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猩红王座》第267章


路人一阵围观。
看,看你妈个逼。坟哥又骂。
路人于是又散了。
撞累了,我俩就走了。留下一对男女躺在路上哼唧。
路过一家烟酒店,也是巧,看到了坟哥的大摩托。
一个小黄毛走了出来,嘴里叼着一根烟。
坟哥攥着拳头,刀子给我。
我把弹簧…刀给了他。
坟哥跑过去,一刀扎在黄毛肚子上。
黄毛叼着烟,一脸茫然,还没明白过来怎么回事,就被捅成了筛子。
让他妈你偷老子车!有手有脚,不呆不傻,非要做小偷!非要做小偷!
坟哥恶狠狠吐了一口浓痰,正好落在他嘴巴上。
我俩骑上摩托车,呜呜呜的开走了。
坟哥开的很快,还撞死了一个闯红灯的行人。
我俩回家,差不多快十二点了。
坟哥这里隔音效果不好,楼上传来鬼叫声。
啊,啊,啊。
坟哥气坏了,天天晚上浪…叫!天天晚上浪…叫!没有一天不叫!
他抄起菜刀,上了楼。
我也跟了上去。
坟哥一脚踢在棕色防盗门上。
我也踢。
门没开。里面依然浪…叫。
坟哥气得不行,拿出手机,开始放肖邦的《葬礼进行曲》,就是死人时放的那种音乐。
我也掏出手机,从酷狗上搜出这首歌,和坟哥一起放。
里面的人受不了,一个壮汉穿着大裤衩走出来,面色不善,操你…妈,在这哭丧呢?
坟哥一刀就劈了过去,纹龙画虎的你就牛逼?让你牛逼!让你牛逼!还道上混的,操你…妈,我就不信道上混的人砍不死!
壮汉满头是血,身子一歪倒了下去。
坟哥冲进屋,开始砍女人。
女人叫声更剧烈了。
啊,啊,啊。
她似乎是**了。
搞定这件事,坟哥想喝酒,楼下有个24小时的超市,我俩去买。
一个流浪汉躺在路边。
坟哥走过去。
我也走过去。
坟哥将钱全部掏了出来,有小一千,潇洒扔给他。
流浪汉迷茫眨眼,望着地上红色的大钞票,一时有些发呆。
坟哥坐在地上,像是失去了全部气力。
他掏出手机,拨通110。
第二百三十二章 女朋友(1)
“怎么样?”卫良问。
女妖看着稿子,沉默。
卫良耐心等待。
女妖终于开口:“还不错。”
卫良问:“我是不是可以走了?”
女妖道:“你不能走。”
“为什么?”
“那三个故事仅仅是不错,但距离我心中的标准还有一些差距。所以我要吃了你。”
腐蚀性液体洒落,又开始涌向卫良。
卫良早有准备,他可不敢轻易相信一个妖精,对方遵守诺言最好,若不遵守,只有死战到底。
他瞬间发动了最强大的攻击——次元切割。
空间出现一道道裂缝,将女妖环绕,她的身影一阵波动,如同空气一样,根本不曾受伤。
这是一道幻影,根本不是妖精的本体。她的本体是那间房子。卫良进入房子之后,就一直处在妖精肚子里。
他想通这点,开始攻击四周的墙壁,如果没有猜错,这里就是妖精的胃部。但墙壁分外坚硬,不要说魔法,连余烬之冠的真实伤害都没有效果。
腐蚀性液体越来越多,逐渐逼近,就像失控的泥石流。卫良召出圣火之盾,却不能抵御,瞬间就被侵蚀,液体溅到他皮肤上,发出一阵滋啦声,大面积溃烂,龙血之躯在它面前成了摆设。
很快他就会变成一滩脓水,被消化。
卫良想起了一句话: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塔灵明明说过,善用便签上的提示可以更好的存活,便签上分明写着不要进去,偏偏不听,这下遭了殃。
他觉得还是再争取一下。
“我希望你能给我一个机会。”他诚恳道:“我一定会写出你想要的故事。”
女妖幻影飘在空中,神色淡漠。
“如果我死了,就没人给你解闷,多无趣。”
“还会有新的猎物送上门来。”
“他们跟我不一样。不是每个人都会讲故事。那是需要技巧的。也许你下一个遇见的人是个蠢蛋,不要说讲一个好故事,恐怕连最基本的语言组织能力都没有,那就太不幸了。”
女妖想了一会,认为他说的有道理,其实没必要非得杀了他。
“好吧,我就再给你一次机会。”
腐蚀性液体退去,纸和笔再次浮现在卫良面前。
他来回踱步,十分钟后有了眉目,二十分钟后有了主线,三十分钟后胸有成竹。
他低头,奋笔疾书。
……
第四个故事——《女朋友》。
我是一个**渣。
**渣,顾名思义,**丝中的渣滓。我一直觉得**丝是个贬义词,很多人自称本**,我一直不能理解,那样很光荣么?不幸的是,毕业后几年奋斗,我终于成为自己最讨厌的人,不仅是个**丝,还是**丝中最不济的渣滓。
我今年二十五了。同学的儿子都会玩王者荣耀了,我还是个处男。
我谈过恋爱,还开过房,最终没破…处,我不是多高尚,也不是性…无能,而是看着初恋的寒碜样,觉得不能把自己的第一次给她,太亏。
抑郁症,社交恐惧症,没房没车,穿不起耐克用不起苹果,整天被父母数落,余额宝存款三百二十三,微信钱包十二块,单身狗——这就是我的现状。
其实我也并非一无是处,我是超凡大师。
所以我成了代练。
挣不了多少钱,反而颈椎疼的要死。任何事情一旦变成工作就毫无乐趣可言,我现在看到lol就烦。
今天是七夕,我讨厌这个日子。这个节日为什么要叫“七夕”?我觉得叫“虐狗节”更贴切一些。
昨晚失眠,状态不佳,玩了几把,三连跪,被队友喷的体无完肤,还要来砍我。
我很烦躁,打算出去散散心。
将耳机插入破手机内,音乐响起。
追梦赤子心,我最喜欢的歌,其中有句歌词令人心潮澎湃——命运它无法让我们跪地求饶。
我虽然混的很惨,却不会混吃等死。
只需要一个契机,我就会鲤鱼跃龙门。这不是空想,历史上就有很多例子。
走了一个小时,前方有个寺庙,它在我们市很有名,是清朝那会建的,几百年历史,很多人都去上香拜佛,据说很灵验。
我本不信这些,但都混成这个**样子了,干脆去许个愿,万一应验了呢?
跪在地上,望着那尊古朴庄严的佛像,我脑海中闪过无数念头。
有钱?
有势?
变帅?
变聪明?
买彩票中大奖?
lol水平超越fa…ker,带领中国队取得一次s系列赛的冠军,然后一边草粉一边啃鸭脖?
不不不,我虽然渴望那些,但只能许一个愿望,许太多就不灵验了。菩萨讨厌贪得无厌的人。
我犹豫了一会,低声说——
菩萨啊,求您赐我一个女朋友。
起身,离开寺庙。
理智告诉我,这并没有什么卵用,只是心理安慰罢了。事实也正是如此,来来往往的女人都不正眼瞧我,有的看手机,有的看路,有的看男票,就是不看我。
我觉得,是不是该主动争取一下?
在男女方面我是个腼腆的人,也不是脸皮薄,主要是穷,穷就没底气,要是我爹有钱有势,我定要把全国各地的女人都追一遍。当然,这不怪我爹,主要怪我,是我没出息,我虽然穷,却不会推卸责任。
嗨,美女,留个微信呗。我站在一女孩面前,腆着脸说。其实她压根就不算美女,但出于尊重,我还是叫她美女。真正的美女我都不敢搭讪,人贵有自知之明,那些金丝雀可是高富帅的备胎,我远远配不上。
女人瞥了我一眼——阿迪王的鞋子,假耐克的裤子,三年前的小米手机。
我不玩微信。
那qq呢?
我也没qq。
要不留个手机号?
你烦不烦?
我撇嘴,故作不屑,其实心里很难受,灰溜溜的走了。
我真蠢,真的。想找女朋友得挣钱啊,拜佛有什么用。
我一定会挣钱的。在此之前,我得先回家睡一觉,昨晚一宿没睡,现在困劲上来了,顶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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