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杀》第26章


“我不甘心。我不甘心由他做出选择,而我是被放弃的那个。我总要知道,自己败给了一个什么样的人。”
程玮拗不过我。从小到大,无论我提出的要求是不是合理,他从来都拗不过我。他看着我的眼睛,轻轻叹息,然后,用他的手静静握住了我的手。
于是,我通过他的眼睛看清真相:那是一架国际航班,半年前,楚清风赴美开会,在半空里,因疲倦而入梦,或许是个噩梦吧,他眉间蹙结,微微呻吟。那年轻的空姐走过来,轻轻推醒他,问他哪里不舒服。他睁开眼,看到一张光洁灿烂的笑脸,最多二十出头,也未见得有多么漂亮,但青春是无敌的,她脸上那种湛然的晶光是任何化妆品都粉饰不来的。在刹那间,他决定奉她为爱神,将家中糟糠抛至九霄云外。
我终于明白自己的对手是谁——我败给了时间。
三十岁的我,成熟,独立,智慧,温柔,但,不再青春。
我摸一下自己微微松弛的手臂,自惭形秽。
程玮读懂了我的心思,握着我的手安慰:“青春不是永恒的。再美丽的女人也总有一天会老。那时候,楚清风会知道自己得不偿失。”
“我怕自己等不到那一天。”我苦涩地说,“就算十年后那个空姐一样会老又如何?到那时我已经四十岁,人到中年,我永远还是比她更老,更憔悴。”
我握紧程玮的手:“帮我,帮我青春常驻。十年,我只要十年时间。我希望十年后,楚清风看到的仍然是今天的我,而那个空姐,届时会变成空嫂。我要比她更年轻更美丽,让楚清风悔断肠子。”
“用不着十年他就会后悔。”程玮说,“你的好处,又何止于年轻美丽?更何况,楚清风这个人从此已经不与你相关,他是不是后悔,何足挂齿?”
“不,我一定要做到这样。我要在十年后重新出现在楚清风面前时,光彩照人,让他为了今天的错误痛不欲生!”
“楚清风,真的有那么重要?”
我愣了一下,不知道这问题该怎么回答。但是我已经管不了那么多,我只知道,我想看到楚清风追悔莫及的痛苦状,我一定要做到!
“我一定要做到!”我大声对程玮说:“而你,程玮,一定要帮我!
交易
我知道程玮会帮我。我知道。任何事情,任何时候,只要我提出要求,程玮必会有应对的办法。
“我在曾祖父的笔记里看过一种方法。”程玮深深叹息。每当他这样叹息的时候,便是答应了我。“那是一种很古老的借利还息的方式,或者可以形容为:时间存储。”
“时间存储?”
“就是你可以把年龄停留在某一个时段,就像存在银行里一样。但是将来取出来的时候,会有利息。”
我有点概念:“你的意思是说,如果我想在十年里驻颜不老,那么十年之后,我会比四十岁更老?”
“是的。而且,利息相当重。到了那时候,你的身体状况约等于……五十岁。”
“五十岁?”我吃了一惊。十七八岁的时候,以为三十岁便是大势已去;而到了今天,又觉得五十岁已是形将就木。
“所以,顺其自然的不好?”程玮苦劝,“从此你与楚清风各走各路,想想怎么让自己活得更好,何必理会他怎么看怎么想?”
我在心中盘算一回,报仇雪耻的念头仍然压过一切。反正都是槁木死灰,五十岁与六十岁又有什么分别,我决定要得更多,去得更尽,既然要做,就做得更彻底些。
“如果我不只要青春长驻,而要返老还童,那会怎样?”
程玮大愕:“什么?”
“既然时候可以存储,大概也可以透支吧?我希望十年后的今天,我看起来比今天更年轻。然后,随便你把我变成七十岁九十岁。”
程玮又在叹气。我不等他开口拒绝,立刻说:“程玮,帮我。”
从那一天起,我的年龄不再增长——不,我的意思是,在外形上,岁月的流逝不能再带给我衰老,每过一天,我的样子看起来反而会比前一天更年轻。但是智慧与经验,仍然与时间成正比,与日俱增。
三年过去,红颜非但没有弹指老,我看起来反而像是年轻了三岁。因为这变化是非常缓慢而细微的,所以并没有人觉得奇怪,只是有八卦的女同事追着问我用哪种牌子的化妆品。
第四年春天,在我升为部门经理的庆功宴上,程玮看着我,笑赞:“现在的你,名利双收,才色俱佳,楚清风见到,一定气绝身亡。怎么样?报仇大计可要明天进行?”
“不,还不到时候。”
“还不到时候?”程玮一愣,“你不是一直想教楚清风后悔?”
“是,每时每刻都想。他的离弃是我前进的最佳动力。可是昨天你不是刚用透视眼看过,说那个空姐刚刚生产,楚清风已经做爸爸了吗?这时候的我,就算比她年轻漂亮又如何?楚清风根本意识不到。得再过几年,等空姐堕落成中年主妇,人老色衰的时候,我才要惊艳出场,到那时,还不叫楚清风肠穿肚烂?”我像武侠片中大仇得报的绝世高手那样仰天大笑。
程玮也陪着我笑,但是他的笑容有些苍凉。
那以后,每隔一年,程玮便向我报告楚清风这一年的近况,并问我要不要见他。他看起来似乎比我更焦急。
我取笑他:“你是不是怕我在复仇后一下子变成九十岁的老太婆,不能再陪你喝酒聊天?放心,我一天不死,一天都是你红颜知己。我们是忠诚牌老友记,直至生命消亡。”
程玮脸色苍白,叹息说:“我只怕,你最终大仇得报的时候,并不会觉得快乐。那样,未免浪费了太多时间。”
“不会的,我愿意用生命交换那一刻的快感。我要让楚清风后悔。我要让他知道,败给时间的感觉有多么残酷。”
我坚持我并不是输给相貌、智慧、性格、能力,甚至不是输给爱情。我只是输给了青春。那空姐比我的优势,只是在于年轻。也正是因为这样,我才更觉得悲哀,无奈,不战而败。我发誓要让楚清风尝到同样的滋味。要让他知道,对于时间而言,人的喜怒与爱憎是多么苍白,无助。
到了第六个年头,程玮说:“空姐自从生小孩后就改作地勤了,现在走在街上,也就跟平常的家庭妇女没什么分别。而你,看起来只有二十三四岁,年轻美丽,像一朵玫瑰。你们站在一起,高下立见,我包你会大获全胜。”
我暗自算了一算:“不不,空姐今年不到三十岁,也就跟我当年离开楚清风时差不多同龄。这样的效果还不够惊人。要再等几年,等到我们站在一起,会有人称我做小姐,而叫她做女士的时候,才足以令楚清风瞠目。”
然而程玮越来越焦躁,到后来,几乎是在催促我了。
第七年开春,他甚至开始警告:“如果你再不去见楚清风,我就要收回自己的魔法,而且,永远不再见你。”
我不理他,依然嘻皮笑脸。我才不相信他舍得不见我。从七岁到三十七岁,我们一直是最好的朋友,若非如此,他又怎会对我百般包容,予取予求。
但是接下来的几天,我真的再没见过他。给他打电话或留言,也都不见回复。到这时候,我才有点着慌,没有程玮在身边的日子,还真是不习惯。
失踪
我给程玮打电话,发EMAIL,在QQ上留言,但是所有的问询都如石沉大海,杳无回音。我只得屈服了,在他留言信箱说:“好了,我答应你,最近就去见楚清风,把这件事了结。然后,不管结果如何,我做回原来的我。管他老了十年也好,二十年也好,总之我还是你最佳老友。”
已经整整等了七年了。七年中,我想了无数次与楚清风的重逢,应该安排一个怎样的见面呢?是扮作旧情不忘,约他出来到一山明水秀之地,在他为我着迷之后再痛斥他一番扬长而去;还是设计一场盛宴邀请楚清风参加,用自己的风采征服全场男士,从而让他为了自己的有眼无珠痛失佳人而追悔莫及;再或者,设法与空姐接近,成为闺中密友后,再找个周末的早晨不速而访,让不饰脂粉的她与珠光晶莹的我形成鲜明对比,再教楚清风看清楚,当初因为迷恋空姐的年轻美艳而离开我是多么的不智!
我有些心烦意乱,忍不住又想叫程玮出来商量对策,代我抉择。他有透视眼,完全可以预测哪一种方案更能叫楚清风魂销魄散。问题是,我该怎么联络程玮?
我开始每隔半小时就拨一个电话:“程玮,你出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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