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宏图》第384章


捣汴梁!那是百年一遇的良机,符彦卿这辈子都不可能等来第二回!为了这个机会,他几乎卧薪尝胆,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会坠入万劫不复?!!
“阿爷,二弟!”符赢看了一眼满脸戒备的老父,又扭头看了一眼被吓得站了起来,双拳紧握的符昭信,惨笑着摇头,“你们,你们太小瞧天下英雄了。你们知道不知道,河中节度使衙门被攻破时,我家公公手头还有多少人马?五千,整整五千生力军。可攻进来的郭家军呢,你们知道不知道数量是多少?四百出头,四百出头啊,阿爷,连一个指挥都不到!”
“多少?”饶是身经百战,符彦卿也被惊诧得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
郭威用疲兵之计拖垮了李守贞,整个过程他都一清二楚。但关于李守贞临死之前的最后挣扎,他却所知寥寥。
首先,城破之时,各军争相劫掠,杀得满城百姓血流成河,符家的细作根本没机会靠近李守贞的“皇宫”,去记录最后的战斗过程。
其次,城门被进攻方夺取,就意味着大局已定。最后的挣扎无论多激烈,从用兵角度,都无关紧要。
最后,则是作为父亲,符彦卿实在不忍再朝亲生女儿的心窝上捅刀子。所以,在符赢回来之前,就抢先一步给家中所有人都下了封口令,不准任何人在女儿面前打听城破后李家所发生的事情。
事实证明,自家女儿的心脏,远比他预想的要强大。他刻意不准家人去打听的,则正是女儿急着要告诉他知晓的。“四百出头,不足一个指挥!”轻轻抹去脸上的泪水,符赢一字一顿地强调。“我公公和他麾下的五千死士,非但没有挡住对方的进攻,甚至,甚至连预先谋划好的,将女儿我杀掉,替他们李家殉葬都没来得及!”
杀掉家中所有女眷和孩子殉葬,是她那个想当那个皇帝想疯了的公公,对家人的最后安排。当时,她对一切都已经绝望,甚至主动换上出嫁前的一身白衣,坐在后院荷塘旁的石头凳子上,静静地等待最后一刻的到来。
只要自家那个孝子丈夫李崇训冲过来一挥刀,就会夺走她的性命。虽然她有能力反抗,但是她没有任何心思那样做。
死就死了,这世界上,原本也没有什么东西值得留恋!
她准备用最美丽的模样,去迎接丈夫手中的刀刃。像一个走上沙场的将军那样,平静去迎接死亡。她甚至已经计算好了自己倒下时的角度,正好能落进荷塘里。那样的话,流经荷塘的活水,就能趁着混乱,将自己的尸体带走,悄无声息地,带离这个疯狂的庭院,疯狂的人间。
然而,她却始终没有等到自家丈夫的钢刀。
她等来的是另外一个人。
一个身材不管高大,相貌不算英俊,却在千军万马中,也无法被遮挡的人。
只用了短短半柱香时间,那个人就从李家的府门口儿,一路杀进了后院。满院子的死士疯狂地上前阻挡,却被那个人一一砍倒。
没等她想好是拿起刀来抹脖子,还是投水自尽,那个的男人已经杀到了她面前,浑身上下都是血浆,能看出原来颜色的只剩下眼睛。
“想必你是魏国公的女儿吧?”那个男人的眼睛很亮,说话时,露出一口瓷器般的牙齿“你安全了,从现在起,没有任何人能敢碰你一下!”
那一刻,天上地下,洒满了阳光。
1:符彦卿心中念念不忘的大唐,指的是后唐。符彦卿的父亲李存审,是后唐太祖李克用的义子。死后追封秦王。
第四章 虎狼(四)
凄凉、绝望,恐惧、惊诧、欣喜,甚至还有一点点发自内心的崇拜。短短几个呼吸之间,几种不同的表情,陆续在符赢脸上呈现,令她整个人看起来都好像晚春的桃花般,绚丽中透出勃勃生机。
自打二人的亲生娘亲过世之后,符昭信还是第一次,看到大姐脸上的表情如此生动。刹那间,竟然有些目眩神摇。
二人的父亲符彦卿,此时此刻,注意力却全都放在了“殉葬”两个字上,手按刀柄,额头上的青筋根根迸现,“他,怎么敢尔?疯子,他们李家从上到下全都是疯子!鹰儿,是阿爷害了你,阿爷真的对你不住!对你……”
“阿爷,我这不是好好地回来了么?”符赢微微一笑,满脸温柔。“我公公全家都死绝了,你也没必要再恨他们了。从此之后,咱们符家跟他们李家再无瓜葛!”
“好,好,阿爷听你的,听你的,咱们符家跟他们李家从此再无瓜葛!”符彦卿心中又是疼痛,又是负疚,含着泪连连点头。
李守贞造反失败,全家被杀。唯独嫁给了李守贞长子的符赢被郭威派兵完好无损地送回了娘家。外界都传说是朝廷畏惧符家的实力,才对李家长媳网开一面。符彦卿也一直骄傲地认为,女儿能平安脱险至少有自己一大半儿功劳。直到现在,他才终于发现,原来自己一直在自我陶醉。原来,自己只差一点儿,就永远失去了这个女儿!
“那,那四百精兵,是不是每个人都穿着瘊子甲,拿着削铁如泥的宝刀?”符昭信忽然冲到了父女两个之间,拉着符赢的手,满脸羡慕地问道。(注1)
终究是个半大孩子,他心中,暂时还体会不到差一点儿失去亲人的恐慌。因此醒过神来之后,便迫不及待地想验证自己的判断。
“怎么可能?”符赢被自家弟弟的幼稚想法逗得莞尔,摇摇头,柔声回应,“四百件儿瘊子甲,郭家挖出一座金山来都不够用!那些人不是家丁,只能算行伍中的精锐。穿的只是普通牛皮甲,拿的也是常见兵器,表面看上去跟咱们符家军的兵卒没什么两样。”
顿了顿,她的脸上露出了如假包换的欣赏,“但是,但是他们却个个都勇悍绝伦,跟在主将身边寸步不落,死不旋踵。李氏家丁虽然人数众多,并且有高墙为凭,在他们面前,却如同一群土鸡瓦狗。”
“这,这,这得精锐到何等地步?这怎么可能?”符昭信的大眼睛等得溜圆,稚嫩的面孔上,写满了拒绝。
他无法想象,一群拿着普通兵器,穿着普通铠甲的士卒,能在转眼之间,将十倍于己的李氏家丁,打得落花流水!以他大半年来在衙内亲军中获得的经验,主帅身边的家丁,乃是精锐中的精锐。与寻常士卒交手,个个能以一当十。而那郭家军的一个指挥,却更胜李氏家丁十倍,如此推算,当他们遇到李家的普通士卒,岂不是要以一当百,以百破万?
“有可能,老夫当年我就见过这样的精锐!”符彦卿忽然深吸了一口气,沉声替自家女儿作证。“银枪效节军!当年杨师厚麾下的银枪效节军便可如此。虽然最多时不过几千人,冲锋陷阵,却如同摧枯拉朽。好个郭家雀儿,好个郭家雀儿,老夫以为他久围河中却迟迟不肯破城,只是心慈手软,舍不得麾下子弟牺牲。没想到,没想到他居然借着这个机会,用朝廷的粮草和辎重,偷偷打造了一支新的银枪效节军!”
银枪效节军,是晚唐以来战斗力最强的队伍,虽然已经被毁掉了多年,行伍之中,却依旧传诵着他们昔日的辉煌。稍微有些阅历的为将者,几乎无不对银枪效节军的战绩如数家珍。
只是,这样一支无敌精锐,打造起来却极为艰难。除了充足的粮草、辎重、军饷之外,还要求其主帅,有远超常人的勇武和令人无法抗拒的亲和力。否则,非但画虎不成反类犬,而且稍有不慎,便会被疯犬反噬。
换个一种相对便于理解的说法,打造银枪效节军,钱粮、勇士和盖世良将,是三个最基本条件,缺一不可。特别是对第三项的要求,简直苛刻到了极端。寻常庸才,即便侥幸掌控了银枪军的帅印,也发挥不出这支队伍的一半儿威力,只能徒劳地消耗勇士们的性命、激情和鲜血。而真正的良将,却可以成为银枪军的灵魂。令银枪效节军的威力翻倍,在战场上出其不意,给敌军致命一击。
“阿爷,咱们也能,咱们也打造一支银枪效节军出来!”符昭信从不怀疑自家老父的话,却坚信自己的本事不属于任何人,从震惊中再度回过神来之后,便拉着符彦卿的衣袖,用力摇晃。“咱们现在就动手,郭家能,咱们符家也一定能!”
“呵呵,谈何容易!”符彦卿咧了下嘴,苦笑着长叹。
同样的想法,他也曾有过,并且曾经全力去尝试。然而,尝试的结果,却是令人倍感绝望。
他符彦卿算是个智将,良将,年青时也曾勇冠三军。却距离盖世两个字,相距遥遥。而符家的其他成年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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