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来点血》第26章


杰撂下的话是,等我稍微健康一点,就举行仪式,册封。但在仪式之前,我已经是阿尔罕不拉伯爵了。
于是,我突然发现自己不光有了自由,还有了地位和特权。即便现在只能做轻微的运动走路都困难,我还是欣喜若狂地拿着阿尔罕不拉伯爵的印章仔细端详。学了多年的帝王学有了用武之地,管理领地,裁决争端,训练亲兵,在这片土地上,没有什么能凌驾于我之上的东西了。只是很可惜的是,我缺少一个很好的管家。
我所渴求的宝贵的自由到手,这点,我无比地感谢杰。
有时让人推着轮椅,到处转转,还去各个骑士领见见那些小时候和我一起祸害过吉的伙伴们,有些家长在此次战争死亡的,大多是子爵,而不是的至少也都是骑士了,他们都说曾经以为我死了。伯爵——子爵——男爵——骑士,这是这片大陆的统治顺序,也就是说,具体的管理封地各项事务的,正是他们,而他们,大多是我的人,虽然现在也都是我的人没跑了,当年还是做对了一点事情的。军权和人心都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啊。
问到吉,貌似在战争开始不久就死了。父亲太急于让他建功立业,而在他死后不久也病了,不堪一击,在杰打下这座城堡的时候莫名其妙的死亡。倒是阿尔罕不拉夫人活得很健康,卷了些钱财去北方比较偏远的地方努力,应该还能活得不错。
玛丽的孩子依然很健康,她的胸依然很大,用现在的话说是目测Z杯没有问题,玛丽的丈夫依然很粗鲁,每天喝的醉醺醺,但是在我面前卑躬屈膝的滑稽样让我郁闷。不过阿尔罕不拉堡多了一个园丁,听说是从本笃新来的,在温室种了很多不错的花,叫汉斯。
那天仆人把我推进温室,里面各种花朵晃了我的眼。
“您……您……您……喜欢……哪种花呢,先生?”在我面前的青年个子不高,年龄也许跟我差不多或者比我小,有点瘦,皮肤非常白,还有雀斑在上面。本笃的人容貌质量都非常过硬,他也是一样,但太偏柔和。非常羞涩的蹦出来这么几个字,左手在右手里拧来拧去。
“我喜欢鸢尾。”我如实回答。
“鸢尾花,您说的是爱丽丝(lris)么?”我发现我说了这句话之后嘿,您猜怎么着,他的眼睛冒光了,嘴不结巴了,上楼也有劲了,“我也非常喜欢爱丽丝,但是之前的主人不让种,说是太讨厌了。您允许我种很多爱丽丝么?”
我点点头,眯着眼睛,看着从花房中升起的渺渺雾气,问,“能养活么?”
“爱丽丝非常强忍,但是太喜欢光。冬天种不了爱丽丝,就是因为她太喜欢光了,没有光的地方她可活不下去。如果种她我可要把花房的玻璃好好清洗一遍,您可能不知道,lris是彩虹女神,她会把善良的灵魂接到天国。他还是上帝的赐礼,赐给敢为自由战斗的人,而且……”
汉斯因此滔滔不绝,整个温室的花都和花的主人一起暴走,咕嘟咕嘟的冒着香气。
我看着他,羡慕着这样干净的发着光的灵魂,突然冒出了个不得了的想法,摇摇头,扔掉,我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老头子了。
“那我去买球根了,主人?”汉斯最后蹲在我的轮椅前以这句话结尾。
“嗯,好啊,我想看。”我真的很想看啊,大片的Iris绽放在阿尔罕不拉堡,那虚伪的翅膀和倔强的蓝紫色。
如果我那时看一眼汉斯的双眼和表情,应该能看出有些不对劲的地方,可是那时我只是在看着温室里的雾气,想象着里面开满蓝紫色的鸢尾花的样子,傻乐着。
作者有话要说: 小三神马的最蛋疼了。
蓝紫色的鸢尾花叫爱丽丝,总是作展翼飞翔状却忘了自己有根的傻×植物,其他方面任你随便祸害,但是没有阳光就活不下去的苦逼植物。
下面这幅油画是梵高的,太大了点进去就能看到了,唯一的一朵白色,象征装逼一般却真实存在的孤独。
收藏此章节
☆、第十二章 鸢尾花的名字是爱丽丝 上
鸢尾花的球茎是非常不起眼的东西,但是只要拥有时间阳光和自由,就会长出你无法估计的也爷爷奶奶样。所以园丁修理丫,剪切丫,浇灌丫,为了让它长出自己所需要的样子。鸢尾花会恨园丁么?既给了他生长的机会,又扼杀了他生长的方向。
我承认我没事想这种东西非常蛋疼。
但是第二天,在花房里看着汉斯把球茎一个个埋进去的时候,我脑子里没事乱转的就是这个想法。和杰的关系搞得我非常的纠结以及蛋疼,但是他给了我整个阿尔罕不拉堡,我就觉得多年的卖菊花生涯还是值得的,菊花值多少钱啊,能按斤幺么。我和杰间没有承诺没有誓言没有说什么没有在一起过,我们中间毛真正的东西都没有,就是互相骗骗互相利用利用互相温暖温暖互相取得点快= =感,这么一想,就想通了。捂着疼痛的心脏自我洗脑,好啦,好啦,过客而已,把那货彻底忘了吧,本来就是我先勾引的他,就这么结束了也好。洗脑,洗脑,不停的洗脑。虽然瞒不过疼痛的心脏,先欺骗欺骗那无知的大脑吧。
以后离他远点就好了,我要休息好,然后去本笃找岚,偷着娶俩温柔的本笃女人,一个萝莉一个幼女,再明着娶个有钱寡妇,弄到手把寡妇弄死,养娃,然后尽量做到比俩媳妇早死,完满了,啊,我的人生完满了。
“你经常拿笔?”我看到了汉斯手上一些位置的茧子。
“是的,先生,有时候我会写些诗。”汉斯放下园丁铲,回头对我笑着说。
“一直在本笃就是想谋求出版么?”继续问。
“是的,先生。但是出版社并不是为我这种下等人服务的,花和诗相比还是花比较好,花不骗人。”他耸搭着脑袋说。
也许,我的府内总管有人选了。
“想不想做我的府内总管,从今天开始学习账目和记录?”我问他。
丫琥珀色的眼睛冒着金光看着我,擦,闪瞎了。
有一个自己培植的总管是很重要的,现在阿尔罕不拉堡的总管、管家甚至一些仆人都是杰流下来的,完全没有安全感。亲兵的培养不是一时的,但是总管必须是我自己的。这样才能一点一点把杰的存在从这古堡中剔除掉。
阿尔罕不拉堡又招了一个园丁,因为是不需要庭院大型树木护理的冬天,汉斯完全有时间学习乱七八糟的东西了。他学的非常快,问他,他说因为自己是鞋匠的儿子。派人查了他的底细,过去的经历很干净。母亲生他之前是女仆,父亲是累世的鞋匠。就是那种典型的母亲懂点文化教他认字,然后发现他有点天赋再被家里的老乡绅撺掇撺掇就去了北漂,结果发现事情根本不是那个样子,就往北走想游览名山大川,结果路费花完没有办法就来做园丁了。
很好嘛,我喜欢。
从此有了固定的人推着轮椅带我在城堡里走动,处理事务。
安曾经告诉我他们努力用自己吸血鬼的魔法治好了我的一部分伤,否则心脏被那么戳出一个窟窿绝对不可能活着,但是吸血鬼的治愈魔法严重的不过硬,毕竟只要头不被砍下来就死不了啊没事玩什么治愈魔法啊坑爹呢,以上。不是胳膊腿肌肉萎缩问题,是心脏根本没好全的问题。我能走动了,只是偶尔会突然眼前发黑,一屁股坐地上。
总体来说还是狠幸福的。
仲冬,大地都在休息,所以农民也休息,所以领主也休息,所以我也可以休息。杰还在远方,说是春天过来正式册封。
阿尔罕不拉堡偏北,冬天白昼很短,我总是在壁炉边把双腿盖上毯子看书,有两个幼时的玩伴常拜访我,告诉我一些表面上无法看到的事情。我就这样整理有关这片领地的信息,应该打压谁,应该帮助谁。阿尔罕不拉主产木材和皮革制品,葡萄酒也有一些,但是味道的不是非常好。
从初冬到仲冬,汉斯熟练的掌握了一个总管应有的技能,基本能帮助我分类文件,管理女佣,决定晚饭。汉斯说自己崇拜我,我摇摇头,什么都没说。说我崇拜你然后骗取信任,这是我十几岁玩剩的。不管真假,也不论真假,只要现实摆在那里就好。
“做得好。”经常夸他,这是习惯性的事情了。
“先生,汉斯希望一辈子跟着您,您给了汉斯想都无法想的荣耀,而且先生您对付那些流浪骑士的手段好厉害,竟然那么简单就让他们为您效忠了。”他说。肯定一个失败者是很容易让他产生依赖和信任的,啊,最主要是依赖?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