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邦暴力团》第48章


我没搭腔,却想着这女人几分钟之前还高来高去像个飞贼似的,这一会儿给我来这一套,简直消受不起。她却径自幽幽地说了下去:
“要上家来不会早一点?不会按门铃?干嘛鬼鬼祟祟跟小偷一样?”
这下可好,误会大了,她还以为我是找她去的。连忙我扭回身,扯下脖子上的围巾,道:“是我的模型飞机掉在郭家厨房顶上了,我去找——”
“一肚子谎话。”小五瞪我一眼,却忽然咧嘴笑了,道,“不跟你计较。来,听小六说他遇见个神仙的事——小六!跟你张哥说。”
“什么神仙哪?谁说是神仙啦?”孙小六虾腰蹲在地上,脑袋埋在两个膝头之间,正在玩儿着地上的半截钢筋——也许不是钢筋,是一条有指头般粗细、弯成一圈一圈的电缆之类的东西。一边玩儿着,他一边抬起头,冲小五恨恨地说道:“叫你不要讲你偏要讲,讲什么讲啊?不讲会死啊!”
姊弟俩接着斗上好半天的嘴,我听得十分无趣——那种斗嘴的话就是你成天价从村头听到村尾,从东家听到西家,老哥老弟老姊老妹叽哩哇啦吱吱喳喳二十四小时停不下来的,经不起思考,经不起研究,甚至经不起在耳朵里多回荡一秒钟的废话。说废话的人乐之不疲,我可再也不是听得下废话的那种人。我已经见识了你们孙家的绝世神功,可以了,不必再见识这些废话了。于是——像只老鼠那样——我悄悄向旁边蹑了几步,准备找个空儿溜下楼去。可偏在这个时候,孙小六告了饶,一阵“好啦好啦”之后,半是无奈、又半是兴奋地说:“‘面具爷爷’叫我五月六号回家,说五月六号是阴历三月三十,这天下午我到离家东南三百三十步会碰见个小白脸,还说这小白脸应该娶我姊才对。结果我就碰见你啦!”
“见鬼了你!”我说,“这‘面具爷爷’又是什么人?”
我话才出口,旁边的小五陡地蹿到我面前,手起一掌抬得老高,却停下了,没往我脸上甩过来。她就那么扬着掌子,一双圆轱辘儿的大眼珠子瞪得比孙老虎不小。盯我盯了半晌,才放下手臂,趁势一把抢过那条围巾去,道:“下回再到我们家后窗来我把你当小偷踹下去!”说完,她把围巾扔在地上,用脚踩了几下,再抬脚尖一撩——那围巾就像是条穿了虹彩装的小龙或小蛇一般冲天飞起几丈之高,又扭着身子在那么高、那么黑、那么清清冷冷的夜空里跳起圆圈舞来。风很强,风吹在那么一条飘来荡去的围巾上尤其显得强,那围巾在风里仿佛就是不肯轻易坠下,忽一下子又朝上弹开,忽一下子又往旁边闪浮。不知过了多久,我才看着它掉落街心——那儿正有一群做夜工的家伙——而我身后的小五姊弟俩已经不见了。
我四下踅了几步,没看见人,却险些儿给什么绊倒。弯腰一打量,才发现那正是刚才孙小六在手上玩弄的东西——它果然还是钢筋,而不是什么电缆——使我感到浑身竖起汗毛、长出一大片又一大片鸡皮疙瘩的是,那些钢筋原来不过是白天工地里的建筑工用剩的废料,一截一截,从两三寸到尺把长的都有,每一根都应该是直的,只有孙小六玩过的那一堆,总数在七八个左右,分别给弯成了一圈一圈有如马蹄铁的形状。这还不算,孙小六还把那七八根钢筋像种萝卜一般,硬生生给种进顶楼地面的水泥里,一字排开,宽足一尺,每一截露出地面约一寸左右,种进水泥里的怕还不少过一寸。而孙小六在玩着这无聊的游戏的时候,居然像往蛋糕上插蜡烛那样,未曾发出什么声响。
我哪里还敢待在原处?抢忙镇定精神,睁大瞳孔,朝黑不溜秋的四下里寻着楼梯,连跳带跌下了楼——这十二层楼上去得轻便,下来得沉重,有一片刻我甚至猜想死后下地狱的鬼物们大约都经历过这么一段。事后我每次回想起这天夜里,总觉得下楼梯时的恐怖掺合了别样的、复杂的、当时我并不敢承认的成分,那是一种自知辜负了小五,便怕她当即如鬼魅一般自阒暗之中缠祟过来的心情。我以一句掉以轻心的话回避了、也抹煞了我并不愿意拥有、也不甘心承担,更不打算付出的情感。
我缓缓跨越莒光新城和村子之间尚未铺盖柏油的上石路面,经过那群正在将电话线路埋进地下的工人——他们所围成的一个小圆圈的中心有一盏发出惨白亮光的电灯,那光明使我稍稍放松了一点,好像我这个人在经历过一场诡异的、鬼魅的仪式之后突然又回到了人世一样。我心里则一直念着:爱情不应该是这样的,不应该这样莽撞、这样草率、这样让人招架不住……偏在这一刻,一只手又猛地拍上了我的肩头。
“先生!这是不是你的?”
是那群埋设电话线的工人里的一个,他的手上捧着刚才给小五踢下楼来的那条围巾。没等我答话——或者是看我一副答不出话来的模样——那人一歪嘴笑了:“我看你从那上面下来。”
我接过围巾,闻到那上面还残留着的香味,有一种被冤枉了想哭的感觉——但是当时我太年轻,不知道那感觉其实并不是什么被冤枉不被冤枉,而是我完全欠缺被人爱上的信心。如果还要往里挖深一点,我更该承认:二十一岁时候身为大学生的我,打从心底不想要被一个不知道从哪里混来一身功夫却连高中都没念过的女人爱上。那时我只想追求另一种生活,也相信每个人都不该陷溺于已然如此的生活,于是我过于傲慢。
15 一阕艳词
但是,关于小五脸上乍然浮现的那种向往别种生活的神情并不是我以己度人而凭空捏造出来的。等到孙小六十七岁那年第四次失踪时,她十分慎重而带着些许怯意地告诉我:“其实有时候我也会羡慕我弟,就那样一走了之了。”
说着这话的那一天,她穿了身自己剪裁缝制的湖水绿薄衫子,底下是条墨绿色的及膝短裙。我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一打照面儿我就开了她一个玩笑,说她像一棵万年青。她没接腔,只说孙小六又不见了,要来家借个电话。
我们家恐怕是全村最晚装电话的一家,孙家则恐怕是全世界唯一不装电话的一家。孙老虎不装电话是因为孙妈妈人有些痴呆之后听不得电话铃,说电话铃一响准有不好的事——也许小六在外边怎么了,也许小三、小四在外边怎么了,也许连军中的大一、大二都不一定怎么了。总之,电话是催魂铃。于是催魂铃便装进我家的客厅了。无论打进来或者打出去,通常催的是家母的魂。我反正外边没朋友,家父的朋友也多半是古战场上的死人,我们对电话铃一向不作任何反应。我甚至有一种它从来没响过的错觉。家母之所以要装电话自然不是为了方便孙家——在她看来,电话是方便我从学校宿舍向家人报平安的必要工具。我却几乎没打过,因为我从来记不得号码。
那天我刚通过研究所里的最后一次资格考,才进门就看见那棵万年青一面翻着小本子、一面抖着手拨号码。我靠在对面的一个书架旁边,仔仔细细端详着这个熟得恰恰好的女人。
小五和她十六岁或二十岁的时候的模样一般无二。不过二十五岁的她的脚趾头特别耐看——它们从拖鞋帮子前端伸出来,一根一根透着粉鲜粉鲜的红光,和彭师母亲手种的一种白蒜蒜瓣儿像极了;那蒜瓣儿也是个白里透红的色泽,一口咬下去滋得出盈盈一嘴甜汁儿。我实在想像不出,像这样一双柔嫩的脚哪儿能练得出什么惊人的武功?
可人家毕竟练出来了。就在我那么想一口咬一粒蒜瓣儿地盯着她的脚趾头的时候,她翻手撕下一张小本子里头的白纸,顺势一扬,那纸片登时笔直笔直地冲我飞过来,我脸一歪,左颊捱了一记,像是让一本精装的大书了个正着。
“别瞎看!你可是读书人。”小五淡淡地斥着,仿佛不是正经恼火。
接下来,她又拨了几通电话,不外是央请人家留意,要是有她弟的消息,务必打电话到张妈妈家的这个号码来。说完了,她阖上小本子,整整衣裳裙子,低眉低眼地拍拍椅子上沾的灰尘、线头儿什么的,似乎没有走人的意思。我刚这么想着,她却神闲气定地说:“张妈妈洗头去了,她说我可以在这儿等电话。”
“当然。”我说,把那张打了我一耳光的纸片顺手塞进一本书里。
“这簪子颜色变深了。”小五忽然从她后脑勺上拔下一根晶绿晶绿的簪子。
“噢。”我漫不经心地应付了一声,继续往架上找我要带回学校的书。
“你忘了呵?”小五说。
“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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