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傻女春福》第11章


前来迎亲的男子心里都是乐呵得意的,拖泥带水那是能给家里带来好日子的福气,不说往后日子如何,这却是让人艳羡的好兆头。
季成忍不住回头看向那个盯着锅里饺子直咂巴嘴的小丫头,黑眸忍不住如含了水般的温柔。走过去拉着她在小饭桌旁坐下来,今天柴火烧得旺盛,饺子在翻滚的汤水中沉浮,应该熟了,他还是用勺子捞了一个出来,拿筷子夹开挑了块肉末送到她嘴边:“你尝尝,熟了没?”
春福还是第一次被一个男人喂食,垂着眼将那点羞涩掩藏,来这里快一个月不说味道好不好,连点肉味都难见着,此时只觉得吃到了这世上最好吃的东西,咽下去,抬头眨着两只盈满亮光的眼,声音软而娇憨,手下更是拍着自己的肚子:“好吃,饿。”
季成低头尝了一口,饺子里的菜容易熟,肉却不好把握。熟了后,将饺子装进一个看起来秀气雅致的新碗里,连生嫂子和他说了家里添人也要添副碗筷,他在镇上一眼就看中这个。
他在她对面坐下来,又用醋和辣椒末调了蘸料推到她面前,见她神色不对劲,疑惑道:“这是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吗?怎么眼睛红了?”
春福本来喜滋滋地正要动筷子,在看到他那个破了一角的碗里装得全是被煮烂的饺子时,心上一阵难过,而自己碗里的都是完好无缺的,味道也该是最好的。
她不明白了,这个男人到底是为什么对她这么好?他不替自己惋惜难过吗?别人笑话他和个傻子在一起,帮不上忙就算了还得他花功夫伺候,他这般委屈自己,把好的让给她还一脸快活,他才是个傻子。
有人说人的品行如何是从细微处看出来的,正因为她不傻才无法心安理得的接受,既高兴又心疼,情绪太多还陷入无限循环的死胡同,乱了她的玲珑心。
春福将自己的碗推过去,固执地要他一块吃。
季成也留意到她看了自己碗里好几次,心下一暖,摸了摸她的头发:“真是好娘子。你饿了快多吃些,这些不吃掉就可惜了。”她却看他不动筷子就端坐在那里,倔强的很,季成在她的瞪视中败下阵来。
吃过饭季成将厨房收拾好又将两人的衣服泡在水里揉洗着,春福坐在炕上晃着两条腿看他前前后后的忙活,他的身材健硕硬朗,一举一动中都透着英气,做这些女人家才做的事情看起来有几分生硬。
他在屋子里挂起一根草绳,把衣服拧干后晾在绳子上,他喜欢干净整洁,两件湿衣服放在那里不好看不说,他看着也难受。只是忙完手里的活却真不知道要做什么才好,春福两只无辜单纯的眼睛一直追着他走,现在两人只能大眼瞪小眼。
季成不知道别人家成亲要做什么,他想了想拉着春福坐在门边看雨喝茶,茶叶是最为劣等的粗茶,就是如此也不便宜。大户人家坐着赏雨是为闲雅情趣,他们却是算不上,不过心中宁静安然。
春福的眼睛却一直在他身上,看他端起茶碗喝茶,偶尔回头和她说两句话,他们之间不像夫妻,更像是大人在看护着年幼的孩子。这场亲事虽不风光,却让她对往后的日子充满期待。
这一夜他们并没有洞房花烛,春福看向他的眼睛像是一汪清潭没有半点欲色,他给她倒了洗脸水,自己上炕铺被子。他的肩膀宽阔,在那里半蹲着有几分爹娘身上才有的感觉,亲切又舒服。她顿时觉得好笑,别人成亲此时该是红罗帐暖,情意绵绵,这天地间只有彼此,可他们两个却在这等好日子里做着老夫妻才做的事,她真想问他,他是娶媳妇还是娶了个女儿。
季成等她洗完躺好才走到外间去洗脸,用她剩下的热水擦洗过身子,回到屋里吹了油灯,霎时间黑暗来袭。他们两人之间隔了一指宽的距离,春福并没有睡着,转头看向他隐隐的轮廓,心里叹息一声,这个人怎得这般呆?
整个屋子里她清楚地听到他的呼吸声,不过片刻功夫,他居然……睡着了。春福却辗转反侧,直到半夜雨停了才渐渐生出困意。人虽好,却是不解风情得厉害!
季亮和巧云冒雨回到家中,季鹏彼时正坐在屋檐下看着落雨直叹气,见儿子和儿媳狼狈地回来便知道事情没成,脸上的阴云更沉,重重拍了下大腿:“季成不答应?”他还是想从儿子嘴里亲口听到答案。
“他拿当年爹娘们立的字据说事,里正也没办法。”
季鹏冷笑一声:“光说有什么用,能拿得出东西才行。季成大字不识一个,随便给他个带字的字条他都能当成字据。必须得亲眼看到,不然这东西他怎么着都得给我吐出来。”
季亮读过两年书常用的字还是识得的,季成向来精明,怎么能从他手中拿到字据让他把那两桩首饰给吐出来,季亮却是想不出办法来。
季鹏攒眉深思一阵,像是在挣扎一般,良久才开口:“没了脸面总归比没了命强,你这几日也不用去地里了,去盯着看季成什么时候不在进去找找,字据能找得到就找,找不到拿到东西也算。”
季亮不乐意:“爹,不请自来入门那是贼。咱们再想想别的办法,一定能弄足银子的。”
季鹏蓦地睁大眼,怒气冲冲地喊:“你能等,你大哥等得了吗?你是不是怕你大哥回来我们不和你亲近了?养你这么大,没和你说过为人不能妒不能怨的道理?现在季坤才是你的亲大哥,早点把钱凑好给那帮地痞无赖送去,把人安然无恙的带回来才最要紧。”
季亮打心底里怕季鹏,他虽然很疼爱自己,可是打起人来也不手软,次次要把他打的皮开肉绽才停手,所以他半点都不敢拒绝,赶忙应了。
季鹏不耐烦地挥了挥手:“你娘给你们留了饭,快去吃吧。”
直到夜里睡觉时,巧云才敢开口问:“季亮,这是怎么回事?爹怎么好端端地让我们跑去找你大哥闹?季坤……他又是谁?我不想你去做那丢人败兴的事儿,爹干嘛不自己去找。”
季亮叹了口气,听着外面的雨声只觉得心烦意乱:“季成才是我的亲大哥。季坤,他是我堂哥,是爹的亲儿子。爹那辈总共三个兄弟,大伯十岁那年掉进水里淹死了。二叔……爹要比老三大十几岁,成亲又早,我刚懂事那会儿正逢朝廷征兵去打仗,堂哥躲不过就去了,哪知道好几年都没音讯,那次去的人一个都没回来,等在家里的人只当他们都死了,娘伤了身子没法再生,爹这才想到过继一个儿子养老送终。现在,亲儿子就要回家了,就算是个地痞无赖,他们也高兴地很。以后嘴上有个把门的,不该说的别乱说。”
季亮这一夜都没睡踏实,他已经感觉到了自己在这个家里的位置已经没有那么重要。他再孝顺终归不如人家的亲生儿子,季坤的回来,让他觉得自己的生活被打乱了。还有,他去偷季成的东西去救季坤,他心里甘愿吗?如果神不知鬼不觉还好,要是被发现怎么办?
爹会打发他去也是想着就算被抓到他也是老三家的亲儿子,别人也不好说什么。身边的人已经发出了鼾声,让他更无法安睡。
☆、第十一章
春福醒过来时外面天已大亮,身畔空无一人只留下叠放整齐的被褥,她拉起薄被盖在头上暖意浓浓,唇角上扬。外面鸟鸣声阵阵,偶有他沉稳有力的脚步声,虽然知道以后得日子会清苦却依旧觉得惬意与安稳。
那脚步声越来越近,在进屋时放轻许多,季成刚挑起布帘就对上她水润的眼眸,笑着坐在她身边,摸了摸她的头发,一副哄孩子的语气:“睡好了吗?我做了早饭,吃完我们去祭拜爹娘。”,
春福利落地爬起来,摆放在她左手边的是昨日那件嫁衣,喜庆的红像是一把烈火烧红了她的眼睛,顿了顿拿起来套在身上,腰侧缝有同色衣带,她正要打结被那只有力的手拦下来,只见他动作熟练,衣带在他手指间穿梭,在拉紧的时候他放慢了动作理出个平整好看的结。
他抬头时一双狭长好看的桃花眼里含着点点笑意,就像从树叶间撒下来的碎光好看又清新,清朗富有磁性的嗓音在整个屋子里回荡:“下地去洗脸。”而他曲着腿叠被子,俊颜惑人。
农家人整日里吃得都一样,季成因为家里人口少,碗里的米粒要多些,不像在娘家时大嫂像是把每个人的量都数清楚了,到人手里时如同和清水一般,亮得能看清碗底有几颗米粒。
春福洗过脸漱完口,伴着今儿清凉的风,雨虽停了太阳却不见踪影,却让人觉得舒服。季成做了饼子,味道算不得好而且太硬了,一口咬下去嚼了又嚼腮帮子都发酸,就着米汤才咽下去,桌子上还有一碟腌制的咸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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