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死人法则》第119章


痛!痛的间断中还夹杂着疼。汉语的疼是指余痛;痛是指病人身体内部的伤害性感觉。疼痛是很难形容的,疼的时候有感觉,但是没有力气记录。疼痛过后就很难体会,只有后怕,这就是一个成语:痛定思痛。
如果一定要白雨描述他现在的感觉,那就是撕心裂肺。
血流不止,伤口的横截面很大。白雨浑身都在冒着冷汗,而左腿一边抽搐一边喷血。他把整只左腿都冻结了,防止血液的流逝而消耗光他的所有体力。
陈小雪告诫过白雨,不能用控冰的能力来封住伤口。对于人体来说,皮肤过于脆弱而又敏感,每一寸肌肤都连接着无数的神经。冬天的冻疮已经展现了人类皮肤的脆弱,如果在伤口暴露的地方在施加极度寒冷的冰块,那么肌肉坏死也不是一件遥远的事情。
在密度比液体水要大的固体冰块的覆盖下,细胞无法呼吸。这和用绷带包裹伤口的道理一样,绷带不及时更换,不及时给伤口透气,那么伤口化脓腐烂,截肢也不是不可能的。
想起陈小雪,白雨就顾不上那么多了。他很高兴,乌鸦注视着他手里血淋淋的小腿肉。血腥的味道鸟类是否可以闻到?白雨不知道,但是他看到乌鸦的嘴巴松开了一些。虽然盒子还在它的嘴里,但是它动摇了。
“禽兽,来吃吧。你的愿望是吃到一口新鲜的肉,我的愿望是吃掉你嘴里的价值,我们惺惺相惜。”
白雨赌上了自己的行动能力,如果乌鸦的愿望不是和他猜测的一样,那么他就只能看着乌鸦干瞪眼,救援林娆的事情也无法进行下去。
白雨把小腿肉往上抛,这个平时简简单单的动作废了他很大的劲。他把左腿冻得失去了知觉,疼痛感不再传来,但是他感觉自己特别累,特别累。
想要睡一觉,但是他不能睡。他在想刚才是不是把眼皮割下来才是正确的选择,用来诱惑乌鸦,用来让自己睁开着双眼。
这种事情无所谓了,现在的白雨喜出望外。
乌鸦向肉块展翅,它“呱呱”地叫着,张开了嘴。盒子落下,被白雨稳稳地接住。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盒子没有上锁,它的盖子自己弹开,里面的东西掉了出来。
那是一颗琥珀,通体晶莹透明,里面有一个椭圆体的小黑核。它看起来很细致,不像是天然形成的东西,更多的像是现代的艺术品。每一丝黑色在里头舒展,橙黄色是它的背景颜色,淡黄色在边缘描边。
白雨把它捡起来,原来这就是他辛辛苦苦抛头颅洒热血求到的东西。它小如玻璃球,握在手心里的感觉是圆滑而又冰凉。
“好邪恶!”一股怨念冲进白雨的脑海里,他的脑海里浮现一个画面:饥荒,难民如潮,冬天的干涸土地里,路过的农夫遇到了一条冻僵的蛇。农夫把没有知觉的蛇捡起来,放在怀里为它取暖……然后蛇醒了,它发现农夫吃掉了它的一半身体,于是蛇咬了农夫一口。
农夫死了,蛇也死了。
背叛与复仇,这是琥珀传递给白雨的感情。
白雨颤巍巍的手将琥珀举起来,在监牢门口传进的光下仰视。他颤抖的手不知道更多的是因为腿上的疼痛,还是更多地因为琥珀对他的思想污染。他的两个手指头捏着琥珀,让琥珀慢慢靠近自己的脸,靠近自己的眼睛。
“哐当”,忍着将琥珀放入自己眼睛里的冲动感,白雨将琥珀锁进了盒子里。钻石盒子锁上后,白雨突然清醒了很多,他不明白刚才自己的举动。
“砰!”又是什么声音?原来是那只乌鸦从白雨的头顶上方摔了下来。
它吃到了鲜肉,实现了愿望。无量沙的力量褪去,维持乌鸦生命的东西失去了本源力量,乌鸦落在地上,落在插着的长剑旁边。它迅速腐烂成了一堆残骸,与周围猫猫狗狗的尸体融为一体。
“皇城的禁空规则真是害了不少的鸟儿啊,外面的天空空荡荡的,单调无趣。”白雨没有意识到无量沙的力量,但还是给了自己一个满意的分析。
“把盒子给我。”
有人从白雨的背后抓住了他的肩膀,扭头一看,原来是黑猫。他咧着牙,血丝布满了双眼。
他盯着白雨手里的盒子,说:“把盒子给我,我帮你杀了巴托,我帮你救出你的女人,我帮你恢复你的伤势。快,快给我!”
“如果我说不呢?”
“那我就把那女人抓了,在你面前把她抽筋扒皮,在你面前把她开膛破肚……然后再杀了你,拿到这个盒子!”
“我就算毁了它,也不会把盒子给你!”白雨咬牙切齿地说。冰刺在房间里长出,尖锐的冰锋,坚硬的圆锥支体。黑猫被冰刺推开,被白雨用冰刺推到了监牢外面。
门被堵住了,监牢里面传来白雨坚决的话语:“无论处于什么理由,这个盒子绝对不能留在世界上!它是潘多拉的魔盒,打开就会带来灾难。仅仅是诱惑人心这一点,就足够展现出它的危险。”
第一百四十一章 思念的樱花泪
“等等!你这个不明真相的垃圾,自以为是的蛀虫,社会发展的累赘,先听我把话说完!”黑猫大喊。
“别搞小动作,我怕我捏碎它。”白雨威胁,他很确定盒子里的东西不应该存留在世界上,但是他的好奇心驱使他让黑猫把话说完。
我到要看看,你是如何将黑的说成白的。
“好,你大爷我今天就站着不动,跟你把话撇明白!”
他说了一个故事。
从前,也就是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对相亲相爱的情侣,他们是青梅竹马,从小玩到大。小时候,他们会在黑夜混迹于胡同巷子,他们会在烈日下蜷缩于树荫里乘凉。
她想去哪,他都会去哪。他想去哪,她都不想让他去哪。女孩最喜欢骂男孩不争气,不能挣大钱,男孩说他们生活在穷乡僻壤,生活只要吃饱穿暖就好了。
没上进心。女孩痛骂,她最讨厌男孩没有上进心。
有一天,他们都长大了,女孩突然去了一个大城市,她不辞而别,让男孩在以前相约的老地方等到了天黑。后来女孩给男孩打电话,她说她不仅仅想貌美如花,还想赚钱养家。好吧,男孩知道,她只是想出去玩玩,在灯红酒绿的街道穿梭。
她玩累了就会回来,外面不适合她。男孩知道外面的世界,他有些担心女孩会出卖肉体,染上一身的病。他的思想很老旧,他的思想太封建,他宁愿守着家里的一亩三分地,也不愿意去城里寻找女孩。
或者,女孩已经放弃了他,想要那纸醉金迷的糜烂生活。男孩摇摇头,选择了忘记。
男孩对自己说,忘记那个人,不如忘记自己,告诉自己,不是怕她忘记,而是怕她有一天重新把你想起。岁月带走的是记忆,但回忆会越来越清晰。真的有一天,她回过头来告诉你,她一直在惦记你,千万不要相信,因为,她已经不是原来的她,而你,也不再是过去的你。
男孩后来等待的时间长了,他的想法变了。他觉得哪怕女孩已经不是过去的女孩,哪怕自己已经不是过去的自己,只要他们能够在一起,那就够了。
女孩有一次打电话给他,告诉他她被一家富人收留了。太太很和蔼,先生对她很友好,她还有许多小伙伴,比如温柔的狗狗,臭美的金鱼,总是模仿她说话的鹦鹉,以及每天睡觉的乌龟。
男孩总觉得,她再也不会回来了。这是一种不详的预感,女孩的字字句句都在展望未来美好的生活。
后来,事情发展的严重程度超过了男孩的想象。女孩上上一次打电话给他,告诉他富人先生挖掉了她的左眼,而富人太太在旁边目睹了一切,却一声不吭,没有阻止。她很害怕,她想回家。
男孩说,我去接你回家。
他连夜赶路,走了三天三夜,靠着一双脚走到了女孩所在的城市。他找到了女孩所说的富人家里,那栋房子真是富丽堂皇,金色紫色交叉修饰着房子的屋顶,西方的建筑风格美学被发挥到了极致。房子外还有一个小院子,这家的主人肯定是有爱心的人,花花草草生机勃勃,唯一的一棵樱花树在伸展着腰肢。
简直美如仙境,女孩不愿意回到他身边,也是理由充分。
男孩站在房子外很久,他看到门前那棵樱花树上,挂着女孩的尸体。
男孩问女孩,你喜欢这里吗?女孩没有回答。一阵风吹过,她依旧挂在树上咿呀咿呀地摇晃。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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