。
小苏听了后朝我递来了询问的目光。这位洪泉仁的话很符合常理,而且从他口述的与死者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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