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来点血》第57章


中。
“你会……温暖……我的尸体……”不能相信,不能相信,不能相信,不能相信,一个声音狂躁的在我大脑内呼喊。你忘了你人生路上之前遇到了哪些变态吗?那些家伙做了什么你忘记了吗?你忘了你要站在至高点再也没有人伤害你吗?
大脑狂躁的呼喊,想要阻止容易被温暖迷惑的心。可心已经带领着身体远远的狂奔。大脑是阻止不了心的,而心,只是个喜欢温暖怕伤害的懦弱的孩子。
“愿意,来我这里吗?”他说。
大白爪子已经不再烫人,而是温暖。
我觉得自己已经要张口,心说了算,心控制身体,身体再告诉大脑。
“等我彻底改变这个世界的规则。”他又加了一句。
很好,我感谢他的这句话。
“你记不记得,小时候,你离开罗尔斯罗伊斯?”我用最平淡的语气问他。“你可能已经忘光了,可是,我因为某些事情,记得一清二楚。”是啊,因为那段沉没在自己记忆力的时光,这些本该忘却的事情,我还记得一清二楚。
少年扭头,刚要走,却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挂住袖子。回头看,男孩肉包子似的脸上已经满是泪痕,刚才低头,就是在掩饰自己的流泪吧。
肉呼呼的小手,不敢使劲拉,只是捏着衣角。
“为什么要走,岚?”哭腔了。
少年有点反应不过来。
“为什么要走,为什么要离开?”男孩继续问。
“为了莫。”少年很肯定的说。
“为了莫就不要走。”男孩说。
少年语塞。此刻的月,突然被云层所掩盖,无法看清少年的表情。
沉默。
雪在这沉默中,又飘摇而下。
“如果只是为了莫,”我弯了一下嘴角,想做出一个笑,却失败了,“如果只是为了莫就不要走。”
岚的表情,好似还记得。表情复杂的避开了我的眼神。
我摆脱了他的手。
“勒米艾梵大主教,战场上见。”我笑了。
“我不会放弃,莫,我可以……”他的眉头紧锁,很好看。
“我知道你不会放弃,勒米艾梵大主教,所以,”所以,“我说战场上见。”我走着离开魔法阵的范围,然后雾化消失。
那个穿着红色和白色衣服的家伙,好似在那里,伫立了许久。
我知道其实我只是逃跑。
我知道最好的方式,是迷惑岚,迷惑他,利用他对我的某些占有的感情,让他帮我登上血族的王位。理智告我我,你不应该逃。
你应该用身体迷惑他,用语言蛊惑他,然后让他为你付出你所需要的一切。用完之后,就像一只驿马,把他丢在路边口吐白沫而死。
可是事实却不是这样。
我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可我根本做不到。
可能我能对别人做出来,可是对岚,我TMD根本做不到。
我想诅咒自己的心,它明明曾经表现出来它硬的像铁。就像不能拿匕首杀死某个熟睡在我身边的男人,我TMD还是做不到,还是TMD会在不应该心软的时候心软。
我尽量控制自己不去想这件事情。
我觉得我的理智很好,这应该也继承自我的母亲,就算,只在表面上不去想。
我思考接下来应该如何做,如何参与进这场战争获得利益,谁在其中扮演什么角色,以及,应该在这场战争前还是之后,把蜃拉进尘埃。
逼迫自己。
对蜃,我是可以做到的。卑鄙的我,要证明自己,用蜃,哈哈。
从血都报告回来,很快回到了阿尔罕不拉堡,战争离这里还远。
我在血都依然看不到安,莫名其妙的有些急躁。去血堡里,他的房间已经空了。问奈泽,还是为了保护他。
我不敢在血都多留,我怕碰到蜃,我正在找他的麻烦。我需要精密的计划才能开始行动。虽然我的目的并不是弄死他,而是把他从我的对手的位置上拉下来而已。
我回来挑选最精干的100个血族战士,打算赢得自己的那一份名声、荣誉和财富。
大话说出来了,我并不知道应该是如何击败教廷,因为我的魔法,实在是太残了。所幸脑子还好用,于是就用这曾经被称为有能力的脑子吧。
站在城堡的塔楼上,可以看到阿尔罕不拉城,里面有熙熙攘攘的人流,相对于瀚玛和本笃这样的城市极窄的街道。
他们都是活人,都是活生生的生命,是我治下的居民。
我不想让他们卷入这场战争。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想。
蜃说,你还爱着活人你就还活着,你爱的人都死了你就死了。也许是对的。
我无法想象让他们都死光的样子。即便是为了王位或者是其他的什么,把成千上万的人都变成僵尸一样的末代太恶心了,我不是做不到,我只是觉得这样很恶心。
我自问,死在自己手下的人,不上百也差不多了。为了削弱爱德华,明里暗里还是弄死了不少的,而且是虐杀。后来为了自杀,也害死过很多各种各样的家伙了。可是为什么我就下不去手害死更多的人呢?我喜欢看到人性的阴暗面,然后让自己讨厌人类,可是终究,总是没有成功的彻底讨厌起来。
莴笋已经会满地跑了,头发是和岚相似的淡金色,穿着哥特萝莉给他置办的衣服。
佐拉特别喜欢莴笋,当这种喜欢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它就变质了,它就变成了祸害。哥特萝莉给莴笋订做了很多件非常繁复而华丽的衣服,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这些都是女装。
可是这孩子浑然不觉,天天乐,乐的跟傻了似的。
“这孩子没傻吧。”我问苏。
“他非常聪明,先生。俺娘说您是他哺育过最聪明的孩子,但是他也许比您聪明。”苏说。
“爸爸爸爸爸爸……嘿嘿嘿嘿嘿嘿……”这家伙穿的蝴蝶结多离谱的衣服,狂奔而来,一条哈喇子的银丝go with the wind,终而挂在了我的裤子上。
好吧。
孩子的双眼皮非常明显,眼睛没有我人生路上遇到的一众灯泡眼们那么大,但是很有神。
威廉这时推门而入,“100个战士已经准备好了,先生,什么时候出发?”
“威廉。”我用非常正式的语气叫他。
威廉抬头看我。
“叫一声爸爸试试。”我无耻的笑了。
不爱说话也没有表情的孩子,此时满脸黑线。
好吧,战争,完全的开始了。
作者有话要说: 莫,抓起岚的领子,暴躁的说:岚,你尼采了……
岚,抚上莫的脸,满眼哀戚的说:莫,你萨特了……
鳞:╮(╯▽╰)╭尼采是什么,萨特是什么,好吃吗?
莫、岚:还不是你写的……
(某鳞被俩帅哥爆踹身亡,脸上洋溢着幸福的表情)→蛋疼鳞脑内小剧场
尼采和萨特是两种欧风点心哦亲……尼采是辣味的,萨特是奶香的……两件包邮哦亲……
☆、第二十二章 为战 上
就我之前所知的一切,对战争的概念,其实是非常糊涂的。
在某种程度上我是上一次战争的导火索,我却没有亲眼目睹它。
我知道骑士,武器,戈矛,前冲的人们为了梦想赌博自己的生命,相互厮杀。当权者给出诱饵,厮杀吧,赢了就再也不用厮杀了。
可是最终,英雄总是死在冰冷的战场,而贵族死在城堡里柔软的床上。
扯而已。
为了停止一样东西反而要继续一样东西,这绝对是扯。
飞鸟为食物而死,战士为荣誉而亡。
总之,都是欲望。
兵法并不是我所喜好的课程,并且战争也不是我喜好的方式。当然文学哲学我都不行,拉丁文还好,希腊语基本上,啊咧,我又把真实地名写出来了,管家会瞪我的。
总之,我并不是能在战场前指挥战斗的人。
是夜。火把并没有高高点起,对于血族,星辉足以让我们看到一切。
100人,80骑兵和20魔法师。阿尔罕不拉城郊,我站在血族元老会一个成员的城堡里,看着集结着的他们。
有些是刚刚成为血族想要为自己赢得地位的家伙,有些只是听命于亲长的无奈者。但无论他们目的如何,希望如何,他们都必须参与这场战争,血族为了避免自己灭族的战争。
我站在高台上,看着集结的他们。有些穿着不符合这个时代的衣服,有些又花哨的像小丑。有些眼里有渴血的亢奋,有些神情淡然。
和人类不同,他们没有互相说话,他们的脸上没有笑。他们大多表情冰冷而僵硬,像真正的尸体。
这就是我要派去战场上的士兵。
“先生们,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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