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来点血》第13章


“但是你不必看着我了对吧?”
“是,你如果想逃跑,我这里至少不必顾忌了。可是,爱德华的手下对这高塔的看管从未松懈。”安意识到了自己刚才的失态,翻身坐在旁边的地上。
“如果你帮助我逃跑呢?”
“帮你?是啊,是可以的……”安惨然一笑。
“请你帮我去教廷的联合军那里,我想跟杰,要回你们的王。”我肯定的说。
“要回,有什么意义?他是去自杀的……”说到自杀两字的时候,在其中附带的感情让我的心脏都开始痛楚起来。
“有意义,你告诉过奈泽你喜欢他,喜欢到这种程度?”
“没……你不懂,吸血鬼这中存在的感情是很淡的……”安的语调转为怯懦。
我在他记忆里也没发现过。
“那就去告诉他啊!”我扯他的脸,“这并不算是去救他。”
“不行。”安的回答斩钉截铁。
“为什么?”
“你身体里有爱德华找巫师下的诅咒。”
“什么诅咒?”大哥,我就等着你这句话呢。爱德华有一天心情极好的把我拉去找了个穿了一身黑的哥们全身画满用鸽子血和神马东西混合的红色液体写成的符号,我当时以为就是丫在玩情趣。后来,安又一次输牌的时候,曾经教给我怎样书写诅咒,我才明白那是直接在身体上下的诅咒。娘娘腔曾经明确表示咒语是单向的,下咒容易解咒难,而能解开咒语的,就只有力量强大的存在。
“什么诅咒?”我做出被惊吓的表情,虽然这是我引出的话题,装,早已经是本能了,对不起,亲爱的安同学。只是我真的不知道诅咒的内容。
“你28天内不跟爱德华OOXX就会心智全失,灵魂被杀死,肉体成为行尸走肉。”安皱着眉头说。
“啪……”脑子里一根线断掉了。
爱德华同学,这个诅咒,亏你想得出来,我对这个诅咒的评价是,太三俗了!太他娘的三俗了!灵魂不能归你至少要肉体是不是,太三俗了吧!我不喜欢死亡,但是更不喜欢像死人一样活着。
“你们的王,是不是可以解开这个诅咒?”我试着问安。
“是的。概率很大。”安的眼睛里已经有一点类似于希望的东西了,但是仍然叹了口气。
“那么,如果我能在28天之内找到你们的王,让他帮忙解除诅咒呢?”
“28天太短了。”安还在在纠结。
“28天很长的。”我肯定的说。
“可是……他是自愿……”安继续纠结。
“自愿你妹啊,奈泽不给你说话的机会,原因自然是动摇。”
“他喜欢的是辛西娅阿姨!是去殉情的!”
“你怎么知道他不喜欢你啊?你要等他死了去为他复仇才满意吗?用绳子把他绑回来啊!他不愿意和你在一起打断腿弄瞎眼睛用铁链子锁起来不就行了吗?”安太纠结点了。我都服了他了。男人的爱就是占有,爱他就告诉他,用尽一切办法得到他不就可以了吗,整那么多事干毛啊。
“……”
“……”
“好吧,28天。如果救回来他,我会让他救你,以他欠我的人情,我肯定。”安的声音稳定多了。
“好,一言为定。”
对我逃跑的最大的阻力策反完成。
母亲说过,劝说一个人成功的要素,不是口才如何,而是贴近他心底的倾向。
☆、第八章 月圆月缺的世界 上
接下来要考虑的问题就是逃跑了。
只有28天时间。大概流程是先找到杰,我相信他在军中的重要地位能对教廷施加影响。而宗教裁判所里那些脑满肠肥的大叔要比圣骑士好对付多了。
人心是个怪东西,胜算可以说是很大,也可以说是没有。但怎么都比在高塔中烂掉强无数倍,比每天被一个变态上强一万倍,比做一个没有自由的囚徒强一万倍。我当然是无比的怕死,因为我还很年轻啊,我还有很多想做的事情,想要高位,美女,封地,旅行。而且我也怕痛,怕磨难,怕复杂的事情,但是我讨厌牢笼。如果活着的所有事情都是能预知的,那么活着还有什么用。
这个世界在中世纪有这样的常识,圣廷,以教皇为首,很多红衣大主教为辅佐,占据着这片大陆大片的土地和信仰。爱德华之前,皇帝的加冕都需要教皇做。而爱德华登极时,很有创意,直接把教皇手里的皇冠抢过来扣到了自己的脑袋上,然后又把王后的冠亲自扣到布赖恩皇后头上。
教皇和皇帝并不是可以在一片国土上兼容的存在。教皇有教皇的土地,国王有国王的。而公侯伯子男几等爵位,亦有各自的土地,支持不同的人。教皇和国王以及部分势力大的公爵都可以成为选帝侯,而上一任国王死后,下一任在选帝侯中选出。教廷,亦如国家。
听安说,大体情况是这个样子。表面上看起来是王党和道金斯党两股势力,但是王党联合了吸血鬼,道金斯党亦在之后和教廷结盟。
我听完了点了点头,这些我大概都能猜出来。包括为什么开战伊始对方的主将死的那么惨烈,之后随着教廷的加入力量又均衡下来。
我很疑惑的是吸血鬼明明是不老不死的存在,为什么因为这点金钱土地的小利益而为爱德华卖命。
“我们是需要血的。从一个国王那里可以拿到稳定的血液来源。虽然,我认为这次的目的不是这样。”安撇了一下嘴角,高山湖泊般澄澈的眼里闪过一丝落寞。
安打开窗户,一开始想把我夹在自己胳膊底下,被我强烈反对,我不是小娃儿也不是物件,安说,也是,这样忒没有美感,不符合爷的风格。之后又说想把我扔在口袋里扛到后背上,这样很有感觉,我说安你是圣诞老人吗?你可以把我先扒光了然后捆绑一下飞到杰的卧室里扔到他床上。他说提议不错,杰会感谢他的,被我一口咬在手指头上。安说那你想怎么样啊,难道抱着我不成?我说可以啊。安啧啧两声说就凭你个小鸡子能抱动我?你抱着我谁飞啊,你会飞啊。一把扛起我就蹦出窗户了。
最终结果是,一个T字型的暗影,划过了瀚玛的夜空。
门外,塔下,曾经是我逃跑第二大阻力的加强排连头都没来得及抬,就被甩在后面了。
从高塔上下来在有安的帮助后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而在有安的阻拦时逃跑是那么困难,我不禁骂自己一声傻逼。但想想我在高塔上的主要任务是在爱德华王庭内部帮助杰,如果我有机会逃跑还会留在那里帮助他么?也许帮助他的理由是希望在爱德华倒台后有个依靠?也许一刻都多忍受不了囚人的生活直接逃跑?算了,不想了,嘛,不要考验爱情,因为爱情是经不起考验的。我从来不觉得自己是多好一人。
虽然,后来我才知道,我的感觉错了,那已经是最后的最后了。
瀚玛的景物飞速掠过我的眼前,高塔远去。
想不到吸血鬼能有这个功能,那爱德华为什么还要用信鸽呢?那个老闷骚。如果我是吸血鬼,我会开邮局的。
三年熟悉的景物终于如幻影般消失。看着脚下的城池,突然有毁掉这一切的愿望,开进瀚玛一个巨大的军队,烧杀抢掠,把这片繁华夷为平地,又不由得对这样的自己不寒而栗。畸形的状态产生变态的心,我的灵魂已经在高塔上的三年间变得畸形了也说不定。
“去哪?杰那里吗?”安的声音在速度极快的风里听起来断断续续。
“嗯。”
安放下我的位置,是灯火营帐和大到望不到对面的湖泊。
夏末,风从澄湖的方向吹来,带来并不彻骨却让人无法忽略的冷。我这才醒悟到自己穿的衣服并不合适,是一身轻佻的贵公子装扮。爱德华的爱好,腰身极其贴合的修剪,以及暗红色。
“我送你到这里。”安一只手拽着我的胳膊,用力的拽着,“接下来是你的事。我懂一切都是有概率的,既然我把你送到这里就希望我能看见奈泽回来。”
我点了点头。
“解不开咒语就随便找个王党军报上自己的名字,我相信爱德华不会杀你的。”
“好的,拜拜。”我挥了挥手。
“嗯,拜拜。”安原地消失了。
我扭头走向了营帐里的灯火,如愿看到了毒蘑菇的标志在营寨门上忧郁的表情。突然有点怕见到杰。不是,是一直怕见到杰。
他说过,我救你。他说过,等我。他说过……他说过……他说过……
我这里充满了他说过……他说过……他说过……都是过去的他,过去的他,过去的他。而我?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