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界奇妙冒险》第255章


丝的背上跳了一下,一瘸一拐的冲进罗伦斯的怀里,哭笑不得的罗伦斯和萨欧莉丝也就放任自流,仍由比赛佛勒斯跟随罗伦斯一起旅行了。凤凰蛋和梧桐树树苗还是由萨欧莉丝带走了,不清楚该怎么孵化凤凰蛋的罗伦斯,只会耽误小凤凰破壳而出的时机。
“琳娜,这个方向到底对不对啊?我到现在还没看到一丝城镇的影子,别是我们走错了吧?!或者我们距离那个城镇有多远,你好歹给我准信吧?”不同于进了草原后,就开始四处蹦蹦跳跳显得活力四射的比赛佛勒斯,罗伦斯已经对原本为之惊叹的美丽景色中,感到了厌倦和不耐烦。千篇一律难得一变的景色现在只会让罗伦斯感到疲惫,而没有了之前更多的吟诗的冲动。
“应该还有三天左右的距离吧,这是指我们步行的情况下,如果你能劝说比赛佛勒斯让我们骑乘的话,应该一天半天左右,就能抵达了。”骑乘比赛佛勒斯当然是不可能的,不说罗伦斯允许不允许,比赛佛勒斯愿意不愿意,就比赛佛勒斯现在的身形和年岁,根本就不是能够骑乘的年龄,更何况搭乘两个成年人了。那除了毁掉比赛佛勒斯外,根本没有一点作用。
“那我宁愿步行,三天而已,忍忍也就过去了。现在去骑乘比赛佛勒斯,你是想毁掉它么?不过不是说草原处处都有野马群么?都深入草原那么救了,我怎么一支野马群都没见到?据说草原狼是兽人们的主要坐骑,也是能搭载人的,为什么我就没碰见到?”说到能骑乘的坐骑,罗伦斯就满腹的怨念,不是说草原里遍地都是野马群草原狼群么?为什么我都深入草原两天了,楞是一只都没碰到?碰到一群不敢说,哪怕碰到落单的一两只都好啊。
“这才走了多久,区区步行两天的路程而已,这里还算森林跟草原的边界处呢,想那么快就遇到野马群草原狼群?起码再步行十天。而且他们是不是又主的还说不定呢。”琳娜对罗伦斯的抱怨嗤之以鼻,罗伦斯确实是对这方面的东西理解太少了,前世宅男今生又多数时间处于山林地带,罗伦斯对草原的知识全是来自住书本以及网络,难免就会有很多偏颇或者不足之处,应用起来也不如生活在草原上几年的人来的得心应手。
“烦死爷爷我啦!是这个方向没错吧?我到要看看,在超音速的面前,区区三天路程能够够我跑多久!”罗伦斯终于被眼前千篇一律的暗绿色风景逼得发飙了,一把抄起惊慌失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琳娜,一边对比赛佛勒斯一个示意,甩开大步就朝一个方向埋头猛冲,在猛的提到音速下,四周的景色开始如流水般划过,剧烈的风声开始充斥琳娜的耳鼓,法师的娇弱体质不适应这样剧烈的速度变换,霎时间就被罗伦斯莽撞的举动给吓得满脸煞白。
“呕……,罗伦斯…奥伯莱恩!!你!你!!你!!!麻烦你下次在这样莽莽撞撞的举动之前,考虑考虑下先通知通知我怎么样?!”草原没有迷路的说法,大家都是对着一个方向前进就是了,因此琳娜也不知道经过罗伦斯短暂的超音速后,他们现在到底身处何地,也就不能就这方面责怪罗伦斯。
ps:没去过草原,不知道我说的这些对不对,大家对付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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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章罗伦斯:我就不信这个邪了
草原没有迷路的说法,是因为草原根本就没有路这个说法,当野马群野牛群踩出一条宽阔的道路时,你沿着走总能抵达你要去的地方。没有马群的指引就请遵循粪便的指引吧,新鲜的粪便就表示你离下牧人家不远了,好客的牧人们总会给你指引出一条明路,无论那条明路是抵达城镇的还是抵达的冥河的,至少方向上不会出现错误。
不要以为牧民都是热情好客的,也不要以为牧民热情款待你的马/牛/羊奶酒就是怀有好意,说不得昨天你刚同他们开怀畅饮了马/牛/羊奶酒,明天你就会发现一群猥琐的草贼埋伏在你的必经之路上,呼啸向你冲来,为的就是你美丽的妻子,华丽的衣裳,背包里的金币或者你的人头。人类喜欢兽人奴隶,因为兽人奴隶最善于吃苦耐劳,一个兽人奴隶能干一到三个健壮奴隶干的活,而且他们勇敢无畏,是最好的打手之一,物美价廉的典范。兽人同样喜欢使用人类奴隶,人类虽然锻造不如矮人,织造不如精灵,狡猾犹如狐狸,软弱如同猪猡。但人类却是多才多艺的典型代表,或许他们锻造、织造等等都比不上最顶尖的那一群,但他们胜在价格低廉啥都会两下,如果没有更好的选择,人类将是一个不错的奴隶选择对象;而且人类在人数不多或者本身实力不济的时候,软弱的如同猪猡,就算让他们出卖自己的妻子,成功的案例也是屡见不鲜,当然失败的案例同样不少。
就这样。兽人和人类双方互相觊觎着对方。互相仇视着对方过了千百年。每当双方或是因为人口过剩土地不足(人类方)。或是因为粮食不足以过冬(兽人方),或是因为需要转移国内矛盾的时候(双方),随便找一个借口,就会朝对方发兵,虽然两个族群间隔着精灵族和牛头人族以及矮人族等等数个族群,但都无法妨碍双方借道攻打对方。兽人与人类双方这样隔空交火已经千百年了,无论兽人还是人类,矮人还是精灵。对于人类与兽人这样的纷纷扰扰的打来打去都已经麻木了,要是隔上几年没有一方出兵攻打另一方,那才是新闻。不出十年,双方都要各自出兵一次去攻打对方,借道借得双方的民众在那几条道路上看到兽人与人类的部队,都不会惊慌失措了。‘反正又到兽人/人类发狂的时候,每十年都能碰到一次两次的事情,有什么好介意的。’……这是普遍存在于精灵和矮人、牛头人之间的观点。
或许这个世界的人类比较讲信誉,或许兽人们普遍智商不高?虽然每十年一两次的互相攻伐已经让精灵族矮人族麻木不已了,但无论人类还是兽人双方。就没想过来上一次假道伐鲁。仿佛双方就只是为了互相打对方一下出出气,打击打击一下对方的嚣张气焰一般。不说乘机拿下精灵或者矮人多少领土了。甚至连这方面的准备动作都没有过,更别说实际行动了……。
也正因为这样,无论是美貌的琳娜还是人类的罗伦斯,在兽人牧民眼里都是活生生的会自行移动的财富,不趁他们还在自己势力范围的时候拿到手,难道还要留给别人不成?抢一个人类对于兽人牧民而言,根本就没有什么罪恶感可言。人类在兽人牧民的眼里,不过是两条腿的羊或者会干活、心灵手巧的奴隶而已,抢了他们根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那需要有什么心理负担,就算神袛冕下也不会责怪他们拿走奴隶的财富与妻子的,奴隶的东西都是主人的,包括他们的生命。……基本上兽人在人类那边也是处于这样的地位。而兽人牧民们之前热情的款待罗伦斯他们,为的也是套套他们的底子,或者带着让他们吃最后一顿晚餐的意思。
“呸,难怪说兽人与人类不对付呢。这都第几波了?我们总共才问了几波牧民?除了少数有眼色的,这比例都快一比一了吧?那我们去到那座兽人的边境城镇,不是自讨苦吃么?”由于不会放牧的关系,罗伦斯就算干翻了好几波的牧民,也只能看着那些牛羊群傻眼。杀吧浪费了,吃吧吃不完,丢那吧又觉得可惜心疼,带走吧又带不走养不好。左也不是右也不是。精灵和独角兽还普遍都是吃素的,就算吃肉吃的也不多,更多的是带着补充营养的目的吃肉。这大群的快有数百只的牛羊群,罗伦斯傻眼了麻爪了,不知道究竟该怎么办了……
最后无奈之下,罗伦斯只好回头找到一个没有出手袭击他的牧民,把这些牛羊统统转手卖给了他,得到的钱财或许远远低于市面上的收购价格,但那是哪个牧民家庭的所有积蓄了,罗伦斯甚至还好心的留下一部分钱财来给哪位牧民应急,以防万一出现什么紧急的需要用到钱财的时候。虽然罗伦斯多少也知道一些草原里的常识,知道牛羊在牧民哪里同样属于等同于金银的硬通货,不过算了,就当是为了这位牧民是少数没有袭击自己的奖赏吧,反正这些牛羊罗伦斯也吃不完不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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