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宏图》第284章


“表面上,是商贩们占了咱们的大便宜。但这事儿得看长远效应,时间越久,知道这条路安全的人就越多。慕名改道而来的商贩也就越多!”郑子明的话继续传来,依旧不疾不徐,听在县令孙山耳朵里,却犹如醍醐灌顶。
长远,这件事的确长远无比!非但能给合作双方带来滚滚红利,而且会让主事的官员,赢得商贩们众口交赞。而全天下能干干净净赚钱,并且赚完了钱还落个好名声的事情,统共才有几桩?落在自己手边还用力往外推,傻子才会那么干!
仿佛看见一条铺着金光的大道,在自己面前徐徐展开。县令孙山全身上下热血沸腾,头脑反应也变得无比灵敏,“此事太过重大,光是咱们兄弟俩来做,恐怕力有不逮。最好能拉上几家地方士绅,大伙齐心协力,让我定县槯场,成为边境上最大,最好的一座。谁人也效仿不得,盗匪个个看着流口水,却不敢碰其分毫!”
“你我两家总计占六成干股,另外四成,孙兄可以再找四到八家有眼光的士绅均分。”郑子明当然知道利益均沾的道理,笑了笑,低声给出了解决方案。“并且你我两人,也不用自己出面来承担此事。各自指派一位信得过的掌柜顶在前面,各自幕后操纵便可!”
如此,连孙山先前最介意的“名声”影响,都彻底抹除了。如何不令县令大人喜出望外?顿时,瞪着亮晶晶的眼睛,孙山拼命点头,“就这样,就这样,拉人入伙的事情,包在为兄身上。贤弟尽管放心,年关之前,资金,人员,都会全部到位。咱们哥俩联手,一定给过往商贩,给定县父老,把这件事办得稳稳当当!”
“如此,就有劳孙兄了!”郑子明举起酒盏,遥遥相邀。
“自家兄弟,不必客气!干了!”孙山将袖子一甩,摆出自己的本来模样,豪气万丈地举起酒盏与郑子明手中的举盏在半空中相撞。
接下来的酒宴,宾主双方都吃得无比尽兴。推杯换盏间,便敲定了槯场开设的大致细节,并且将双方顶在前面的掌柜人选也推了出来,约定由他们具体去负责执行。
酒足饭饱之后,郑子明起身告辞。县令孙山非常热情地带领全县官吏,一路将客人送出了城门之外。直到全体客人都上了马,身影被渐渐降临的夜幕所吞噬,才恋恋不舍地返回县衙。
待其他官吏带着醉意散去,孙山却又命人拿冷水伺候着自己洗了脸。随即,将师爷召到身边,低声交代:“今天的事情,你替我写一封信,连夜送往节度大人府邸。马上过年了,我这做晚辈的没啥东西能拿出来孝敬他老人家,好歹也做些实际事情,让他能多少开心一下!”
“是,东翁!”师爷虽然最初在隔壁陪陶大春等人吃酒,却在安排双方具体执行人的阶段,被孙山叫到了身边,所以对合伙开办槯场的事情已经了解得很清楚。此刻听了孙山的吩咐,立刻拱了拱手,郑重领命。
“记得如实写,把对方的要求,和我这边的答复,都原封不动写在信里!不必像以往写公文糊弄上司那样,想尽办法去糊弄!”孙山却对他多少有些不放心,又快速补充。
“是,东翁!”师爷愣了愣,再度拱手。随即,又快速朝窗外看了看,压低了声音提醒,“东翁,如果真的如实写,老大人那边,会不会对您有些看法?毕竟,此事您未曾禀告,就已经与那郑子明把事情先做了。而那巡检司,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又是朝廷安插在义武军地盘上的一枝楔子!”
“你尽管如实写就是!”孙山笑了笑,挺胸拔背,与先前未见宁子明时的颓废模样,判若两人,“把赌注压在其中一方,终究不如两头下注稳妥。这槯场开起来,虽然会养肥郑子明,老大人跟郭威之间,误会也就彻底消除了。今后是皇上跟郭允明赢了也好,是顾命大臣们赢了也罢,这边境上,总得有个能干的人看着!而咱们义武军,无论哪一方赢,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第五章 草谷(五)
他虽然表面上看似粗鄙,内地里心思却极为慎密。在决定跟郑子明合伙开槯场的同时,已经将此举背后所带来的利弊,反复衡量了个通透。
他的族叔孙方谏军虽然也算是一方节镇,可无论跟郭允明等人所代表的朝中新晋势力相比,还是跟史弘肇、郭威、杨邠等任何一个顾命大臣的势力相比,都显得弱不禁风。被人随便拍一巴掌下来,就有可能粉身碎骨。
所以,鉴于自身情况,眼下对孙方谏,对义武军内的一众大小头目而言,最好的选择,还是两头讨好,两头都不得罪。否则,冒冒失失卷入两派之争,恐怕没等看见争斗结果,自己就已经灰飞烟灭。
此外,对于郑子明本人,孙山也颇为看好。春天的时候少年人还只是个吃刀头饭的镖师,到了秋天,就已经成为了联庄会的会首。将李有德苦心经营了多年的基业,轻而易举地就收入了囊中。如今到了冬天,当初的小镖师已经成三州巡检,五品高官,并且其身背后还站着一个当朝枢密做靠山。倘若给他三年五载的时间,天!照这个速度……
“东翁,东翁,信已经写好了。还请您稍稍过目!”耳畔猛然传来师爷的声音,将孙山的思绪,从某个不知名的所在快速拉回。
接过已经被吹干的信纸,他低头迅速检视。很快,就把内容尽数阅读完毕。先笑呵呵地夸赞了师爷几句,以示鼓励,然后,用手指点了点信末的空白处,低声吩咐道:“不错,非常不错!但这里,最好再加上一句。“晚辈观那郑子明其人,绝非池中之物。我义武军既然耐于郭家雀之颜面,不能辣手除之,不如趁其羽翼未丰,深结厚纳。纵使其日后大器未成,我义武军所失,不过是些许钱粮细软。若其日后一飞冲霄,则我义武军上下二十年之内,又高枕无忧矣!”
“是!”师爷听得两眼发直,木讷地答应着,抓起毛笔,将孙山的口授内容写在了信末。待落下了最后一个字,又犹豫着抬起头,低声提醒,“东,东翁,这么说,是不是,是不是有些太,太看重那姓郑的了。他,他现在虽然有些成就,毕竟,毕竟还是借郭家雀儿的势。即便换了其他年青人……”
“你以为那郭家雀的势,是随便一个人就肯借予的么?”孙山微微冷笑,快速出言打断。“要打铁就得自身够硬,是烂泥绝对扶不上墙。师爷,你再仔细想想他这一年来的作为,看看他身边所结交的人,还有他手下所倚重的人,就明白我今日的话没错了!”
说罢,也不理睬师爷的满脸困惑。又笑了笑,径直将目光投向了窗外。
窗外,夜色已深,星光格外璀璨。
璀璨的星光下,郑子明、陶大春、郭信和潘美四个,带领着一小队亲兵,策马匆匆向西而行。
最近接连发生的两场战斗,虽然规模都不算大,程度也都不算激烈。却如同两块磨刀石,将大家伙儿都磨得锋芒毕现。特别是潘美,短短一个月内,从外观形象到内在气质,都有了脱胎换骨般的飞跃,乍一眼看上去,与先前简直偌判两人。
可无论形象和气质怎么改变,“潘小妹”的绰号,却已经彻底叫开了。非但陶大春和陶三春兄妹,在没有外人的场合下,绝不肯改口。就连跟他原本不太熟悉的郭信、李顺等人,也把绰号当成了他的真名,叫得无比脆生。有几次潘美甚至被叫得恼羞成怒,将二人约到演武场上,大打出手。然而第二天双方见了面儿,郭信和李顺两个顶着两只乌青乌青的眼眶,依旧喊其绰号如故。令潘美气得直咬牙,却拿二人半点办法也没有。
唯独没叫过他绰号的,只有郑子明一个。也不知为何,他从第一眼见到潘美,就对此人欣赏有加。从不为潘美年纪比自己还小,就看低了此人。也从不为潘美曾经对陶三春心怀爱慕,就将其列入登徒子之列。
相反,如今寨子里无论大事小情,郑子明最喜欢跟其商量的那个人,就是潘美。哪怕有好几次潘美所提的建议,都明显臭不可闻,他也只是笑笑了之。下一次,还会把此人请到自己身边来,像卧龙凤雏般躬身求教。
人,都是需要尊重的。特别是潘美这样从小心高气傲,却又从未曾找到过机会证明自己与众不同的家伙,对别人看向自己的目光,尤为敏感。当发现郑子明是真心地拿自己当个少年英杰,而不是玩什么“千金市马骨”的伎俩之后,潘美终于收起了最初的“搅局”心态,开始认认真真地替对方谋划了起来。虽然偶尔因为陶三春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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