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来点血》第23章


“是的,陛下。”塞舌尔回答。
“那小兔崽子打到哪里了?”爱德华问。
“毒蘑菇们下午突然变得很狂暴,正不顾一切的前进,已经过了安戈萨省了。萨尔文将军恐怕能抵抗一夜。”塞舌尔报告着情况。
杰应该是发现了我的消失才这样的吧,何必呢。
“不,萨尔文是从布赖恩那里来的,估计已经和杰合流了。”爱德华笑着摇摇头,“我们去港口,等那小伙子吧。”
“可是不尽快起航么,陛下,安全起见……”塞舌尔问。
“不,不,不,我还想见我亲爱的儿子一面呢。”爱德华恶趣味的笑了。
他应该是还想要做什么吧。港口,他已经准备逃走了吗?他还有可以逃走的地方吗?我隐隐觉得,杰和我,我们都错估爱德华了。
又一次坐上爱德华的马车,离上次,已经是很多年了。
我突然发现,啊,爱德华换马车了,此乃废话。
“疑惑么?”爱德华笑着问我。
“是的。”我点头。
“你认为我能如此轻易的被小孩子和啤酒肚的联合打败吗?”爱德华再问。小孩子是杰,啤酒肚貌似是,天主教廷。
“我是绝对不相信的。”我摇摇头,实话,爱德华用那样短的时间统一了这个大陆,一代枭雄,又正当壮年,怎么可能这样就被打败。
“杰在这一战应该会成为很好的接替者了,但是可惜这孩子还是太感情用事。”爱德华扭头看着窗外缓缓离去的瀚玛街景,他吩咐过马车尽量慢走,“你猜我用几成力去陪我的儿子玩?”
“七成。”我那时候还没醒酒。
“哈哈,小猫,这你可猜错了。”爱德华乐的非常高兴。“这片大陆,它的名字叫欧普蓝,我总觉得它太小了。它上面的关系太盘根错节,它有山脉有丘陵有很好的气候,但终究,有天主教会,有各种家族,有太多我无法彻底驾驭的东西,它的秉性比你还难以驯服。”
“王,您今天真是话多,我烦了,请您不要再说了。”我是真觉得烦,就算你想表白一下感情吧,用得着说这么多话吗?烦躁,借着酒劲,就说出来了。那次我没准真的是喝多了。 
“呵呵,好,再问你个问题,你以为那些我非常信任却被我轻易整死的将领们都去哪里了?啊,我纠正,对不起,小猫,不是被我整死,是被你整死。”
我愣了。我傻了。我呆了。我的人生被否定了。我就是被算计的命么。我怎么好像明白了一点什么啊。
“别灰心丧气嘛,”爱德华拽过已经僵硬的我抱住,摸摸我的头发,“真的被你整死的还是多数。”这变态在安慰我,“你想想啊,在塔底下烧死给你看烟的颜色的,腰斩看能爬多远的,剁成肉末看能堆多高的,还是有一些的嘛。”
这片大陆,它的名字叫欧普蓝,但我总觉得它太小了……你以为那些我非常信任却被我轻易整死的将领们都去哪里了……我明白了一大半。后世人们书写爱德华的历史的时候称他为枭雄,可惜统治暴虐。连历史,都看错他了。
“没关系,没关系,不要怕,在我的身边就好,永远不要离开我就好,”他将我揽在怀中抚摸毛发,那时的我,因为无法抑制的恐惧在强烈的颤抖,我的一切努力,都在他的计算之中,一切,一切,一切,一切,一切,一切……
“去码头的路果然很远,那么就安慰安慰你吧,小猫。”
死机的大脑无法指挥身体反应,下身的衣服被剥落,抚摸,被训练过的敏感身体做出它应有的反应,呻= =吟喘息,被手指玩弄,身体不自觉弓起,脚趾伸开,扯开嗓子叫出声音,一系列反应熟练的另我这个作为旁观者灵魂发指。
怎么都斗不过他们么?
怎么才能赢?
怎么才能把他们整成我这种样子?
也许我一开始就选择错了。玩阴谋,是玩不过这些变态们的。
天将亮的时候我们到了瀚玛最近的出海港,桑地。
我问了爱德华,船的终点,他说的只是,那里是新的大陆。
断了一指的兰斯波普公爵在一艘海船边,给我们打开了马车门。“舰队已经在等您了,陛下。”
下车,海风大的离谱,酒醒了。爱德华今天对我说了太多的话,仿佛醉的不是我而是他。
“东方仍然没有军队的动静吗?”爱德华问。
“毒蕈军团现在在攻打瀚玛,陛下。”他回答。
“啧,啧,这不像是那死孩崽子的作风,太傻了。”爱德华摇摇头,“你说呢?”问我。
“我已经对自己绝望了,王。”我摇摇头。
“绝望到不想逃走了吗?”他问我。
我开口,刚要说什么,从前方而来的强大冲击力撞了我一个趔趄。
“噗……”
代替我的回答的,是利器钻入肉体的声音。前胸突然一阵温暖,这是一支箭,箭羽是美丽的黑色的天鹅羽,那么这箭必定来自我可爱的母亲治下,罗尔斯罗伊斯堡的骑士。
痛楚在下一刻袭来,我几乎忘了母亲悬赏我的命的事情。
太疼了,太疼了,太疼了。
罗尔斯罗伊斯堡的代表物,美丽的黑天鹅,小时候明明是灰白的,长大了就变得淳黑如夜。小时候明明是丑陋的,长大了就变得倾城倾国。这是一种多么可怕的生物啊。
几乎没有时间间隔,又一支箭射入腹部,接下来第三支,因为我的倒地射偏……
“不……”啊咧,这不是杰的声音嘛,在我背后的森林里传来,很神奇啊。
杰,你除了喊不能不能再喊点别的啊,不要总是喊不,偶尔喊一喊“e on”或者“きもちいい、もどもど”怎么样,开放点嘛。
我倒地,四周却陷入了混战,魔法球,刀枪剑戟一片混乱。噼里啪啦的爆炸声,胳膊腿横飞。
恍惚间,有黑乌鸦想把我装进大麻袋,被一个冰蓝色的魔法球轰走,我的身体被魔法腾空。此时却又有剑向我刺来,被旁边的人一下弄死。
情况是如此混乱,谁给我解释解释?
“他,或者这国家,你只能选择一样,杰。”
“我反悔了,父亲,我两样都想要。”
“那么,就只好…………”
我是物件么?这俩自大父子。
那么就只好什么啊,伟大的爱德华陛下,你想出来
我正想着,却发现意识正在远离我。
“小猫,虽然……但是你一辈子都无法逃离我,我给你埋下的种子,会跟随你一辈子的。”黑暗中似乎有这样的声音传来。
啊,我终于可以死了吗?拜托了。
你们猜结果如何?结果很明显啊,我还是没死成啊,娘脑壳的。
作者有话要说: 还是没上新晋啊……郁闷啊……~(≧▽≦)/~啦啦啦
☆、第十一章 人生若只如初贱 中
月华无边,厚厚的雪,落满了整个罗尔斯城,也落满了罗尔斯罗伊斯最肮脏的地方,贫民窟。大雪无痕,厚厚的雪落下,肮脏,不平,阴暗,尘埃,或是美好,一切都被掩盖在茫茫的一片白色中,不分彼此,无论贵贱。
雪总是如此,无所抗拒的覆盖在任何地方,绝对不是它多高贵多纯洁多善良。纯洁和善良的东西哪里会存在啊,早灭绝了。
雪知道,除却那短暂而华丽的圣洁外衣,它不过是颗肮脏的尘土。
我懂得,雪清楚地知道自己,有颗肮脏的心。
平民窟边缘的一个路边。
“在这等我!”那个瘦高个的少年惯用的祈使句,和他中性柔和的脸极其不符。
“嗯。”站在他对面那个比他矮了不少的男孩看着地用力点点头。
“在罗尔斯罗伊斯等我,绝对不要离开。”瘦高个少年的语调转为轻柔。
“嗯。”继续点头,点头点的极为乖巧。
少年扭头,刚要走,却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挂住袖子。回头看,男孩肉包子似的脸上已经满是泪痕,刚才低头,就是在掩饰自己的流泪吧。
肉呼呼的小手,不敢使劲拉,只是捏着衣角。
“为什么要走,岚?”哭腔了。
少年有点反应不过来。
“为什么要走,为什么要离开?”男孩继续问。
“为了莫。”少年很肯定的说。
“为了莫就不要走。”男孩说。
少年语塞。此刻的月,突然被云层所掩盖,无法看清少年的表情。
沉默。
雪在这沉默中,又飘摇而下。
“真的回来啊?”男孩颤颤巍巍的打破了沉默。
“回来,我肯定要回来找莫。”
“为什么回来?”男孩嫩生生的质问着,感觉好像一定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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