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有盟主》第91章


卫英迷迷糊糊的趴在桌子上睡了一会,便已经完全没事了,毕竟卫英可是一个武功高强的人,这点酒对他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要不是为了陪石亨这个人,他才不愿意喝的烂醉如泥,酒是个好东西,可是过量了就不是什么好玩意了,起来在外面放了一泡水,就已经完全没有问题了。
此时,探龙枪正静静的放在他的身边,早已擦得干干净净,老刘头在一边拨弄着火堆,将小店内烤的温暖如春。
“醒了!喝点肉汤提提神,这大同,每年一到这个时候,别的东西吃了都不管用,就这羊肉过瘾。”老刘头在一边说道,顺手给卫英倒了一碗肉汤。
卫英做起来,围在火堆旁,慢慢的喝着肉汤,“对了!那个曹家在大同是什么地位?”
老刘头一愣,“你怎么问起曹家来了?”
“今天出城杀人,我的卖白马没有牵出去,回来之后,听说被曹家的二公子曹思仁牵走了。”
“原来如此,说起这曹家,在大同也算得上是一个大户,虽然属于江湖中人,但是在朝廷中也有着相当的话语权。曹家的长公子曹茂,是当今的吏部侍郎,和李子云的关系非同一般,你要是想在这大同城内生存,你最好不要得罪曹家。”老刘头耐心的劝道。
卫英摇摇头,“我不管他是什么曹家,是我的就是我的,谁也拿不走,那匹白马,不是一匹普通的白马,我终究还是要牵回来的,朝廷的事我并不担心,你跟我说说曹家在江湖中的地位吧!”
老刘头点点头,“大同一共有四大家族,李、袁、曹、刘,李家,代表是李子云,他是指挥使,掌管五千人马,袁家,代表是袁统,经营着大同最强大的车马行,这南来北往的交易,基本都是由他家护送,曹家尚武,大同最大的镖局,白马镖局就是他家的,和袁家相互联姻,根基雄厚,加上有吏部侍郎曹茂的支持,生意做的事分生水起,至于刘家,则是出了一个知府,而这知府还是大同的,虽然向来行事低调,可从来没有人敢小瞧他。至于你说的曹思仁,是曹家的一个二世祖,最喜欢宝马美女,曹家的四子曹溪,武功高强,是曹氏一门的少年俊杰,被称为曹氏在江湖崛起的希望,此次去万剑山庄争夺黑龙剑,虽然败了,可也取得了不小的成绩,在除了黑龙剑以外,十剑争夺中,取得了第二的名次。”
听到这里,卫英忍不住微微一笑,曹家,看起来也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虽然在朝廷有一个吏部侍郎,可他能和朱瞻基相比吗?夺马的事情,曹家本来就不占理,要是曹家敢出动官方势力,卫英不介意把朱瞻基搬出来。
至于白马镖局,这东西根本没有什么作用,要知道武当在山西还有一个镖局,那就是武当四大镖局之一的玄武镖局,在山西排行第一,可以直接把白马镖局甩开十万八千里,要知道,武当护短可是名动江湖的。
那个什么曹溪,卫英就是能“呵呵”了,一个十剑争夺第二的人,能和他这个黑龙剑得主相比吗?虽然现在这黑龙剑并不在他的手中,可他在万剑山庄打出的威名还在,现在俨然已经成为了江湖中新一代的俊杰,还用害怕曹溪吗?
卫英知道,江湖是一个很混乱的世界,上次在万剑山庄的那些人,只能说是小混混。
真正的大家族的人,没几个人看得上黑龙剑,剑在他们眼里,只不过是一个工具,真正的高手,草木竹石皆可为剑,他们早已将目标放在了剑气上面,黑龙剑对他们来说,只不过是一件比较锋利的兵器罢了,像这些都是隐世大宗门的做法,至于这个曹家,显然不属于这一类。
现在的卫英,不仅是武当弟子,而且身份已经完全由朱瞻基洗白了,对外虽然只不过是从京城平调的总旗,可京城的和边关的就是不一样,卫英也根本没有必要担心害怕什么。所以,他打算明天直接去曹家牵马,要是这曹家好说话,那卫英也来个好说话,要是唧唧歪歪的,卫英不介意将他们好好的收拾一顿。
卫英在老刘头这里住了下来,精心修炼自己的内功,自从今天白天的一场大战,他感觉他的九龙狮子功隐隐有些突破了,在做了详细的总结以后,便开始冲击下一个穴道。
九龙狮子功,其主要在于外练筋骨内练气,只有将一个个的穴位打通,让内力可以自由贯通,这样才算是成功,卫英在这一个穴位上,已经耽搁了很久了,只希望这次能够将他顺利打通。
……
月黑风高,大雪压城,城墙上的守卫不敢有丝毫的懈怠,依旧在敬忠职守的巡逻,李子云早早的将战场打扫完毕,做了一个详细的记录,然后坐在温暖的书房内准备书写奏折,按理来说,成功抵挡了瓦剌鞑子的骚扰,是大功一件,可现在李子云迟迟不能下笔,因为,他还要顾虑一个人——卫英。
李子云的面前,放着卫英递过来的调令,让他犹豫的也是这一张调令,这次的大捷,可以说是前所未有,别的不说,就这杀敌三千五的辉煌战绩,就足以傲视群雄,让朝堂上的那些文官刮目相看,让朱棣这个久经沙场的老兵大吃一惊。
第125章 103 落魄的孙泰
在仔细打扫过战场以后,这个战果更加让李子云惶惶不安,李子云和他手下的骑兵使用的都是斩马刀,伤口独特,很容易辨认,而石亨的大刀与卫英的长枪,伤口更加明显,此次作战,死于石亨大刀的有五百人,死于斩马刀的有一千五百人,剩下的一千五百人,居然全是死于卫英的长枪之下。
要知道,这杀人可是一个技术活,而且还是在战场上单枪匹马的斩杀了一千五百人,足足和李子云的三千骑兵斩杀的数量相当,而李子云的骑兵还阵亡了两百名,不过这死亡的两百名在这杀敌三千五面前,显得微不足道。
对李子云来说,就是那一千五百人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的让他砍,那也会累的双手抽筋。
可怕!真正的杀神!
思前想后之下,李子云想出了一个模棱两可的说法,迅速下笔,迅速着人快马送往京城。
自从朱老大因为长篇大论的奏折把人臭打一顿时候,大明的奏折已经变得十分简短了,李子云更是喜欢用大白话来写奏折,这份奏折,李子云只用了区区一千字。
……
白天一天的厮杀,并没有对曹家造成什么影响,曹府之内,一片安详。
三十岁的曹思仁披着一件纯白色的裘皮长袍,站在马厩里,左手拎着一盏灯笼,右手轻轻的在一匹白马身上来回抚摸,红光满面,兴奋之情跃之脸上。
“好马!当真是一匹难得的白玉狮子,尤其是这眉心的一点朱红,更是神来之笔,看这身姿,无论是长途奔袭还是短程冲刺,均是一等一的好手,这眼神,更是灵动异常啊!”曹思仁轻轻赞道。
“哎!我说你就别看这马了!不就是一匹马吗?放着漂亮媳妇不陪,跑到这里都看了大半天了。”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走过来打趣道。
曹思仁一脸鄙视,“我说溪弟,你懂什么?这可是宝马啊!哪像你,成天就知道练武,在我眼里,这马比你在万剑山庄弄的那什么宝剑名贵多了!”
曹溪更是一脸的鄙视,“我怎么了?我这可是真本事夺来了,宝剑配英雄,宝马配宝剑,我看你这白马还是给我算了,反正这东西也不是你的。”
曹思仁不满道,“谁说不是我的,以前不是我的,现在它就是我的,以后还是我的。这马呀!你就别想了,门都没有!”
曹溪眼见这马是要不到了,便道,“算了,我也不要了,这马你是哪来的,你今天就出去溜达了一圈,上哪弄到的这马?”
曹思仁笑道,“当然是在北门了!”
曹溪诧异道,“北门?北门今天可是在打仗啊!你别告诉我,你自己上战场抢了这么一匹宝马,看样子这也不是军马呀!”
曹思仁无所谓道,“当然不是了,你以为我和你一样是武功高手啊!这是我在城门内捡来的,据那守军说,是一个穿白衣男子的,这家伙跑到外面杀敌去了,那么多人,估计早死了,这马自然就是我的了。”
曹溪低头思索了片刻,“我劝你还是别打这马的主意了,说不定以后会有人过来找你要马!今天城外的事情我也听说了,除了李子云的骑兵,出城的只有两个人,一个石亨,另一个估计就是你所说的那个白衣少年,按照李子云的个性,绝对是痛打落水狗,这白衣少年可不是一个简单的绝色,你小心提到铁板上,把自己搭进去。”
曹思仁道,“怕什么?就凭咱们曹家在大同的势力,就算他知道也要给我三分颜面。他敢来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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