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猩红王座》第241章


塔尔的老学究精神,就会发现更多的秘密——击杀绯因的人来自猩红之塔。
殷无涯道:“诸神之章就在少女身上。”
她所指的少女是布兰妮,因为被夺舍,也可以说布兰妮就是绯因。
卫良笑眯眯的点头。
殷无涯问:“要不要动手?”
“不急,先等等。”卫良慢腾腾说出这句话,不骄不躁,不急不缓。绯因毕竟是远古时代的至尊,屠戮天使与魔鬼的猛人,冒然行动实属不智,弄不好还会把自己搭进去。
殷无涯倒没那么多顾虑,觉得事情远没这么复杂,血海一张一合将敌人化成白骨,直接把诸神之章抢来即可,这是典型的女魔头思维。不过她是替卫良办事,既然他说再等等,那就再等等。
太阳升起来了,天空一片炽亮。
卫良目露狐疑,黑夜应该没有这么短暂,天亮的未免太早了些。等稍稍回过神来,他才发现那不是太阳,而是一个人。??? 要?? 看书那些纯净的光也并非阳光,而是无上光明魔法。
化黑夜为白昼,放眼整个蒙特奇有如此造诣之人都屈指可数,联想到与加百列的对话,此人的身份呼之欲出,正是光明王。
卫良在心迷宫中见过光明王一次,身化太阳华丽登场,如今见到真人感受又不相同。那刺眼的光明远比幻境中更加磅礴,也更加威严,没有温暖与明媚,反而带着一丝清幽的冷冽。
光明王也来了,这不奇怪,他来法马古斯本就是为了诸神之章。连殷无涯都能发现蛛丝马迹,他没理由寻不到。
事情似乎变得棘手起来,一个亡灵君主就够难对付了,再加一个光明王,哪怕有凶名远扬的血公子坐镇也兜不住。
殷无涯问:“他是谁?”
卫良道:“和道公子一个级别的猛人。”
提起道公子,殷无涯面色更冷了。她的心胸不算宽广,别说撑船,连片树叶都飘不过去,先被道公子封印一次,在葬花海又被羞辱,暗暗发誓要报仇。
到底生的太美,任何一个表情都分外诱人,哪怕是生气。卫良捏了捏她的脸蛋,微笑道:“干嘛一副要杀人的模样?”
殷无涯轻轻摇头。
卫良言归正传道:“我的看法是,光明王和亡灵君主肯定会打起来,人为财死嘛,诸神之章的**太大,他俩只能决战紫禁之巅了。咱们就躲在这里,来一个鹤蚌相争渔翁得利。当然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乐观想法,光明王也好,亡灵君主也罢,都不是咱们能招惹的,最理智的做法就是别趟这趟浑水。”
殷无涯静静听着,并未发表意见。
卫良只好问:“说说你的看法。”
“别怕。”
卫良笑了,道:“我就喜欢你这副愣头愣脑的样子。”
殷无涯气呼呼瞪了他一眼。
光明王与绯因只交谈了短短几句便动起手来,声势当真浩大,诸神之章漂浮半空,三扇虚空传送门呈三角形将其牢牢包裹,无尽亡灵生物汹涌而出,颇有世界末日的炼狱惨象。
浩瀚光海激荡,与亡灵生物惨烈搏杀。按照常理来说,光明魔法是克制亡灵魔法的,但这条定律在绯因面前失效了。
水能克火,反之火也能克水,就看谁技高一筹。
很久很久,战斗终于进行到尾声。凄厉惨嚎传来,充斥着无尽怨念,绯因被生生逼出布兰妮体外,灵体在光芒的照射下灰飞烟灭。
一页黑色纸张在半空缓缓飘落,滑翔着之字形的轨迹。
卫良觉得时机到了,对殷无涯使了个眼色。没想到光明王却率先发难。
无尽魔法元素奔涌而来,将两人围绕,一个高大男人自其中浮现而出,嘲弄道:“你们看够了没?”
原来他早就察觉到了。
卫良一直对光明王很好奇,一部分是出于无敌传说,还有一部分是出于心迷宫的幻境,他总想亲眼瞧瞧光明王究竟是不是自己假想出来的那个柔美女子,只可惜对方总是被一层光环绕,看不真切。
如今终于有了机会,答案令人失望,光明王果真是男的,而是还是个无比英俊的男人。在此之前,卫良见过最完美的男人应该是道公子了,那小脸蛋生的连女人都嫉妒,如果放在地球就没了韩国小白脸的活路。
严格来说,两人算不同类型的男人,道公子属于俊美,光明王属于英俊,虽然都带有一个俊字,气质却天差地别。非要比较的话还是光明王更胜一筹,单论外表而言这是个完美无缺的男人,或许只有殷无涯才能与之相提并论,虽然一个是男一个是女,却都有着不属于尘世间的至美外表。
光明王扬了扬手中的诸神之章,问:“你想要?”
卫良诚实点头。
光明王轻佻笑道:“用她来换。”
他口中的她,是指殷无涯。
第二百五十六章 光明与死灵之战(第三更)
光明王身化流光在天空疾驰,那波动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接近,神明的伟力正在召唤他。毫疑问,这便是诸神之章的气息,那件神器终于现世了。
他身后留下炽亮光芒,似流星拖着长长的尾焰,在黑暗夜空中劈开一道明亮光河。
他看到了大片的黑白曼陀罗,看到了一个苍老的法师,看到了一个灰不溜秋的少女,还看到隐藏在暗中的一男一女,二人气息独特,与蒙特奇格格不入,显然不是此方世界之人。
异界的人也想打诸神之章的主意么?光明王暗自冷笑,并未打草惊蛇,他还有更紧要的事情做。
黑色纸张从虚空遁出,被布兰妮握在手中,穷星光吸附,将黑纸照耀的格外夺目。
这才是真正的诸神之章。
布兰妮脸上带着快意,带着解脱,带着不属于这个年纪的邪恶,放肆大笑。
塔塔尔恐惧且愤怒,最终掏出魔法杖,决定替唯一的徒弟报仇雪恨。晦涩咒语自口中吟唱而出,魔法元素聚集,形成一道炫丽的风暴。
布兰妮毫不在意,那淡定揶揄的目光就像看待一个跳梁小丑。
虚空裂开,死亡骑士从天而降,身披锈迹斑斑的重甲,高大身躯犹如铁塔,黑色巨剑长且厚重,弥漫着幽蓝色火焰。
那是灭魂之火。
他骑着一匹阴森骷髅马,周身散发出浓烈的气息,大片曼陀罗枯萎凋零。
这匹马的名字叫做梦魇,故死亡骑士又名梦魇骑士。在远古那场屠神之战中,梦魇骑士是其中的主力军,在前赴后继的铁蹄之下天使与恶魔一个接一个陨落,乃至于异族谈魇色变。
黑色重剑划破长空,将酝酿的魔法撕扯破碎,顺带将塔塔尔的灵魂收割。老法师目光迅速暗淡,变成空洞的死寂,一头栽倒在地,再没了声息。
堂堂大魔法师被梦魇骑士一击秒杀,这是不逊于黄金比蒙的高等死灵生物。
光明王轻轻鼓掌,道不愧是亡灵君主,哪怕实力大损仍有如此威势。”
布兰妮森森打量着这名不请自来的白袍英俊法师,低沉道你是谁?”
“你可以叫我亚历克斯。”
他在这位老前辈面前没有摆架子,说出的真名。在蒙特奇没人敢称呼他的真名,大家都尊他为光明王。
布兰妮右手在诸神之章上轻轻摩挲,似乎在犹豫要不要杀了他,最终没有轻举妄动,阴笑着问年轻人,你有事?”
光明王活了几千年,已经不年轻了,但在亡灵君主面前,蒙特奇的一切人都可以称之为年轻人。
亚历克斯是个直来直去的霸气男人,这是长期敌形成的气势,没有太多弯弯绕绕,直奔主题道将诸神之章交出来。”
布兰妮仿佛听到一个笑话,发出清脆的咯咯笑声。他本是个数万年的老怪,附在少女身上笑起来却美妙动人,给人感觉分外怪诞。
“卑贱的魔法师,就凭你也配使用诸神之章?”
光明王是蒙特奇最高贵的象征,人类没有意见,精灵、龙骨、矮人、兽人本来有意见,后来也被打的没了意见。他这一生顺风顺水,自打记事以来还是第一次被人骂做卑贱。
术士瞧不起魔法师,就像魔法师瞧不起剑士一样。在亡灵君主看来,若没有九万年前那场惊天大变故,必将永久统治蒙特奇,哪里还有后来的魔法?
光明王摇头悲悯道可怜的绯垩因,你还没有认清形势。蒙特奇在我的统治下蓬勃发展,魔法便是天空上最耀眼的星辰。而术法,不过是掩埋在历史埃中的渣滓,你的死亡就是最好的证明。哪怕手持诸神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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