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媚奴重生记》第48章


看过的医生无数,只说他出生时基底便不好,这辈子切忌剧烈运动,大喜大悲,只有…维持心境平和才能活的长久。
一辈子都要活的小心翼翼么?有谁会甘心这样的活法?秦牧当年是怎样的不甘良吟不知道,她知道的只是,后来改变这一切的,是秦牧母族那里的一个远方姨妈。
那位姨妈虔诚信佛,也很擅长给人看面相,秦牧十二岁的生日宴,这位姨妈恰好到云城游玩,于生日宴上见到秦牧之后就一直开始神神叨叨的。只说秦牧的命太怪异,男女互换什么的。秦家人当时都没有在意,这位远方姨妈宴会结束后也就走了,不想一个月之后又回到云城,而且还带回了一串墨紫色的紫檀木香珠,让秦牧戴在手腕上一刻不离。
据秦牧回忆说,自己当年刚戴上那串珠子就觉得有暖流涌入四肢百骸,出了一身汗之后身体竟然就日渐健康了。而且一个月之后竟然比同龄的孩子还要健壮。
秦家人对那位姨妈自然是非常感谢,极尽殷勤之后那姨妈开口道出了缘由,只说秦牧出生在一年中阴气最盛的七月,那一天下着瓢泼大雨,而他在下午六点三十七分降临,是为日沉的酉时。如果在这一天这个时辰出生的是个女儿的话,那命就极好的。落在古代必然是女状元,生在现代也有富贵旺盛的运势。只不过若是男孩儿,则一切反之。
这就是所谓的男生女命。成年之前所有灾劫都无法化解,只能靠着沾过佛光的灵物佑护。然而却不会随手便可招富贵,自己想拥有的一切,都必须依靠自己去取来。
这种命的人一生命盘唯一的一次转折是在成年之后,遇到一个与自己恰好相反的人,狠狠抓牢,两个人结合在一起,才能逆转,各自相成。
然而一定要记住,那个命运相反的人一定要是缘分的遇到,而不是逐个逐个去寻找,否则若是强硬寻到了勉强其人,只会伤及自身而已。
良吟记得前世的自己虽然迷恋着秦牧,然而对他信奉的这些却是嗤之以鼻。直到经历了重生之后她才想到,也许是确有其事吧。
前世的秦牧就一直很笃信这一番命理论,只要身边每遇到一个异性,必然会想办法弄清那人的生辰八字的。良吟记得,就连前世自己与殷清相恋后,决定离开秦牧时,那男人也一直没有放弃对命定的那个真命天女的寻找,只不知前世她死之后,这男人是否如了愿?
呵呵……
唇瓣动了动,良吟深深的吐出了一口浊气。她记忆中的那个秦牧虽然冷血残忍,然而对他手腕上的那串墨紫色珠链和那个传说中的真命天女可是在意得很呢。很好,她今晚便要当着他的面,把这份在意都毁掉!
就算自己从根本上奈何不了他,也要他放点血才好。
心里有了主意,良吟面上的笑容越发的有底气,舒展的眉眼中都透露着几分的甜腻。
她径直走下楼去,大厅中空无一人,走出别墅门口时才见管家匆匆从外面走了进来,差点撞到良吟。
“赵小姐,真是不好意思,您没事吧?”
管家的态度很是谦和,良吟于是眉眼含笑的道:
“没事,本来就没有撞到,只是我待在这里太闷了,想去市区逛逛买点东西,不知是否方便?”
最好是能给她安排个司机车子什么的,不然她口袋里一毛钱没有,想做的事情根本就做不了。
“是,请赵小姐在这里稍等一下,我马上安排下去。”
管家说完就走了,一副行色匆匆的摸样。良吟站在原地等着,心里有些怕管家太忙了忘了她这边。
不想两分钟不到,就见一个容貌清秀的女佣拿着一款镶有亮片的皮包递到她手里道:
“司机已经安排好了,正在大门外的车库等着小姐。”
良吟拿着包,觉得有些分量。把拉链一拉,发现里面放着一叠厚厚的红色钞票,旁边还夹着一张烫金的黑卡。
待走到门外坐上那辆墨色的保时捷后,良吟心情愉悦,忍不住吹了个口哨,只觉得秦墨那变态竟然没有限制她的行动,这可真真是好极了。
“小姐想去哪里?”
长相憨厚的司机问了两遍良吟才回过神来,方道:“到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段后停下便可。”
说来惭愧,她是前天从离岛到的这里,可是两天时间了,她竟然都不知道自己是在哪个城市。不过在数十分钟,车子便进入了市区,而她也终于知晓,原来自己现在所处的竟然是与云城交界的省会城市Z市。
Z市是大城市,良吟前世虽然一直窝在云城,却陪着秦牧来过这里几次,印象最深的就是这里琳琅满目扎堆云集的国外大牌。曾经的她就是这般深深的沉醉于那样的奢华生活,靠不停的购物和挥霍来安抚她飘荡无依的内心。
再次回忆前世的生活,竟然觉得恍然如梦。
“小姐,到了。”
司机的声音令良吟回神,良吟抬头随意的看了眼窗外,指着正对面的装饰清雅的咖啡馆冲他道:“五点之前回来这里接我,在这之前随便你去那里。”
说完拿着包下车,径直往刚才瞄到的话吧走去。
手指娴熟的播出一连串的号码,铃声只响了2秒钟不到就被人接起,良吟不由失笑,那人倒还是一贯的快手。
“喂。”
电话那头传来男人粗噶的声音,听着很是沧桑。光听声音很让人误会年龄很大了,然而良吟却是知道,电话那头是怎样一样年轻的娃娃脸。
那是她前世的死对头,也是秦牧手下的第一心腹,阿步。
云城人人都传说秦牧有黑道背景,然而只因他在商业场合都以正经的生意人自居。是以又让很多人都摸不清楚。只有极为亲近的几个人才知晓,秦牧在云城底下黑市确实是极为猖獗活跃的一支。
军火,色|情和毒品这三类中他就占了后两者,尤其是毒品,虽然搞得万千家庭家破人亡,然而确实谋取暴利的买卖。这些秦牧做的极为隐秘,都是交给自己极为信任的心腹以底下暗桩的方式在交易。而替他打理这一切的人正是阿布。
之所以说两人是死对头,不是没有原因的。本来两人其实在同一阵营,都是为秦牧效忠,只是分属的领域不同而已。可是不知道她那里得罪了他,只记得有记忆以来,阿步对她的态度一直就是阴阳怪气的。
在自己还在秦牧面前得宠时,他便看不惯她的奢华糜。烂骄纵得意。而自己亦很看不起他的自以为是。因此两次见面都是针尖对锋芒必要吵闹一番的。
只是让她大跌眼镜的是,后来她恋上了殷清想方设法脱离秦牧时,最后暗中助她一把的人竟会是他,良吟至今还记得那一夜她终于用言语激的秦牧勃然大怒之下把她赶出去的时候,阿步站在繁密大树阴影下对她说的那句话:
“走了就别再回来,那个男人如果能给你安定的生活,你要惜福。”
那是唯一一次,她从他嘴里听到的暖心的话。
后来她跟了殷清,后来殷清的未婚妻出现,再后来,她死之前的一星期听说他出事了。原因是他和一直死心塌地追随的秦牧决裂了。把秦牧毒品的所有暗箱操作交易都卖给了警方,后来听说是被秦牧处理掉了。
关于他为何会突然背叛秦牧,良吟其实早就知道了原因。
有种人被称之为天才,是因为他们天生就在某种领域比常人更敏锐更洞察力更强烈。而阿布,就是天生的阻击手。只要他拿枪在手,面前即使隔着一堵墙他也能精确的打破那人的脑袋。
阿步原名吴兴,与妹妹吴雅在孤儿院中长大,吴雅长得很美,美到住在城市西角平民窟里时经常有人不轨,有次在有人要欺辱她时,被归来的吴兴撞破,他恼怒之下竟然错手杀了男人面临坐牢。前途一片愁云惨淡时,秦牧向他伸出了援手。这个男人一贯擅长以救赎者的姿态出现,轻易就把人驯服投入他麾下为了他卖命。
吴雅长得很美,然而兄妹两人投奔秦牧过上安稳的日子没多久她就得了急病,秦牧那时候为了救她耗费了很大代价,竭尽心力,没想到最后她还是不治身亡。
阿布之后就把他当成自己的大恩人,根本就不知道其妹死的蹊跷。说起来,吴雅的死因,也是有次秦牧喝醉酒之后把她错当了吴雅说出来的。
吴雅是被秦牧强|暴的,加上她本来就体弱,又有轻度的抑郁症,秦牧威胁她若是敢说出来就把她丢给下属们把玩,这样日日夜夜,明明心里有着莫大的恐惧却不能对着唯一的亲人寻求庇护。如此一月不到她便去了。
阿布后来会背叛秦牧,是因为他终于知道了妹妹的惨死。所以才会不管不顾用玉石俱焚的手段向秦牧报复。
而现在,知道这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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