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来点血》第20章


哪泻ⅲ南胝馑≌饷此В褪且路评靡坏悖吞苑酱蠛耙簧褪撬毂ǜ妗?br /> 我心想,玩完。
阿伯拉罕派人回去找东方教会部疏通关系,而我就在马路上跟那些圣骑士大眼瞪小眼。还好,今天是本笃的夏天很罕见的阴天。
“大哥我犯什么罪了?”我拽他胳膊。
“大哥,你看我这无辜的眼神。”我冲他们翻白眼。
“大哥,你穿这么厚盔甲不热么?”我戳他们盔甲。
可是这些都没用,他们就这样在我外边站了一圈,直挺挺的,连动都不动。
瓦伦丁果然变卦了吗?我骂自己一声白痴,应该从瓦伦丁的住所出来后马上跑,奈泽的力量是非常可以放心的。
突然眼前的地上凭空冒出了淡金色的魔法阵,和极淡的反应光,然后一个人在稀薄的空气中凭空出现了。
“主教大人,就是他。”有个领头的报告。
“怎么,是你?”我愣在当场。
作者有话要说: 从5世纪,天主教会就在罗马经营妓院了,牛叉吧……
有哥们补充,说公元前五世纪管仲就在秦国国营妓院了,这个哥表示,没法比……
☆、第十章 世间就像海 中
作者有话要说: 恭祝大家兔年吉祥~(≧▽≦)/~啦啦啦
阿伯拉罕派人回去找东方教会部疏通关系,马车和随从就扣在路边,而我就在路上跟那些圣骑士大眼瞪小眼。还好,今天是本笃的夏天很罕见的阴天。
突然眼前的地上凭空冒出了淡金色的魔法阵,和极淡的反应光,然后一个人在稀薄的空气中凭空出现了。
“主教大人,就是他。”有个领头的报告。
“怎么,是你?”我愣在当场。
“你还想从我眼前跑掉么?”岚抓住我的胳膊,银白色的死鱼眼上都是血丝。
“您认错人了,先生。”我脑子当时一定是短路了啊啊啊短路了。
“哦,对不起,我认错人了。”岚微笑的松开我的手。
我看着他的眼睛,想跑不敢跑。
他直视着我,眼睛里竟然有些悲戚。
“我不是我了,岚,我不是那个我了。不是罗尔斯罗伊斯修道院的那个我了。”我揉揉被他拽的生疼的手臂,看地。
“Mariote,你活的不快乐。”岚说。
我被这句话震住了,抬头。
好久,没有人叫我Mariote,他们叫我莫,因为莫简单好记,因为我说自己叫莫。Mariote,这个母亲处于恶趣味起的名字,它的意义是,牵线木偶。
“Mariote,我知道你活得不快乐,因为我看得懂。”岚摇摇头,“来我这里,和我在一起吧。”他伸出自己的手。
死白死白的大白爪子,又细又长。
同样是这只白爪子,但那是它没有这么细,也没有这么长的时候,也这样伸向过我,在很多年前。
他是当地神父收养的孤儿,我和母亲当时也正好在修道院被收留。
修女们说小时候我母亲忙得很,就常放我在中庭里让修女照看。我小时候极其安静,除了饿极了的时候完全不哭,可是这样的时候还是有的。
有一天我大哭到一半就停了,修女惊慌失措的跑过来,结果发现我正捧着岚的手指嘬的起劲,当时的岚没几岁,看着一脸惊讶的嬷嬷,面无表情又高深莫测的说,他喜欢我。
稍微长大了些,岚被迫搬出了修道院,毕竟大男孩在里面太奇怪了,我还在里面,为了找他玩,我有时候翻墙过去,而对面接着我的,也是这只大白爪子。
我也搬出去修道院,搬进贫民窟的时候,岚已经是那里的孩子王了。从别的孩子那里抢来的棒棒糖,锡兵,木偶,甚至洋娃娃,都是从那双大白爪子那里,一样一样塞到我这里的。而我的童话书,却经常被这只大白爪子抢走。
“来我这里,和我在一起吧。”这是一次母亲很晚没有回来,我怕黑,坐在前廊上发抖的时候,他的话。他拉着我,去收养它的乔克神父那里,那里有母亲那里没有的温暖和光明。
“来我这里,和我在一起吧。”现在仍是这句话。
现在那语调,是我的灵魂都为之蛊惑的温柔。
我往前踏了一步,可是刚刚被切开的心上的疼痛撕扯着我,唤我清醒。
一切都是假的,爱也是。一切都是可以表演的,爱也是。我是无爱的孩子,我从未爱过人,也不懂到底什么是被爱,我也已经不想懂了,算了,我累了,对不起,岚,我累了。
抓起大白爪子,用舌尖包裹食指打圈,轻舔。
大白爪子的主人轻微的颤抖。
“你也喜欢这身体是么?想把我压在自己身体下面看我怎么挣扎怎么□□是吧?你是这么想着,来找我的是吧,是想上我吧?”换上自己最为烟尘的笑颜。
换岚愣了。
愣了,就是说对了。
我转身,迈开大步。
手被从后面拽住。这哥们想演琼瑶剧么?太罗嗦了这样,太难看了。
“我只是想让那张我一直惦记在心中的脸,真正快乐的笑起来。”
我一直以为大白爪子肯定是冰凉冰凉的,没想到那么温暖。不过这句台词好耳熟,我怎么觉得在很多地方听过,岚你能给我来点创意么?太俗了。
沉默。
到时候,解开诅咒后,我自由后,来玩玩也不错。阴谋和痛苦毁了我的脑子和灵魂,我要治愈,我要努力做一个无知又自以为是的白痴,像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应该做的那样。本笃的天气很干燥,姑娘很美,商业很发达,很合适啊。
“好,我答应你,但是我现在要走,回去解决一点事情,我想无牵无挂的回来,到时候,请带我在本笃城内旅游,活着找个地方定居,我讨厌北方,北方太冷了。”我点点头。
他像小时候第一次得到我送他的礼物那样开心的笑了,刚想说什么,一骑快马随着尘土而至。
“主教大人,教皇请您速归。”我真想问,你们不是有魔法么,整这出干什么。来人是普通的圣骑士装扮,也许会用魔法的人真的少吧。
“说定了,不许反悔。”岚跟我说。
“好的,不反悔。”我回答。
岚突然咬破指尖,捧起我的左手,往我的手腕上一划。
反应光一闪,手腕一痛,一个血红色的精巧十字,留在了手腕内侧最柔嫩的皮肤上。
“这是什么?”我皱眉。
“这样我就能找到你了,世界太大,至少让我再多见见你,在我活着的时候。”他温和的笑着用指尖抚平了我的眉头。
“好吧。”回去找条手钏盖住吧。
“再见,”他的手臂环过来,“一定来找我,否则即使你躲到地狱底层我也会从把你拽出来的。”
“嗯,好。”
离开岚后大概十几分钟,手腕的那个十字突然钻心的疼痛。
但是没有持续多长时间,我就没怎么在意。后来才知道那是多大的错误。误会蔓延成更大的误会,然后伤害一切温柔的地方,心,人,和信任。
我的回忆里有太多后来才知道了,我都嫌烦了,可是,如果早知道有多好,如果早知道有多好,如果早知道有多好,如果早知道有多好,如果,早知道,有多好……算了,早知道也不能选择。
一路无事,平安的向西南进发。途中消有息飞过来,说杰的军队已经打到了离瀚玛非常近的安戈萨省,攻下了省城,我们必须去那里找他。
我现在回去找杰是不是太贱了呢?
岚打在我手腕上的红色痕迹一直没有消失。
抬起自己的手腕,仔细看着上面的红色十字。很漂亮。粗看是镂空的十字花纹,仔细看却是无数细小的字母妖娆的展开着。不是26个字母,我看不懂。据安说有一些强大的咒语是用上古的,甚至非人类的文字书写和吟唱的,而往往这些咒语有非常强大的作用。就像我身上的那些鸽子血的咒语,应该也是这样的。
闻闻,似乎有淡淡的血的味道,铁锈的味道,好闻的味道。是岚用血施予的魔法呢。
教廷的魔法是白魔法,巫师的魔法是黑魔法,吸血鬼的魔法是血魔法,安有一次打牌输了这么告诉我。
我点了点头。
安捂着肚子乐的不行,“我说你就信啊。”
我踹他一脚,“不信怎么着,我还不想信这世界上有魔法呢,这不也有了么。”
“魔法的区别不是施法的人是什么,而是魔法的释放方式,得到力量的方式。你知道魔法是从哪里来的吗?”安假装一本正经的样子比平常还娘,而且超级欠扁。
“不就是念咒语就出来了吗?”我抠鼻子。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