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亲爱的》第6章


杜若楠一副嬉皮笑脸的模样,他重新坐到位子上,说:“我们什么关系啊哥们,不就是帮我赶走一朵生命力旺盛的桃花么,还用得着要酬劳啊,别这么小气。”
沈宁澜扫了杜若楠一眼后开始算账:“我放着自己手头上的案子来给你赶桃花,不仅浪费了我的时间还让我损失了一笔钱,你说我需要酬劳么?”
杜若楠笑嘻嘻的说:“这次就先记着,等哪次你需要挡桃花了我免费给你用,不收钱。”解决了一个麻烦后,心情舒畅了,杜若楠感觉自己和沈宁澜谈起条件来都底气足了。
沈宁澜想了想说:“不用,我的桃花我会在它还是花骨朵的时候就会毁了它,所以你没有上场的机会。”
杜若楠:“……”
“兄弟,那你说怎么办吧?”
沈宁澜难得厚道的说:“以后想到再说。”
如果沈宁澜要是知道他们今天这出戏被简沫看见了,他肠子绝对要悔青。
在简沫心里,和一个喜欢男人的男人做朋友最安全了,她会把沈宁澜划到安全的范围里,然后开开心心的做朋友。
朋友和男朋友虽然只差一个字,但是这一个字的距离却不是那么容易跨得过。
*****
温馨简洁的厨房里,一个身材纤细的身影在里面忙碌着。
简沫微微垂着脑袋,她手法娴熟的切着食物,铁锅里正煮着东西。
但是里面食物五颜六色,看上去有些怪怪的。
简沫将切好的最后一道食材放进锅里煮了一会儿,她关上天然气,拿出一个干净的碗将锅里的食物盛起来。
她闻了一下味道,脸上像是有期待的光芒。
餐桌上,简沫看着新出锅的食物,拿着筷子踌躇了一下。
“不知道这次味道会怎样。”简沫轻声呢喃。
没错,平常简沫最大的兴趣就是研究食物,她将各种看上去根本不能放在一起做出一道菜的食材搭配一起然后根据自己的心情,煮,烹随意选择。
有的东西做出来味道挺不错,有的则刚入口就让她忍不住吐出来。
那味道简直太美妙,让她不忍再吃。
今天简沫搭配的东西是橄榄油,苹果,胡萝卜。碗里红绿颜色相间,单从菜色上看还不错,就是不清楚入口的味道是怎样的。
简沫怀着忐忑的心情夹了一个切成块的苹果,正准备放进嘴里,小单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它蹭了蹭简沫的小腿肚,然后汪汪的叫了两声。
简沫低头看它,小单黑溜溜的眼睛一直看着她筷子上的苹果。
想必它饿了。
简沫弯腰摸了摸小单的脑袋,说:“看你期待的小眼神,算了,这道料理就先由你试试味道。”说着将苹果放到小单的食盒里。
小单欢快的吃了一口,但是在苹果刚入口,小单飞快的吐了出来,然后汪了一声趴在地上不动了,小眼神都是控诉。
简沫想这道菜或许失败了,但是也许人的口味和狗不一样,简沫不死心的吃了一口,然后她也吐了。
妈蛋,简直太难吃了。
喜欢研究料理的人伤不起。
简沫猛灌了几口水,感觉口中的味道被冲淡了不少,这时桌上的手机来了一条短信。
拿起来一看,沈宁澜发来的。
他约简沫周末去爬S市一座三A级别的高山。
第五章
清晨,简沫在一阵鸟叫声中醒过来的,上次她丢果核砸到别人头上,这次纵使鸟叫声再聒噪,也不敢有任何动作。
简沫揉了揉脑袋,抱着被子坐在床上,眼神呆滞的看着一个方向,她进入了发呆模式。
这时房门外面出现了一点声响,不大,但是足够让简沫听见。
像是小单用爪子在外面挠门的声音。
简沫飞快的从床上爬起来,套上脱鞋,打开门小单的身体顿时向房内倒进来。小单调皮的在地上打了个滚,然后爬起来,晃悠悠的用脑袋简沫的小腿。
早晨被鸟叫声惊醒的坏心情好了很多,小单对于简沫的意义就像是家人,孩子。
*****
植物园里,简沫刚做好热身运动,沈宁澜一身休闲的踱了过来,他走路的姿态不像是来晨跑,反倒像是欣赏什么美景似的。
简沫斜倪了他一眼,轻声嘀咕:“真是妖孽。”
她的声音恰好飘进沈宁澜耳朵里,他愣了一下,然后神色不动的挑了挑眉,他直接将她的话当成赞美了。
自从简沫上次在植物园碰到沈宁澜后,以后的每天早晨她都能在这儿碰见他,然后他们一起跑步,再一起吃饭。
三年来简沫都是一个人晨跑的,现如今突然多了一个人,她也搞不清楚心里是什么样的感觉,只觉得无缘无故多了一个跟屁虫。
沈宁澜要是知道自己被归类到跟屁虫里,他肯定要哭死。
简沫喝了一口白粥,一边剥茶叶蛋一边说:“昨天你的那条短信什么意思?”
沈宁澜早晨吃的要比简沫丰富一些,他用勺子将豆腐脑里的白糖和匀,才慢悠悠的开口说:“字面上的意思。”
简沫咬了一口茶叶蛋,抿嘴嗯了一声。
等将鸡蛋吞进肚子里,又说:“为什么去爬山?你周末很闲吗?”
沈宁澜掀了掀眼皮,淡淡地说:“不闲,之所以去爬山当然是你心理理疗的一部分。”
简沫点点头,原来是这样啊。沈宁澜还真是尽职呢,周末还要陪病人去爬山。不过这样看医生的钱该怎样算?
“沈医生,你这样尽职,不知道钱怎么算?”
沈宁澜一副淡然的模样,用纸擦了擦嘴:“不治好不收钱。”
简沫有些吃惊,沈宁澜的口气像是认定他会治好似的。
简沫当然希望能够医好自己对男人没兴趣这毛病,她被她妈逼的已经快要疯了,不断相亲啊相亲。
但是关于治病方向,简沫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
*****
爬山那天,天气晴朗。
简沫着装轻便,鞋子舒适,肩上被着一个双肩包,里面装有水,和各种各样的零食。
简沫收到沈宁澜的信息,他在她家小区外面等她。简沫住的小区是普通住宅区,而沈宁澜住在她小区旁边的一高档小区,据说房价是天价。
简沫背着包刚出小区门,小区前面停了几辆轿车,她不清楚哪辆是沈宁澜的,因为车子窗户都紧闭着,看不见里面的人。
简沫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她正准备拿手机打电话给沈宁澜,这时一辆车子的车窗缓缓打开,沈宁澜那张英俊的脸露了出来。
他对着简沫说:“不上来?”
简沫抬头望了望沈宁澜,捏着手机快步的朝车子走了过去。
沈宁澜开的是一辆黑色奥迪,车价简沫不清楚,但是她觉得奥迪车标特别拉轰,四个圈有木有,一溜看上去特别有气势。
那些豪车知道了恐怕要哭晕在厕所,什么逻辑啊这是。
连云山坐落在S市的东面,这座山正如它的名字,连绵高耸,直插云霄。
在这座山还没有被开发成旅游景点的时候,它的美景山奇年年也会引来许多登山爱好者。
沈宁澜将车子停到停车场,简沫从车上下来,沈宁澜拿着停车单,然后从车里拿出一个背包。
简沫跟在沈宁澜后面,她抬头看着长长的石阶,吸口气接着往上走。
往往在开始爬山的时候腿特别容易酸痛,沈宁澜步调一直都没什么变化,他的呼吸也很平稳,不像是爬山而像是走在平地上。
反观简沫,她的步伐越来越慢,气息也越来越紊乱。如果不是她每天早晨都起来跑步,她觉着她肯定早就累趴下了。
沈宁澜察觉到跟在他后面的小女人越走越慢,他突然有些不忍心,放慢脚步等她。
简沫终于在落后他一大截的情况下追上了,她弓着身体,上气不接下气的说:“不行了,累死了。”
沈宁澜看到离他们不远处有一个小亭子,他偏头对简沫说:“再坚持一会儿,到了上面就能歇会儿。”
简沫期待的向上看了一眼,当她看见那座小亭子,她觉得刚刚燃起的希望又灭了。
尼玛,这简直要人命,那亭子在她眼里只有一个模糊的影子,距离他们这地方好远呢。她实在爬不动了。
简沫摆摆手,气馁的说:“好远啊。”
沈宁澜在怀疑他约简沫爬山这个决定是不是做错了,虽说他想让简沫吃些苦头,再一个的确是想让她放松一下心情,但是看她累的耍起小性子,他有些动摇了。
但是既然来了,那就没有中途放弃的道理。
沈宁澜声音难得轻柔了许多,里面鼓励意味明显:“我们走慢一点,一会儿就到了。”
他黑白分明的眼睛直视着简沫,眼里落进道路两旁清脆的树影,朦朦胧胧,摇曳生姿。
简沫站在沈宁澜下面的石阶上,她微微仰着脑袋,呆呆的看着他的眼睛。简沫像是受了蛊惑一般,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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