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来点血》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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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那次之后,我开始越来越习惯对那一帮傻小子说:“你是我兄弟……”“我们是可以互相交付后背的人……”“我们应该一起去闯出一片天下实现自己的理想……”等等,这种话。因为我发现我越说这种话,他们越傻,然后眼睛里往出冒粉红色的小泡泡。我说很多很多次这种话,不光是为了骗他们,也想使自己相信,可是我发现我无论说多少次都做不到。
我们开始称兄道弟,我是需要他们全部人照顾的小弟,他们是我的兄弟。而吉仍然领导着几个他母亲带来的家仆的孩子和他母系的远方表亲的孩子作为亲卫队。我并不知道为什么,作为一个男人我的统制欲会表现的那么弱,可是有人告诉我,这样拉拢人的艺术更加残忍,那个人是母亲。
我阿尔罕不拉的兄弟们保护我的周全,也是正值青春期,他们反抗他们的父母支持我。他们与我讨论各种各样的事情,带着胳膊腿不是那么好的我打猎。他们只是觉得我好,觉得,我特别好。好,呵呵。他们选择了我。
☆、第二章 暗金色的十三岁 上
据说十三是一个不好的数字,是背叛者犹大的数字。可是犹大又好似只是一个受嫉妒而遭受千年诽谤的人。谁都不知道谁说了谎,就像我的十三岁。
那年我十三岁。
南方和北方要开战的传言在这一年愈演愈烈,几乎所有人都确定皇帝要联合阿尔罕不拉家以及北方的一系列诸侯攻打南方的道金斯和道金斯的小弟们。因为南方最近在我母亲的带领下发展的太快了,富可敌国,并且,希望拒绝国王分一杯羹的想法。
事情也许的确如此,无风不起浪,我的证据,就是母亲已经有一年没有来过阿尔罕不拉堡了。
六月,国王的到来如融化阿尔罕不拉山上千年的冰雪。
仿佛世界在那一天欢腾了,我从塔楼向外看,卖苹果的大妈都露出了两个三分之二的胸,主保佑她在松开之前还没有用束胸把自己勒死。好像所有人都在笑,但是却又都不知道为什么。我讨厌这种感觉。每个人似乎都很快乐,我却无法得到那种快乐,好像这样证明了我是错的。
国王的名字叫爱德华,就像查理和伊丽莎白一样一看就是国王的名字。
国王陛下驾到的时候,我在城堡后面的树林里,父亲和他的夫人以及我的哥哥们都去迎接他们该迎接的人了,按理说我也应该去,但是我不想去并且告病了,因为我建议某个人把吉的靴子底弄松了,他的鞋底会在他对国王行完礼之后血淋淋的留在国王面前,我不认为吉的涵养好到可以不当场发飙。
我穿着那身在城堡外面游荡专用的贫民衣服,在这座从未寂静过的城堡最安宁的角落。
我是一个私生子,在那里没有未来,没有巴结国王的必要,所以很轻松,就像我在一桌子自己不想吃的菜前不用抢一样。
风有些轻的拂过我的脸,树荫中的圆形光斑忽隐忽现。
我能看到一只狸猫正要抓一只麻雀,蓄势待发,麻雀感觉到了危险,却不知道危险来自哪。
麻雀先飞走了,然后狸猫也不见了。
我无奈的逗弄蚯蚓。
“你在这里做什么?”这是一个讨人厌的声音,不是吉和桑的那种带着阿尔罕不拉腔的尖利,而是那种很温柔又沉稳的声音,好听得讨人厌。
我指一指我的喉头,然后摇了摇手。抬头,逆着晨光的影中,那是一个比起孩子更接近成年人的少年,大概十七八岁,或是年轻一点。金色的头发和纯正的天蓝色眼睛,让人感觉闪闪发光,举手投足都带着我是贵族我不是普通人的优雅。应该是陪同国王来的谁家贵族的孩子吧,是王子也说不定。
我知道,遇到这种情况,装哑巴是最好的选择,因为对方很快就会厌倦没有回应的问答,然后放弃,离开,我的世界就又清静了。
“真可惜,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上帝竟然不允许我听到你的声音。”他说得语气委婉,嗯,不错,不过……我不是女的吧。就算我穿着分不清男女的低等平民孩童的衣服,我哪里长得像娘们了。
我有撩开裤子给他看一看的冲动,不过还是忍下来了,等他厌倦了走开,我们就再也井水不犯河水,我还过我的清闲日子。国王如是,他也如是,甚至母亲也如是,所有其他人都只不过都是我生命里的过客而已,我想要的,不过是活得好一点,不受人欺负也不欺负别人,一亩地两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要是老婆麻烦就不要老婆的日子。
我惨然一笑,然后粲然一笑,对他点了点头。我最引以为傲的大概就是装了吧。
“我叫杰,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他坐在了我的旁边。
我硬着头皮对他无奈的笑了笑,早知道在装哑的同时装聋了,他却从身后抽出来一根树枝。
“写下来吧,你的名字,我想知道。”
我写了下来,两个简单的字母。
“莫,寓意很深的名字。”他对我微笑,“这个字的本意是黄昏吧。”
“我喜欢这里,这里感觉很宁静,你也喜欢这里吗?”
“你很像我的一个小时候的玩伴,你知道吗?可是,后来,她去了很远的地方。”
娘哎,我可能遭遇了一个话唠。
“都说阿尔罕不拉的天特别的蓝,你觉得呢?”
“对啊,你大概没去过别处吧。”
这家伙不是想长篇大论吧,顺便说明,上面这些话全是那家伙一个人说的。一直盯着我的眼睛,一直说。
“人常在这个树林里,大概就想逃避了吧,你也是这么想的吗?”
“有没有兴趣陪着我去另一个地方看天空呢?虽然无法听到你的声音,但我觉得,你的眼睛似乎在倾诉着什么呢。”我在说着我很不耐烦,眼睛再好看也是不会□□的,您老人家请快点走人,谢谢。
我在这里严正建议大家泡妞时注意性别。
他一直不停的在我耳边说话说话,我只觉得越来越困,然后就睡着了。
“岚,晚上去哪?”我的声音。
“晚上乔克叔叔说要带我去看废教堂的吸血鬼。”那个细高个的苍白少年回头,脖子上挂着一个手掌大小的木质十字架,银白色的眸子在月色下隐现淡淡绯红。
“吸血鬼是什么?”
少年没有回答,只是边笑边向远处的高大的白色教堂走去,那里,是他的家。
醒来,只是恍然一梦。梦中是我幼时的玩伴岚,他早已离开了我去了首都瀚玛,好像,是在什么神学院一类的地方,而我,在千里之外的阿尔罕不拉。
刚才那个话唠已经不见了。身上,披着他的华丽外套,他还真把我当小女孩了。不过被别人披外套这种从来都只在书里看到的情节今天竟然发生在我自己身上,感觉,有点怪,有点不知所措,有点暖。这外套应该值几个钱,明天出城堡看看能卖了不。
突然觉得忘了问他的名字有点遗憾,可是,错过就错过吧,不错过又能怎样。
一失足成千古恨,我当时就不应该装哑巴,我当时应该装成聋哑人,不对,我应该装疯子立刻掉头撒丫子就跑。当他最后一次离开满身是伤的我的时候,我,是这么想的。可,早八辈子也晚了。
几乎所有人都去了角楼的大厅,所以我在房间里安静的度过了一个下午,然后收到了晚上有晚宴的通知。
晚宴是必须要去的,因为,不去的话,我就成为了不忠于国王的人,很可能百口莫辩的沦为无意义的政治牺牲品,我只想过自己的生活,但一切的前提是我活着。
我在自己的更衣室里打算换衣服,却发现我的衣橱空了。
“亲爱的孩子,你没有去迎接国王啊?”我的疑惑被门口传来的一个极其腻味的声音打碎。
那人推开了门,我能看到她扑的粉从脸上随着她走路的节奏一粒一粒掉下来,艳桃红色的衣服和艳桃红色的眼影,外加一把艳桃红色的小扇子,大支架裙子扭来扭去。这种打扮不是我老爹的老婆还能是谁。
“夫人好。”我对她略低了一下头,表示我有那么一点想尊敬她。
“小莫啊,我让首都有名的设计师给你新做了一套衣服,一会的宴会穿,你看看合不合身。”这女人让男仆拿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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