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有盟主》第103章


上一次,北蛮子前来劫掠,结果被打的落荒而逃,这一次,显然是要报仇了,而且连续的冬日,大同也没有和北蛮子继续合作,他们的布匹青盐想必也已经快要消耗光了,大同的老百姓似乎意识到这次的灾难比上次更加严重,纷纷冲进了早已准备好的地道,将一些无关紧要到东西放在房间内,好让北蛮子抢劫以后尽快离开,街道上慌乱不堪,大大小小的客栈纷纷关门大吉。
大同军营,迅速的披挂整齐,老将李子云从火炕上飞跃下来,在护卫的帮助下穿上了甲胄,拿起自己的宝剑冲了出去。
李子云看着聚集在眼前的士兵,大声喝道,“将士们!上一次,北蛮子前来冬掠,最后落荒而逃,可这大同的百姓,纷纷说这是石亨与卫英二人的功劳,你等服不服?”
“不服!”
“不服!”
“不服!”
李子云闻言,长剑出鞘,“好!不错!是我李子云的兵!今天,我们就拿起手中的武器,让着大同的百姓看看,没有石亨与卫英,我们照样能砍掉北蛮子的狗头,给我出发!”
随着李子云的一声大喝,步兵纷纷冲向了城墙,骑兵迅速上马,赶往城墙下集结。
打仗,有见识的将领,基本上都是依靠野外作战,消灭敌军的主力部队,城池只不过是一个暂时休息的堡垒,等到了城池攻防战的时候,表示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候了,自己已经落了下风,面对千军万马,除非有襄阳那样坚固的城池,像大同的这种城池,还是算了吧。
长城从东到西那么长,大明的兵力有限,可鞑子就不同了,人人善骑善射,上马就是战士,胯下坐骑,轻盈灵动,来去无踪,所以,只能依险而守,可如果想要消灭对方主力部队,还是要放在城外,依靠骑兵对抗。
步兵守城,骑兵出城冲杀,这是九边重镇最普遍的战法。
李子云冲上城墙,看着远处越来越近的骑兵,心中一片迷茫,“这怎么回事?怎么连帅旗都没有,还有,这足足一千多匹的骏马,怎么马上都没有人啊?”正思考间,对方已经冲到了一箭之地。
四名马上骑士走马上前,丢掉了脑袋上的皮帽,大声呼喝道,“指挥使大人,好久不见,别来无恙呼?”
李子云一见来人,顿时大吃一惊,“你……你……怎么是你们?”
说话这人,真是前大同千户石亨,此时正站在最右边,站在他左边的正是卫英,之后便是大同有名的败家子加二世祖——曹思仁,然后便是孙泰。
卫英大声笑道,“指挥使大人!别来无恙!多日不见,我对你真是想念的很啊!哎!对了!我这次弄到了一千五百匹骏马,看你这么幸苦的守城,我就送你三百吧!你那里的马匹是老的老,病的病,也要换几匹新的啊!”
李子云冷笑道,“你既然有一千五的骏马,为何只给我三百。”
“哈哈哈哈!”卫英笑道,“指挥使大人当真是可爱至极,我受命练兵,没有和你要一匹马,已经是仁至义尽,在下训练骑兵,原本打算是每人三匹马,可看在你守城这么幸苦,我也就吃点亏,给你三百好了,至于剩下的两百,我还是自己想办法好了。你还是先开城门吧!这几天都快累死了,没睡一个好觉。”
李子云脸色铁青,也不知道是气的还是冻得,冷冷道,“开门!”
卫英等人打马进城,只听曹思仁口中呼哨连连,那些骏马竟然在无人驱赶的情况下,井然有序的跟在了身后。
李子云大概的点了一下,一共只有十五人,马匹确实是一千多匹,而且各个都是难得一见的良马,这里面最差劲的马,也比他手底下最好的马不知强了多少倍。
李子云记得,卫英当初离开的时候只有十五人,十五匹骏马,可现在,回来的人一个不少,这马却多了一千五,李子云就算再怎么白痴,也能猜出这些马的来路,显然是抢来的,十五人,无一伤亡,横扫草原,带回来了一千五的骏马,这要是给他五百人,那他还不直接将北蛮子抢光了,想到这里,李子云突然间觉得卫英这个人深不可测。
当然,他也怀疑过卫英是用金钱购买的,可这一千五的军马,每一匹就算只有一百两,这一千五的马,那可是要一万五千两的白银,卫英要想把这运出去,他显然是不可能不知道。
当初卫英等人出城的时候,他清楚的记得,没有一辆马车,只带了一些基本的马****和牛肉。
现在这情况让李子云又爱又恨,爱的是大同的军马多了,守卫力量强了,可恨的是,这些功劳为什么不是自己的,而且这些马,并不属于自己,至于卫英所说的三百匹,他好意思拿吗?
随后咬咬牙,还是决定先拿过来再说。
卫英等人将马匹拉到了曹思仁圈出的土地上,让那十名军士照料,随后,为了保证这些骏马的身体健康,李子云特地带领了一百人前来帮忙。
废话,这里面可是有三百头属于自己的啊!不用心行吗?
忙完这些,卫英等人先是大吃了一顿,随后便昏昏入睡……
……
原来,卫英等人在离开大同的时候,就已经在准备了,曹思仁在大同认识的人很多,石彪又是三教九流的都认识一些,经过了多方的汇总,他们对于草原的这些部落,有了一些大概的了解。
与北蛮子打仗,最重要的不是能不能打过他们,而是能不能找到他们。
第142章 120 军马场
漠北草原,广袤无垠,不是沙漠戈壁,就是一望无际的草原。
看起来平坦如镜,可如果纵马奔驰,还是需要浪费不小的功夫,这些北蛮子被称为马背上的民族,也不是没有道理,只要他们存心想躲,这漠北草原,纵横数千里,谁能找得到,在朱棣的数次远征当中,有好几次都是因为找不到敌军主力而撤退。
大明,缺少战马,多以步兵为主。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这对于明军来说,再合适不过了。战线太长,粮草难以为继,很容易被敌人切断粮道,卫英为了避免这种情况,采取以战养战,携带的口粮全是马奶酒和煮熟的酱牛肉。区区十五人,如果没了口粮,只要随便射死两头狼便可以轻松解决问题。
卫英等人,根据他们统计的路线,在草原上找了七八个点,没有一丝的收获。
在草原上晃荡了七天之后,事情终于有了转机。
白雪茫茫,晃得人眼花缭乱,此时的众人,已经将带来的口粮在两天前消耗干净,好在草原上的野狼比较多,众人的包裹里全是狼肉,之前装马奶酒的皮囊里,也全都是狼血,虽然狼血喝起来不才舒服,甚至是反胃,可也总比饿死强。
“咳咳!”曹思仁骑在马背上轻轻的咳嗽了两声,“我说卫大哥!咱们要是再找不到北蛮子的部落,恐怕我没有被杀死,就要被饿死了。”
卫英也是疲劳的双眼迷离,他也没有想到,深入草原,居然会如此困难,在大明,哪怕是再怎么贫瘠的地方,也不会数百里了无人烟。可是,在这个地方,这些事情再平常不过了,要不是有石亨与石彪的帮忙,恐怕他们早就迷失方向了。
直到现在,卫英才明白,当一个将领不是武艺超群就可以的,还要有很强的野外生存能力。
卫英苦笑道,“你就别发牢骚了,你那里不是还有一皮囊的狼血吗?”
曹思仁拿起皮囊,捏着鼻子,喝了一口粘稠的狼血,咬着牙咽了下去,哭着脸道,“我还准备和你到这里享福抢女人呢?没想到居然成了这个样子,我都快变成野人了。”
石亨看了看地图,“好了,都别说了,我们已经找了好几个地方了,估计应该差不多了,打仗嘛!就是这样!这北蛮子经常来无影去无踪,要想找到他们的踪影,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老实说,要不是因为找不到他们的踪影,大明的那么多的大军,根本就不用惧怕他们!”
突然,曹思仁愣了愣,翻身下马,趴在地上听了片刻,“马衔枚,全部趴下!”
众人见曹思仁如此郑重,知道有事发生,连忙按照曹思仁的指示去做,连胯下的坐骑也都躺在了地上,静悄悄的一片。
曹思仁拿过石亨手里的地图看了看,“差不多了,我听见远处隐隐有马鸣的声音,而且听地上的声音,似乎有不少,大概有五里的距离。”
卫英皱了皱眉头,“五里?这么远的距离,你确定没有出错吗?”
曹思仁闻言,不喜道,“别的我不敢保证,既然你找了我,你就要相信我,我的耳朵绝对不会出错的。”随后指了一个方向。
卫英闻言,点点头,“石亨,你带人隐蔽在这里,这里就我和师兄轻功好,我们连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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