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死人法则》第121章


马上用笔画了一只鸟,鸟竟活了过来,展开翅膀飞了起来,他又画了一条鱼,鱼也活了起来,活蹦乱跳。马良有了这支神笔,天天替村子里穷苦善良的人家画画,谁家缺什么,马良就给他们画什么……
观战的人们都将马良认为是神的存在,它展现出的力量只有神话才有过记载。
罗岚心想:马良的画笔,有创造的能力。那能力比魔术师的创造能力要纯粹而且强大得多,那能力已经可以达到创造一切的境界。
第一百四十三章 胸口的剑
神笔马良画出了一地的鲜血,血液染红了雷电池,它们夹杂着雷电波涛汹涌。外观与气味都一模一样,若不是刚才看到了马良的作画,否则大家都会认为那是真正的鲜血。
食血鬼哪里见过这么大的场面,血腥味让它们饥饿的肠胃难受得要命,它们狂躁起来,大口大口地吸食雷电池里的血液。
五食先生像是一名计划失败的配角,不断呼喊着,不断怒吼着,不断命令着,他一边跺脚,一边下命令让食血鬼们停下。
“闭上你们的嘴巴,否则我就用针线缝上你们的嘴,让你们永远都喝不到鲜血!”五食先生发出了自己都觉得无力的威胁。他自己养的宠物他自己很了解,食血鬼们都是宁可没下顿也要吃这顿的货色,因为它们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
也对,如果食血鬼天天饱食,人类或许已经灭亡了。
场面太混乱了,食血鬼因为五食先生被关在荆棘之塔里的缘故,多日没有人给它们喂食,它们已经饿到了疯狂的边缘。大部分食血鬼已经不听五食先生的命令,只有少部分的食血鬼流下了口水,老实地待在五食先生旁边。
但是血液没有放过它们,地上的血池喷出一道道血柱,不管三七二十一生硬地撞在了食血鬼的嘴巴上,一次一次的撞击撬开了食血鬼的嘴巴,然后下一道血柱灌进了食血鬼的肚子里。
食血鬼们半推半就,心里偷偷乐呵,将鲜血在体内的流动感觉享受个够。虽说它们要遵循主人五食先生的命令,但是鲜血一定要逼它们把自己喝下去,拦也拦不住。
就像有个胖子,撑着肚子,往嘴里塞一个汉堡包,说:“我有什么办法,这家店的套餐有个汉堡包,我也很绝望啊。”
然后胖子把汉堡包吞下,肚子超过了极限。鲜血和肠子流了出来。胖子说不定会送了一口气,打一个饱嗝或者发出一道呻吟,说:“不知道为什么,肚子突然舒服多了,也许我还能再吃一点。”
胖子的肚子破了,食血鬼的肚子涨了。它们主动喝了太多血液,然后又被灌入更多的血液,它们原来拥有标准的圆柱形果冻身体,现在却变成了一个个灌水的气球,身体肿大而透明。
它们像气球像到了极致,连爆炸都像是气球一般干脆直接。肚子里的血液突然变成了蓝紫色的光弧,噼里啪啦的爆炸声在肚子里憋屈地发出,因为不能雷电自由爆炸的缘故,声音听起来就像是有人在食血鬼的肚子里打鼓。
罗岚趁机给没有死透的食血鬼补上最后一刀,他操控着雷霆虎鲨,在蓝色的烧焦味和红色的血腥味中穿梭。在罗岚和马良的联手下,食血鬼如同被砍瓜切菜一般被无抵抗地屠杀。
五食先生知道,马良的能力根本不是纯粹的创造,更多的是伪装。罗岚向天空借的雷电被他用能力变成了液体雷电,而马良用画笔将液体雷电伪装成了血液。也就是说,它给自己的宝贝宠物们灌了一肚子的天罚!
五食先生和神笔马良也算是老对手了,作为神狩一员的马良只杀恶鬼,不杀人类。所以五食先生运气很好,每次自己养的小宠物被团灭了以后,他还能好好地活下来。
每次五食先生被神笔马良教训过后,马良都会问:“五食,你应该豢养有五种恶鬼,食血鬼、食尸鬼、食气鬼、食香鬼,还有一种是什么?”
“我就是不告诉你。”五食先生总是那么说,那个时候是他最得意的时候。
今天的结局恐怕也如此,五食先生他不想再挣扎了,虽说他还有其他的恶鬼,但是也没必要放出来找虐了。
一只只食血鬼陆续被炸成碎片,很快,战场只剩下最后一只食血鬼,那是五食先生的坐骑,那是颜色暗红,身体最为粗大的食血鬼。
总感觉,有些憋屈呢。作为主角的我,总要在下场之前,给舞台留下一些痕迹。五食先生想。他还有一只食血鬼,那是他最强的宠物。他还能发出一次攻击,最为凶猛的一次攻击。
五食先生问:“马良,你怎么来了?”
马良回答:“我坐车来的。”
五食先生略有所悟,说:“哦。”
五食先生从食血鬼头上跳下,他脚下的食血鬼向炮弹一样,仅仅是微微一摆,就将它自己弹射出去。食血鬼张开了大口,上下颚的角度差不多到了一百八十度,但是看它的速度,没有人会怀疑它能够瞬间合拢自己的嘴巴。
在靠近猎物之后,瞬间咬断,食血鬼可以吸吮死者上半身的血液,而脑袋可以沐浴在死者下半身喷出的血液喷泉中。
它们可以吃人的时候就像过生日,特别开心。过生日时人类会吃蛋糕,人类吃蛋糕时会将蛋糕抹在脸上,食血鬼也喜欢血液抹在脸上的感觉。
这只食血鬼与五食先生心意相通,它是五食先生最忠诚的恶狗,五食先生让它咬谁它就咬谁。目标很明确,是车子旁边的女人,也就是梦百香。杀她并不是无凭无据,今日失败的原因,都被五食先生算在了梦百香的头上。如果没有她,马良就不会到达战场,自己也就不会被剪掉那么多的戏份。
眼看着梦百香就要命丧黄泉,距离太远的罗岚全力奔跑,他解除了向天空借的天罚之力,想要让自己超负荷的身体放松一些,步子更快,可以救下梦百香。
雷霆散开,它们原本就已经和液态的土地融为一体,如今直接被导入地下,并没有发出什么强烈的爆炸,只不顾蓝紫色的光芒太过于耀眼。
天上的雷霆不再如同流水瀑布,它们伸展了爪牙,继续耀武扬威,向皇城表达自己的愤怒。
罗岚摔在了地上,他已经精疲力尽。
马良呆呆地看着食血鬼向梦百香发动攻击。
梦百香可不会呆呆等死,毕竟她可是名副其实的顶尖b级能力者。虽说她顿了一秒,失去了逃跑的最佳时间,但是她拿起了自己的剑,顶在了自己的胸前。
她没有拔剑,她虽然刚才为了面子把自己吹到了天上,但是她没有自大,人类最起码得自知自明她还是有的。她不认为自己用剑可以招架下食血鬼的攻击,最好的格挡办法是用全身的整体力量去接下这次攻击。
双手抱胸,双腿弓步。她的剑被挺立的胸脯夹在中间,看来是起不到什么格挡的作用了。
但是总比手无寸铁要好。她想。
第一百四十四章 螺旋霸王枪
有一天,梦百香会忘记今天所发生的一切事情,但是他留给自己的背影,却无法被输入潜意识的规则清除干净。那是金色长发,矫健的身影闪现在半空中,战士抱着比他要长一倍的长枪,挡在了梦百香的面前。
那是螺旋霸王枪,枪身四米二,两米二的枪头,两米的杆。那枪头是旋转的钻头,像极了超大号的电钻,转动时带起的气流震碎了地面,仅仅是气势就可以将敌人碾碎。
在场的人里只有两人可以从食血鬼口中救下梦百香,一人是虎鲨罗岚,但是他已经没有动弹的力气,一人是神笔马良,但是它没有要出手的意思。
就在梦百香都认为自己已经因公殉职时,能救下她的第三人神奇地出现,用他的标配武器救下了梦百香。
虎鲨有骑士的剑,霸龙有禁忌的枪。
那个矫健的身姿用螺旋霸王枪的钻头抵住了食血鬼的嘴巴,而食血鬼无路可退,攻击已经无法收回。它的下颚咬在金属钻头上,摩擦碰撞而发出的火星让天上的雷电黯淡无光。
救下梦百香的战士是皇城禁卫队的队长霸龙,他一如既往地戴着金色的兔子面具,用来掩饰他神秘的面庞。有人猜测霸龙戴面具的原因是因为他长得太英俊,像是古代的兰陵王,怕自己的相貌无法震慑军队。
梦百香不知道霸龙的长相,虽然他们过去也是有接触过,但是不合群的霸龙从来不和自己的下属说过任何一句话。或许在他的心里,禁卫队分为两个小队,一个是仅仅有他的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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