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死人法则》第213章


混血男人说:“你们别像看一个死人一样看着我好不好,这会让我有一种直挺挺躺着装死的欲望。”
活跃气氛的玩笑直接被无视,有人问男人:“他就是新一任被选中的人吗?”
另一人帮混血男人回答:“他原来就是被选中的人,只是你不认识他了而已。”
有人说:“他太弱了,放弃吧。”
许多人纷纷附和,或者点头,或者直接说:“我同意,我们已经有了冷少,他无疑是更好的人选。”
有人言辞激烈:“暴君的继承者可不能是这幅德行,连家族会议都不敢参加,连这点单刀赴会的魄力都没有。冰的血脉断在这儿,真是我冷家的一大不幸!”
随着话音落下,另外的言论又迅速被发表。他们说得大言不惭,貌似有理有据,但是听起来却是针锋相对。
“不是冷家的不幸,是我们君主的一大悲伤。我们冷家只是依附于暴君的一个小势力,无论何时都不能忘本。”
男人一直站着,这里没有他的位置。
因为放弃了白雨,所以没有把属于他的东西还给他啊!混血男人明白,暴君死后,他的残余力量与威名已经成了冷家紧握于手的宝藏。家族里的大人物都在明争暗斗,
混血男人听不下去了,他的等级不能在会议中插上话,他还不如不在这儿憋屈地听着,听那些口是心非的言论。
“我去接冷少。”
男人拉上了门,他的身子已经在外头了。对于他的离去,没有人阻止。
他走到车库里,一名老者已经坐在驾驶室上,等待男人的到来。他是冷家中一名资质很老的一名管家,现在主要担任男人的司机。
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实姓名,知道他真实身份的人或许已经老死了。现在,每个人都称呼这名老管家叫做汤姆森,因为汤姆森是一个在电视电影中常常会见到的西方人种的名字,很适合碧眼白发高鼻梁的老人。
混血男人上了西方老人的车上,他在副驾驶座上坐了一会儿,却一直不见老管家拉起手刹。男人示意老管家开车,而老管家面如铁色,对着他摇了摇头。
男人无奈,只能把安全带套上。他说:“现在可以开车了吧。”男人拉了拉安全带,示意它扣得很结实。
老管家说;“开不了车,外头都是积水,除非我们的车子能够在水里面游泳,否则开不了车。”
“不能开车,那你为什么要坐在这里?”男人松开了安全带,这玩意勒得他有些难受。
“我平时一直在车里等你的,我以为今天也不例外。我明白了,我这就去弄一艘水上摩托来,请稍等。”
看着老人离去的背影,那阑珊的步伐让男人有些嘘叹。老人的腿脚不太灵活,他一瘸一拐,不借助拐杖的身体摇摇欲坠。男人想:这是一名恪守陈规的老人,他坚持着自己的固执,从过去一直到现在。他年轻的时候如此,老了也没变。
他早就被时代淘汰了,否则也不会因为不懂得讨好主子的心意,而被安排到自己身边。他以前可是暴君的管家啊,负责处理冷家的一切后勤工作。
男人想起来,汤姆森在第一次与他见面时,和他说的故事。
上个世纪末,越战结束后返国的前夜,一名青年士兵打电话回家。
“明天就能回去了,我想带个无依无靠的战友回去,能让他跟我们一起住在家里吗”
听到儿子能够回来的消息非常高兴的双亲,“当然没问题!”喜极而泣地回答。
“但是,有件事情得要先讲,他在作战中误踩地雷,失去了一只手和一条腿,但即使如此我还是想带他回家。”
听到这句话,双亲沉默下来。
“如果只是几天的话还没关系,照顾残障者很辛苦的,在家里的期间,一起去找那位朋友的居所吧。你和我们都各自有自己的人生,要牺牲自己照顾那位朋友一辈子是不可能的。”
儿子听完之后不发一语挂上电话。
隔天,军队打来了一通电话。退役士兵的父母被告知自己儿子从屋顶跳落坠死的消息。
双亲看着从他国传来的尸体照片,说不出话来,崩溃大哭。他们多么想抱抱儿子,但是儿子的尸体不可能跨越太平洋,回到他们的身边。
作战中失去手脚的是他们的儿子。
汤姆森就是他们的儿子。
在伪装自己死亡的现实后,汤姆森对长官表示了感谢。他带着一些同样是伤残的战友,踏进了无人区的土地。
一九七五年,他参加战争并且退役的时候,汤姆森才十五岁。如今四十年过去了,汤姆森已经是将要跨进花甲的老人了。
他很幸运,在无人区苟活了一段时间之后,遇到了白皓日。后来他给白皓日当了三十年的管家,直到白皓日死去。
暴君失势,他的地位也一落千丈。他的资质最老,但是在无人区里,是没有人让你会给弱者尊重的。
现在的汤姆森手脚健全,他开着水上摩托,身后搭着混血男人,混血男人的身后是两米来高的水花。
老人面带威严,双唇紧闭。满头白发梳得僵硬,在风雨尊重不动分毫。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
第二百六十九章 狼的进击
其实,在皇宫的打斗发生时,外头并没有下雨。当时皇城内外无风无雨,白雨沿着人流较少的道路行走,他脚下的路通向东门,这使之正好错过了西门发生的一切。
西门很热闹,人山人海的,白雨不喜喧闹,他总是会避开人群。行人的习性是怎么说来着?有着强烈的从众心理,并且会受好奇心驱使,去做一些看热闹的事情。
聚众现象的出现,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人类的好奇心啊!如果没有第一个人因为无关自身的事情驻足观看,那么也就不会出现第二人第三人,从众心理也就没有发挥的环境了。
那么,是什么引发好奇心的呢?是求知欲。一个人看到别人在看他不知道的东西,为自己的利益找想就是希望自己能从那个未知的东西里面学习到或者发现到什么信息。
白雨知道自己不过是一个俗人,也有着强烈的好奇心,他并没有高尚到失去七情六欲的地步。但是白雨不是太喜欢人多的地方,甚至说是非常讨厌。在看热闹和安静的两者权衡之下,白雨选择了与喧闹地带相反的方向。
也正是因为白雨的这个选择,他失去了他最重要的东西。当然,这些都是后话,先不管失去的东西能不能回来,如果不先失去,那么哪儿会有永别与再会的分别呢?
这时候,雨水还没有落下。
皇宫西门这边,狼头帮的攻击快速如同闪电,秦天的肉身扛子弹战术成功了,他将贪狼秦明送到了冷家三人的身前,拉近了攻击的距离。秦天还吸引了敌人所有的攻击,并且让他们把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潜行的疾风狼秦颜躲在黑暗,找到了合适的攻击角度。
战狼秦天用自己的双手怒锤胸口,并且发出了声势浩大的狼嚎。“嗷呜嗷呜”的喊声好像吓唬坏了冷家三人,中间一人将手中的盒子包得更紧,旁边两人手忙脚乱换好了弹夹,举起手枪就向战狼射击。
他们以为战狼要从正面进攻了呢,注意力再次被聚集到秦天的身上。这时候,从某个刁钻的位置中,突然冒出来一个淡绿色的身影,他在冷家一名成员的背后掠过。
能力“青狼王之足”给秦颜带来了非常大的速度加成,他后腿的弹跳发力让他到达了敌人的背后,伴随着一个飞踢,冷家一人应声而飞出。
秦颜踢飞了冷家的两名持枪者中的其中一个,他选择的角度很完美,飞踢使敌人摔到了秦天的跟前,并且腿给身体所带来的后坐力让他的身体再次弹射到了安全的阴暗处中。
秦天觉得身上的压力少了一半,失去了一支手枪的火力支援,对于现在的冷家来说绝对是致命的。战狼发出一声亢奋的嚎叫,这就算是他为三弟完美攻击的呐喊。
无论冷家三人看上去是多么危险,拿着枪的总要比赤手空拳的厉害,秦颜的选择没错,他甚至比他自己想象中的要做得更好。
一名持枪者倒下,另一名持枪者居然无视了秦天和秦明的正面存在,选择了回身。他转身试图寻找已经躲到视线死角的疾风狼,但是他失败了,并且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持枪者的脖子上突然传来一阵刺痛,双肩仿佛有一块大石头压在上面。能力“青狼王之牙”让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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