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叔有礼》第117章


沈寻有些气恼,伸手推了他一下,手自然垂下时,力道还没完全收回,不但身上的被子落下,手还打到了身旁的床栏上,“哎呦”一声。
“疼吗?”段长风拉起她的手,左看右看,还好没受伤。
这不废话吗,你的手打上面看疼不疼,刚想指责他两句,又看到他的眼睛垂在自己胸前,流连忘返。
她连忙把被子往身上拉了一下。最近这段时间,发现自己身体发育异常猛烈,可能长的速度太快吧,胸脯都是酸涨的,较之前的扁平,变得凸凹有致,你妈,看什么看,再看把这两坨肉长你身上。
“有没有事?”段长风拿起她的手在嘴边吹了吹,眼睛还是有意无意地瞟向她,几个月的时间,居然长大了。
沈寻不悦地瞅着他,你确定是问有事没事,还是借机大饱眼福,看看,使劲看,穿着衣服呢,又没光屁股,以前夏天穿着短袖衫,还故意把胸前的两个扣子不扣,若隐若现的,现在虽然是贴身衣物,可包裹的很严实的,你能看出个毛,她索性大大方方的,还故意把胸脯挺了挺,挑衅地看着他,那意思好像再说,看着吃不着,馋死你。
段长风果然眼神变得幽深,清了清嗓子,艰涩开口。“昨晚睡的好吗?有个黑衣人经过我的窗口,不知道是不是跟踪我们的,所以最好是跟着我,不要自己乱跑。”
“啊!”沈寻本能的以为,会不会是慕寒月派的人,心里还真有些惴惴不安。
“听到我说话没有?”段长风的眼睛还是盯着她看。
你妈,再看,不是都说有黑衣人了吗,你能不能先想对策,再想骄奢淫逸的事。
“有我在,没事的,不用担心,就是我们稍加小心些即可。”段长风口气是那种让人一听,浮躁的心情就能平静下来。
有我在,她知道什么意思,不行,无论如何,这个客栈不能待了,得赶紧离开。
“赶紧出去,我穿衣服。”沈寻大声地说。
“不需要我帮忙?”段长风神情自若地问。
天呐,小爷穿个衣服还需要帮忙?无视就说:“不需要,赶紧走。”
“你手不是撞到了,不方便吗?”那表情真挚的,真的像是舍己为人,仅仅想帮她而已。
“不需要!”沈寻嗔怒地看着他。
段长风扬了扬眉头,叹了口气说:“那我在门口等你。”
在门口,还不赶紧的滚,废什么话啊。
段长风笑了一下,站起身走了出去,并关上门。
沈寻终于松了口气,刚拿起旁边的衣服,还没套在身上呢,门又被哗啦打开,她一惊诧,手里的衣服都掉了。
只见段长风脸上挂着欠扁的笑,露出个脑袋,问:“真的不需要嘛?”
“你有病啊!”沈寻瞪了他一眼,气不过,拿起身后的枕头,朝他砸了过去。
段长风嘻嘻一笑,迅速把门关上,枕头撞在门上,反弹了一下,又落在地上。
再穿衣服,老担心他会进来,时不时的瞅着门口,还好,他没再出现。
之后三人下楼,吃了早餐,结了房钱,又继续赶路。
沈寻因为心里有些不安,再看路上的行人时,都像是来找自己的,她忍不住对身后的段长风说,“去秦家堡一定要经过这条路嘛?”
“也可以走其他路,不过这条是正道,最近,也最好走,其他的路,我就比较曲折,并且远。”段长风说。
“不如我们走其他路吧,你想啊,监视我们的人,肯定已经想到我们会走这条路。那我们偏偏就走偏僻的路,也容易把他甩掉。”沈寻说。
如果段长风所说的黑衣人真的是来找她的,说不定已经扮成了普通人在跟着他们呢,这么来来往往的根本分不清谁是跟踪者,这条路,又宽又平整,只有旁边两排树,连个荫蔽的地方都没有,一眼就能知道她到哪里去,说不定过不了几天就会有人到秦家堡去捉她。
走小路就不一样了,人少,如果有那么一两个人,分辨起来也容易,七绕八绕也容易把跟踪者甩掉。
“不一定就是针对我们的,不过你说的也有些道理,最主要的是小路景色宜人。风景优美,只要晚上能赶到秦家堡就可以了。”段长风说着又回头对朱重说:“咱就走小路吧,不着急。”
“是,爷!”朱重恭敬地回答连忙调转马头,心里嘀咕,这爷现在对沈姑娘真是言听计从。
这曲宛城果然名不虚传,据说四季如春,现在虽然是夏季,却丝毫也不感觉炎热。
石子路有些有些凸凹不平,两边是茂林矮丛,鲜花烂漫,蝴蝶蜜蜂蹁跹其间,景色确实不错,十分的幽静,眼看着太阳快西垂了。
“段长风,你感觉一下,这附近除了我三个人,还有没有其他人?”沈寻看到如此的美景,一扫刚刚心中的沉重。
“你胆子这么小,早知道你这么没出息,就不告诉你了。”段长风笑着说:“放心吧!有我在,这天下没有人敢把你怎么样。”
沈寻撇了撇嘴,这是吹牛逼。
段长风突然神色一凛,连沈寻都感觉到他身体的异样,连问:“怎么了?”
“嘘,前面有人。”
段长风加快马速,朱重也慌忙跟上,感觉不远处有声音,循着声音追去,并没看到人。
由于距离太远,天色微暗,草木太深,段长风也看不是很清楚,只听到一声惨叫,草木中晃动了一下,朱重眼疾手快,随着草动的方向追了过去。
段长风并没有继续追过去,而是飞到那个被杀的人旁边蹲下,看时,绕是他艺高胆大,也忍不住皱眉头,他转动死者的头仔细观察,
沈寻也跳下马,赶了过来,段长风听到脚步声,头都没抬,气定神闲地说:“你还是不要看了,免得害怕。”
沈寻不服气,不就是个死人吗,谁会怕,她走上前,看了一眼,就这一眼,心吓的拔凉拔凉的,不禁心惊肉跳,倒吸一口凉气,连忙捂住眼睛,怕段长风说她胆小,深呼一口气,又把手拿开,只见那人整张脸皮一惊被揭下来,血肉模糊,根本看不出本来面目,她忍住眼睛的不适。忍住想呕的冲动,又把脸转向一边。
只听段长风说:“此人剑法极快,一剑毙命,伤口只有一点,几乎没有流血,并且位置很准,看来杀手经验比较丰富,死者衣物破烂不堪,倒像是乞丐。”
沈寻又定了定心神,瞅了一眼,拿起一根树枝,拨弄了一下死者蜷曲的手,“手指纤长,皮肤细腻,应该是个非富即贵之人,可以肯定绝对不是乞丐或者普通百姓,常年劳作,为生活奔波的人,手不会如此圆润光滑。”
段长风抬头看了她一眼,眼睛里露出赞许,“没错!那问题就来了,为什么要毁他的容,为什么要让他看起来像乞丐?”
沈寻努努嘴说:“死个乞丐,当然没有人会在意,就是是为了掩盖死者的身份,或者是隐藏什么,只不过这样做,有时候会欲盖弥彰,弄巧成拙,”
“如果不是乞丐,家里少了人,家人一定会报官的。”段长风自言自语说:“就算报关官,谁也不会想到是这个乞丐,案子可能最后不了了之。”
段长风站起身,拍了拍她头,说,“看不出来,你还有些小聪明,敢不敢帮我把死人抬到路边儿?”
“别拿你摸过死人的手拍我。”沈寻连忙把头侧向一边:“我敢,我敢先跑。”
说完就自己先跑到了路边儿。
☆、019:这个毒中的有点严重。
沈寻费力地从一人高草木中,钻了出来,看朱重还没回来,就问:“朱重会不会追上了那个凶手?”
段长风观察了现场之后,就把那个死尸从草丛里拖出来,放到路边,自言自语地说:“放这边就容易被人发现了,最好我们去报官。”之后听到沈寻的问话,又说:“他追不上。”
“追不上?追不上,你还让他去,你不去?”沈寻丢给他一个大白眼。
“我也追不上。”段长风把尸体放好,那人轻功不错,接着又蹲下来,仔细观察。
这是看上瘾了啊,还是看出感情了,在草木中看,又拉出来看,你不是牛逼哄哄的吗,也有不行,追不上的时候啊。
“你看此人的手,虽然皮肤润泽,但并不紧致,可见并不是年轻人。”段长风一边看,一边说,“衣服虽然褴褛脏乱,但是衣物的料子却是上乘的,可见衣服是被人故意撕破的。。”
这不是废话吗,小爷早都说了,不是普通人。
沈寻这时真的很佩服他,看到那么一张脸,他居然不吐,不呕,还能心平气和的。
“你看他右手拇指和食指。”段长风把死者的手拿起来,仔细辨别。
沈寻头皮有些发麻,眯了一只眼睛去看,可距离太远,看不清楚,索性硬着头皮蹲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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