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啸大汉》第118章


张放高举双手,示意众人安静:“慌什么?你们听不出来么?这吼声有愤怒,更有恐惧。莫说他出不来,就算出来了,他也不敢攻击我。”
张放慢慢掀开青铜面具,语调缓慢而清晰:“因为我是堂堂正正与他正面决斗,击败并俘虏了他,他是我的战俘。”
张放这句话,是用胡语说的,与其说他是说给扈从与守卒听,不如说是提醒与警告阿罴。
果然,阿罴听了,咆哮声渐息,呼呼喘气,眼里的凶焰渐消。这阿罴虽是野人,不通情理,但却有最朴素的弱肉强食,强者为尊的本性,否则郅支怎会让他来当最后的守卫?
胡人勇士决斗,有不成文的传统,谁输了,就将自己的性命包括妻女财产一并输给胜利者,绝不耍赖。这是一种根深蒂固的原始价值观,也是在草原立身处世的准则之一,没有人敢违背,包括阿罴。
他的的确确是在面对面的情形下,被眼前这个虽有强大兵力却弃而不用,孤身与他单挑的少年所击败。他输得堂堂正正,无话可说。
于是,扈从与守卒惊讶地看到这一幕:这个堪比熊罴的巨汉,费力地挪正双膝,向张放俯,笆斗大的脑袋叩在泥地上,砰砰有声,光听声音都痛。
“很好,看来你还是懂规矩的。”张放走近栅栏,凝视那双近似老虎的吊睛,从怀里掏出大马士革匕,递给阿黑,“你的前主人郅支已经死了,现在我是你的主人。你不会起誓,那就用血誓来证明,你将终身效忠。”
阿罴接过匕,握在那蒲扇大的手里,匕简直就像玩具。但在拔出匕时,阿罴的眼睛却亮了,是不是好钢,谁都识货。
寒光一闪,粗黑的左脸颊又添一道血槽,然后是右脸颊再来一道。血肉翻卷,鲜血涔涔,触目惊心,但阿罴却眉毛都不动一下。
“梨面啊,呵呵。”张放暗暗点头,不忘本,念故主,果然要得过。
匈奴单于死,阖族上下,俱梨面割和泪而祭,这是匈奴丧礼。阿罴这样做,既是祭奠前主人,同时,也等于是对新主人起了血誓。
血誓一成,阿罴就是张放的奴仆了,至死不背叛。
众扈从齐向少主祝贺,个个喜上眉梢,有了这个生猛得不似人类的大家伙扈从,他们肩膀的担子可就轻多了。
正当众人七手八脚打开囚笼之时,槛外传来人声:“张公子何在?犀月王屠墨有请。”
张放露出笑容,总算来了。8
第一百三十七章 【布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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犀月王屠墨派来信使,邀请张放前往犀月部族地,楚河上游的弓月谷会晤距离有二百多里,不过一日夜行程,说远不远,说近不近。但无论远近,张放是一定要去的。
张放谢绝了甘延寿派军队护送的好意,只带上他的扈从队,莫看只有区区十多人,但其中一人,足可以一敌百,隐藏属性极高。
人熊阿罴。
这巨汉非但生命力旺盛,愈合力也异于常人。他的伤势对一般人而言,也算是重伤,起码得躺个把月,还得小心别让箭创崩裂。阿罴却不过七八日就好得七七八八,活动无碍。虽然这里面也有张放的缝合之功,但阿罴的自愈力之强大也可见一斑。
所有人都骑马,但阿罴的体重,没有一匹马能承受,所以他只能乘骑橐驼。而他的巨型木棒与已经修补好的铠甲,则打包由另一峰橐驼驮运。橐驼速度虽不如马,但论长劲却比马强多了,走长途并不比马差多少。
大伙对这位新同伴,初时都不太敢接近,只有张放与青琰除外。张放是主人,自然没得说。青琰却是因为替阿罴治了几天伤,渐渐了解这个外貌凶恶的野蛮人,其实没那么可怕,只要你对他释放善意,他也会回报温和。
而阿罴也对青琰格外友善,很愿意听她的话,以至于大伙取笑道:“青琰,不如你认他做哥得了。”
青琰则摸出飞刀做势欲击,说话的人赶紧跑开。
说来也怪,扈从多畏惧阿罴,而阿罴则好像有点害怕张放,而且明显不是奴仆敬畏主人的那种害怕。他从来不敢正视张放的眼神,个中原因,或许只有二人心里明白。只是张放不说,阿罴不会说,别人看着虽奇怪,却难明其故。
按信使所言,只需一日夜,第二天午后就能抵达。傍晚时分,信使带张放一行来到一个小部帐休息。信使明显与部帐首领很熟,尽管没有透露张放一行的身份,仍然得到热情的欢迎。
入夜,安排好岗哨之后,陶晟得到通知,少主要见他。陶晟不敢怠慢,交接后即刻前往——只是他不知道,此次晋见,非比寻常。
陶晟进帐时,看到帐子里只有少主一人,正低头看着案上摆放着的一幅帛图。陶晟一路随少主西行,不止一次看到过,少主用羊皮绘制地形,各种草图积了满满一箱。而这幅帛图,就是在整理了大量草图的基础上,汇总而成。
阿里穆曾有幸看过一眼这幅帛图,对陶晟说过这样一句话:“这幅帛图,是我见过最好、最精良的西域北道地形图。任何一位大商人,都会不吝高价购买。”
陶晟除了自豪,丝毫不觉奇怪,这一路行来,少主知识之渊博,早令他们习以为常。能把寻常之物变成天雷,测绘地图算什么。
“陶护卫来了,坐吧。”张放抬起头,肃手示意。
陶晟垂首躬身:“在少主面前,岂有小人之位,小的还是站着好。”
张放笑了笑:“只是让你提前适应一下而已,或许很快就有你的坐位了。”
这话有点奇怪啊,陶晟莫名抬起头。
张放向帐角一个黑漆箱子一指:“知道那里面装了什么吗?”
陶晟隐约猜到一点,却只能说:“小的不知。”
“还记得郅支城地宫里的情形吧?这箱子里装的就是其中一部分。”
郅支城地宫?呃……陶晟连忙移开目光,当日他也是进入地宫的人员之一,那里面的情景,他一辈子都忘不了,甚至梦里都曾多次出现过……
“追逐财富,是人的本性,就连君子一样爱财,只是取之有道而已。”张放正色道,“陶护卫,如果给你一个选择,让你在这里待三年,然后给你一箱财宝,你会如何选选择?”
陶晟愕然,一时不知所措,喃喃道:“这、这……怎么会……少主说笑了……”
张放凝视着陶晟,安静不语,待他消化得差不多了,才继续道:“摘星城是甘都护与陈校尉应我的要求而保留的,我是这座城的主人,但我无法留在这里。所以需要派驻一人,代表我,与康居人合作,联手打造一个新城。”
陶晟吃惊地瞪大眼睛:“少主……我……”
张放语速很快,不断放出新信息轰击陶晟:“如果你愿意留下,只需三年时间,我敢保证,你可以积累下不亚于这一箱子财宝的财富——如果不够,你可以找我补足差额。”
张放说完之后,就不再多言,让陶晟慢慢消化。
陶晟离开的时候,脚底都是打漂的,与平日坚实的脚步完全不同。张放让他考虑一个晚上,不用急着回答。
是的,张放无法在这里呆太久,他必需安排一个合适的代理人。在他的扈从里,从各方面考量,勉强只有一人合适,就是陶晟。
陶氏从父辈起,就是富平侯府家人,陶晟是家生子,在这个时代,属于最忠诚可靠那一类。他们的命运,是与家主及家族共存亡的。从这一点上说,陶晟确实可以代表张放。而且在众扈从里,陶晟也是为数不多几个能写会算之人,并且性格也沉稳,思维灵活,没有比他更合适的了。
张放要郅支城,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更有深远的考量。
陈汤灭郅支,等同于霍去病破龙城,都属斩首行动。首虽斩,但肢犹在,匈奴并未灭亡,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在东汉,在三国,在南北朝,匈奴人依然依然像牛皮糖一样粘在中原王朝身上,伺机搅风搅雨,甚至给汉民族带来深重灾难。
历史上这场诛远之战,使汉家天军威震西域,若能趁热打铁,以西域都护府为基地,以郅支城为支点,撬动整个西域甚至中亚,挤压匈奴人的生存空间,很有希望将匈奴人彻底逐出漠北及西域。可惜当时的汉元帝无心外事,加上国力已开始走下坡路,白白放过这大好时机,未能将这场远征之战利益最大化。而匈奴人经过数十年喘息之后,很快又复崛起,于东汉初年重新为患,至使丝路“三绝三通”。遂有邓禹击胡,耿恭孤守,窦固出征、班超出使……即便如此,几百年下来,匈奴人依然顽强存在,最终成为五胡之乱之首恶。
匈奴人就像蝗虫,杀不绝就要驱逐,一点机会都不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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