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杀》第54章


小阳在一旁,眼神很冷,是一种绝望的光芒,那么活泼阳光的女孩子,眼神里却有着那样的光芒,是一种决绝的妖异。
我走近她:小阳?
小阳喃喃自语:怎么会?怎么会这样?不,不会的,我杀了他,他再也不会变心,你再也不会痛苦,我们都不会再痛苦了。
可绿萝,眼神那样飘渺,飘渺得成了世间的微尘。
我们,亲眼见到了绿萝的死去。
9
警察局忽然宣布了袁光宇死于一种大瑶山里的剧毒药草,小阳拿着那株象一条虫子一样的植物到警察局自首,她的杀人理由是因为袁光宇要抛弃她的姐姐。
而绿萝,则死于自杀。
他们的儿子袁爱生的自闭症在冶疗下有所好转。
那个小男孩儿,有着过份的早熟,我去看他,他拿出一份文件:在我十八岁前,你做我的监护人,好不好?
情蛊在第一次交欢时如果主人控制着不让其雌雄分裂,就会变成一个同体的变种,这种蛊,只能跟在原始养蛊人亲生的孩子身上,生死受制于原始养蛊人,虽然它不会与寄养体同生共死,但却会让其受尽痛楚。
如果以这样来分析的话,那么绿萝身上的蛊是一条变种蛊,它并没有从绿萝身上到了袁光宇身上,而是随着袁爱生的出生而附其身上。
袁光宇被小阳毒死后,绿萝觉得生无可恋,同时也为了让袁爱生不再遭受蛊虫之痛选择了自杀。
但如果绿萝自杀是为了让袁爱生不再受蛊痛,那么,小阳杀死袁光宇又是因为什么原因呢?我总觉得不会只是因为袁光宇要离婚那么简单。
彭宇又在看报上的蛊惑专栏,有模有样地分析。
这世间有一些女子,她们的爱情很简单的,只有生死二字,爱,就一起生,不爱,就一起死,绿萝是这样的女子,小阳亦然。
我继续手头上的工作,没告诉他那个专栏也是我写的。
我的电子邮箱里有来自绿萝的邮件。绿萝说:我不怪他爱上了小阳,只是小阳太冲动,她何必要他死呢?我成全了,他们本应能幸福。我们苗族女子,没有了爱情,本来就已经生无可恋。何况,那只蛊在折磨爱生。我曾经以为它可以为我保卫爱情,却没想到,原来它只是杀死爱情。
彭宇说:人的感情是何其的繁复,岂是一只蛊虫就能够控制迷惑得了?
窗外夕阳如血,我听到了一声幽幽的叹息,仿佛闻到了绿萝的芬芳。
☆、蛊惑·;殊途
有一种蛊,可以使女人恢复少女的容颜,但使用的人会非常痛楚,几乎等同用生命换取容颜。
除了爱情中的女人,没有人能受得住那种煎熬。
蛊惑…殊途
凌霜降
楔子
听到门铃音乐响起的时候,彭宇快速地猫着腰进了书房。
我笑,应该要遇见的,没有人躲得过。
他最近不接一切电话,不见客人,亦不去事务所,赖在我的屋里怎么赶也不走。未了说:我坦白了吧。有一个女孩,很年轻,非说她爱了我好多年。蓝,你让我躲一阵。以表我对你的忠心呀。
啼笑皆非,彭宇何时变身花花公子之类有女孩追到不敢出门?
我只得去开门,门外站的女孩不是普通的清丽出尘:你好。我叫阿殊。请问彭宇在吗?
她的语调淡得几乎是飘渺在空气中,皮肤白皙得接近透明。忽然想起彭宇昨晚形容她的话:象个鬼一样。
在的。不过,他在午睡,你介意进来等他一阵么?我微笑,阳光正好,再大胆的鬼也不选择在此时出门吧?
好的。麻烦你了。谢谢你。女孩走了进来,脚步轻若无物。
一纹风不动,心如粉碎
阿殊坐在我的绿色沙发上,我从未见过一个女子,她的眼睛里同时有着这样的目光,清亮而淡薄,目光如水可以形容一些柔软而温暖的玲珑女子,但她不是,阿殊的目光,是0度的水,似水非水,似冰非冰。早晨的阳光穿过了落地玻璃再透过纱帘,到了她的身上,还是显得那么透明,阿殊轻且薄,象一个11克的魂魄。
我端给她一杯绿茶的时候,为自己的这一些奇怪的形容而有些失笑。人象魂魄?定是我最近奇幻小说看得太多。
你就是那个写报纸专栏的甘蓝?女孩的声音很轻,给人感觉很薄,象隐在风中的丝裳。
是。性良味苦的药,显然未够讨好。我忽然不知自己为何自嘲。
我只是一个在母体存活了三个月就出生的婴魂。我的母亲学过蛊术,她用她的生命蛊生下了我。她死了。为彭宇。而我,则是她留下来继续爱彭宇的人。阿殊的目光,淡泊而明亮,语不惊人誓不罢休。
你的意思是,我是入侵者?我放下茶杯,今天的水煮得太过了。
是的。你的入侵者。请把彭宇还给我。
有风进来,和着阳光扰起了对面少女的发丝,那淡黑色的发丝非常轻,丝丝跃起,瞬间我以为,人当真是有气场的,此刻对面少女的气场就比我强了太多。
我坐在她的对面,纹风不动,心如粉碎。
二谁的爱情至死不渝
晚餐是彭宇百煎不烦的牛排。
彭宇每次做牛排大餐,无非是讨好我。我于是在烛光摇影里笑他:有人爱你,至死不渝,令人羡慕的爱情呀。
彭宇咬牙切齿:我再这样躲下去,怕是会坐吃山空连牛排也买不起。
有时候,事情不需要真的存在,有一些人的坚持,象深海里的冰山一般冷硬不化,还会成长。比如女孩阿殊。
我分不太清是梦境还是现实。
那个女孩,有一个暗绿封面的笔记本。她喜欢用朱红色壳的钢笔在笔记本上写呀写。所有的光线都很柔和,照在那些字体上,娟秀而跳跃。彭宇。彭宇。彭宇。
年轻的男孩有着光芒四射的笑容,单车骑得飞快,淡绿色裙子的女孩紧紧搂着他的腰,象一小株正要攀附生长的藤。那么美好的时光,在流光影年里被雕刻成象。爱情总是美好,只可惜不是事事成全。单车显然不是二十一世纪城市的特有交通工具。可却是二十一世纪的城市新贵们的少年心事。彭宇的相集里,就有那么一辆单车,他说,那是他的初恋时光。
那时我问彭宇:她呢?彭宇象所有男人说起自己的初恋一般竭力装作茫然:不知道。
门铃响的时候,我午睡睡了整整两个小时。梦境连连,是一些镀了金似的旧时光,无关于自己,好梦恶梦皆非。
纯白色裙子的阿殊站在门外,笑得很淡。
那么冷的一个人,冰肌雪骨般,却还要穿上这么纯的白色,我睡意全消:阿殊,彭宇今天是真的去上班了。他舍不得那些铜臭。呵呵。
阿殊照样坐在绿色沙发里,昨天那个位子。我去煮咖啡时,她才开口说话:给我一杯清水。谢谢。
我喝咖啡。她喝清水。我更觉得自己充满烟火。
你不信我说的话。对么?阿殊看我,目光如0度的水。我没有说话。连同梦境,我在这场始终不明所以的故事里,已经失了所有的主动权。
我的母亲死于霍乱。她对彭宇,至死不渝。所以还有我。我爱彭宇。同样会至死不渝。你必须放手。我买下了你隔壁的房子。我会等到你肯相信我。
你可以买卖下这个海滩上所有的房子。但我的邻居上星期来向我告别说他们只是去旅行。中国八十年代的时候根本没有霍乱。一个只有三个月的婴孩根本不可能出世。也许真的有很坚贞的爱情。但当人的肉体消亡的时候,爱情也就结束了。
我最近总是静不下心。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这是一场战争。
那么,这个呢?阿殊递过来一个笔记本,暗绿色的封面在透过落地窗爬行进来的阳光下有着类似奇异的光芒,象梦境中或者回忆里的那些老时光的印记一般,那是一种记忆的淡金色。
可我还是很清晰地认出,那是我在午睡的梦境中见到的那个笔记本。
三谁的忧伤马不停蹄
每天的下午时光,我会坐在落地窗旁的桌子一边享受阳光一边写稿子。阳光并没有直接照射在我的身上,而是在离我三十公分处的原木地板上爬行。
彭宇难得的假日,他捧了本书到连着沙滩上的阳台去。书是用来挡照在他脸上的阳光的。彭宇觉得他的脸不如他爱晒太阳。
我瞟了一眼那本书的书名:。忽然间想起今晨报纸的大新闻是本城巨富林氏家族的林家安病故。立下的遗嘱是寻找十二年前出走的儿子林宇来继承钱财,若儿子寻不到,才由年轻夫人继承。
报纸上说:此举引起本城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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