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猩红王座》第276章


我佛然不悦,什么叫自言自语?我那是驮着灵儿。一个大活人,你看不见么?
杨哥神色茫然,什么灵儿?你分明就是一个人。
我如遭雷击。
我不傻,其实早就有了猜测,只是不想承认。但杨哥这席话就像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小暖,书友,责编,卖菜阿姨,杨哥,串成一条线。
我晃了晃,险些晕死过去。
后来在家人的劝说下,我最终去看了精神科的医生。
你这是人格分裂。白医生认真研究我的情况之后,得出以下结论。
他是市里最有名的精神科医生。
我更加烦躁了。
白医生说,没有灵儿。她是你虚构出来的。你渴望成功,所以创造了另一个人格,来督促自己奋斗。没人给你做饭,那些菜是你自己买的;没有人叫你起床,是你自己起来的;还有小暖,根本没有和灵儿做…爱,而是和你做…爱;至于那部小说,也是你写的。
我就像在听一部天书。
他一定在骗我。
我还是懂点知识的。白医生的结论有问题。
我再次反驳,人格分裂虽然是把人一分为二,但两个人格是独立运作的,互不干涉。我要么是自己,要么是灵儿,我们两个永远不会碰面。她在的时候,我的人格沉睡。我在的时候,她的人格沉睡。可事实上,我们经常会同时出现,这怎么解释?
白医生说,你还患有精神分裂。
我的信心终于动摇了,精神分裂——幻听,幻视,甚至包括幻触!
如果这样,理论上就说得通了。
我看到的灵儿,是精神分裂在起作用。而与小暖上床,写小说,做饭,则是人格分裂的产物。
我心如刀绞,完全不能接受这个结局,但事实就摆在这里。哪怕是这样,我依然傻乎乎的问,灵儿究竟去哪了?她怎么会突然消失?
白医生给出了答案,你创造灵儿的动机是为了成功,而现在达成了目的,她没了存在的必要,所以你的潜意识把灵儿杀死了。最后那张纸条也是你自己写的。
我双眼一黑,晕死过去。
生活就是这么充满戏剧性,总是反转,反转,再反转。
日他妈!
我好不容易走到这一步,自诩人生赢家,到头来进了精神病医院。
经过半年治疗,我恢复了,和正常人一模一样。
起码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的。
我没有被人陷害,家里人也很关心我,所以,我轻松就出了院。
但是在内心我依然不能接受这一切。
回到小姑家,望着空荡荡的大房子,我忽然有种生无可恋的感觉。
为什么要活着呢?
李小虎,你这个白眼狼,灵儿对你那么好,到头来,你却杀了她。
我万念俱灰,只想着一死了之。
来到阳台,望着下面的风景。
不得不说,八楼看风景还是不错的。
我打算跳下去。
就这样吧,死了就解脱了。
站在阳台上,我的腿都发颤,生存的本能一遍遍告诉我,不要跳,不要跳,坚强的活下去!
但我真的不想活了。
灵儿都死了,我活着还他妈有什么意思?
死吧!死吧!
我身子微微前倾。
小虎,你在干嘛?后方忽然传来一个甜美的声音,无比熟悉,无比温暖。
我猛然回头,看到一个姑娘。
白皙的皮肤,明亮的眼睛,梨花卷的短发,一袭淡紫色的长裙。
正是灵儿。
她又回来了,就站在后方,笑吟吟望着我。
我跳下阳台,一把抱住她,再不肯撒手。
你去哪儿了!你到底去哪儿了!
我啊,去泰国旅游了,今天刚回国。喂,半年不见而已,你用不着这么激动吧?都抱的我喘不过气来了。
混蛋,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担心你?
好啦好啦,是我不对,我向你道歉。
你以后不能再这样!
灵儿眨了眨眼睛,看我这么郑重,于是用起誓般的口吻说——
我保证,今生今生都不会再离开你。
第二百三十七章 不要相信他
卫良逃出生天。
并非女妖善心大发,事实上这是个婊子,压根就没打算放过他。只是出现了意外。
墙壁被外力破开一道口子,一柄大剑插了进来,卫良抓住时机,展开火蝉翅就飞了出去。
外面站着个巨人,山岳那么高,气势惊人。
女妖显出原形,是一只类似鳐鱼的大怪物,背部受了伤,怒嚎连连,与巨人搏斗起来。
卫良趁机就跑了。
他飞了很久才停下来。并没有后怕,只是后悔,要是早听劝,也没这么多麻烦。
其实那四个故事他还是挺用心的,并非敷衍了事。心魔与小白是他很喜欢的两个短篇,前者诠释人心中的恶——很多时候我们作恶,并非本性就坏,而是被诸多外力因素压迫,身不由己,世间大多恶人都是身不由己的恶人(被体制与环境所迫,参考斯坦福监狱实验)。至于小白,则是春雨般的哀愁,不激烈,不澎湃,却连绵不绝。而暴力史,则是他临时起意虚构的,因为没有恐惧,在地球上他有很多疯狂的想法,距离变态杀人犯只有一步之遥,很多时候他都有犯罪的**,他智商高于常人,却不喜欢玩完美谋杀的套路,太繁琐,杀个人哪用那么麻烦,直接一刀子捅死,酣畅淋漓,枪毙就枪毙,怕什么,这就是没有恐惧的人的第一思维方式。“我”与“坟哥”,可以看作他潜意识的两道影子,即被理智压抑的暴力。
根据佛洛伊德的学说,人的渴望被压抑之后,并不会消失,而是蛰伏在潜意识之中,一旦找到合适的环境,就会生根发芽(这在佛家被称为心魔)。比如一个减肥的人,想吃肉,今天不吃,明天不吃,后天一定会吃。
而最后一篇女朋友,是他在地球上时的一点感悟。他在底层生活过,接触过许多下流社会的人,这让他感到悲哀,童话里都是骗人的,**丝逆袭只是一个传说。在下流社会,他只总结到两个字——麻木。
李小虎是幸运的。
大部分**丝都没有那么幸运。精神分裂,人格分裂,最大的可能是让人成为一个疯子,而不是多出灵儿那样的极品女友。
但无论如何,他毕竟经历了一次冒险,如果没有独眼巨人出现,他可能就死了。在这危机重重的岛屿,便签上的提示就是真理,最好别唱反调。
这次任务为存活十天,今天已经是第四天,他能看到倒计时。
他富有冒险精神,但这里不是蒙特奇,冒险没有好处,反而只有危险。他决定找个安全之地藏匿。
他挖了个坑,打算钻进去,就像蚂蚁一样,藏起来,谁也找不着。
只挖了一米,他就掉了下去。
原来还有地底世界。
这是个巨大的地下空间,面积丝毫不小于地上。这里也有光,尽管不知道光是从哪儿来的,但是很明亮,能见度很高。
下方有一座城市,建筑风格奇异,不同于地球,不同于九州,也不同于蒙特奇,不知道是什么物种的居所。
他觉得此地不宜久留,打算飞上去,出口却找不到了。卫良清晰记得那个口子就在头顶,现在却没了。只有两个可能,第一是地面在移动,第二是地下在移动。
他决定轰开,但上方的土地十分坚固,收效甚微。
既如此,随遇而安。谁能保证上面一定是安全的?说不定地底存活率更高。
他降落下去。
城市十分老旧,看来很有些年头,空空旷旷,死气沉沉,应该是座死城。
莫名其妙来到一座死城应该是很惊悚的事情,但卫良不这么认为,他觉得死物才是最安全的。相反,真正的恶魔永远是活着的人。
躲在这里也许是不错的选择。
他找了个隐匿之地,以一种舒适且不失戒备的姿势坐着,储物袋有食物与水,就这样呆一年也没事,就怕有变故。
果然有变故。
一个声音从侧方传来。
“哥们?”
有点犹豫,有点迟疑。
卫良转头,看到一个男人。光线比较暗,看不真切容貌,只能看到一个轮廓,比较瘦,平头,光着膀子,好像还有纹身。
“你也是冒险者吧?”那人问。
“是。”
“太好了,可算遇见个活人。”平头男声音中带着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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