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品贵妻》第548章


“这个事情,我绝对办得妥妥的!不过……什么时候去啊?”
“今夜。”
“今夜?”
“对,今夜。”
*
青茵看着床榻上冷汗直流、浑身抽搐不已、双腿被紧紧绑在床尾处的朱砂,不由得拧起了眉心,她死死按着朱砂的双肩,续断公子手上的针正紧密不断地在她身上刺下。
银针有半尺长,每次刺入都差不多尽根没入,其中滋味,可想而知,更何况——
还是刺进被她用匕首划开的伤口里!
朱砂睁着双眼,清楚地感受着身上的每一点疼痛,她浑身无力,连微微动上一指头的力气都没有,她此时唯一有力气做的事情,就是睁着眼而已。
睁着眼,清醒着,清醒着感受身上这一次又一次好似能将她整个身子都撕裂开来的疼痛,好像在野狼的利爪和尖牙撕开了身体,好像在刀山火海上滚爬,好像从高高的悬崖上重重摔到了荆棘从里,浑身的血都在翻滚,翻滚着想要往外涌,使得她的身子不由自控地痉挛,使得她身上不断有冷汗沁出,湿透她的发,湿透她的衣裳,也湿透她头下的枕头和身下的被褥!
血水与冷汗,使得她好似受了重伤又受了暴雨冲刷的一样,可明明,她身上没有重伤,这屋里也不会有暴雨。
可纵是如此,朱砂都未曾叫过一声,更莫说喊疼,她只是将自己的下唇咬出了血而已。
一次又一次咬破下唇,她又尝到了自己的血的味道。
腥甜,却也是咸的。
此时的续断公子,像个没有情感的石雕一样,对着剧痛到浑身痉挛的朱砂,他像是视而不见,继续将自己手上半尺长的银针刺入朱砂的皮肉里。
忽又见他将摆放在一旁的匕首拿起,而后对着朱砂的腰腹划开一道一寸来长的口子,青茵见状,将眉心拧得更紧,再看朱砂头上陡然冒出的豆大汗珠,她心存不忍道:“公子……”
青茵的话还未说,便听得续断公子冷冷道:“她都未喊疼,你又何须为她觉得疼?这是她自己选的,纵是死,她也要忍着。”
续断公子说着,面无表情地将他手上的银针从朱砂腰腹上的那道一寸来长的血口子扎了进去,尽根没入。
朱砂的身子痉挛得愈加厉害,痉挛得她突地想要坐起身来。
只听续断公子一声沉喝道:“按稳她,不要让她乱动!”
青茵咬牙,死死按住朱砂的双肩。
续断公子却在这时伸出手,就着他的衣袖替朱砂拭掉她额上大颗大颗的冷汗,看着她因剧痛而大睁而腥红的眼睛,动作温柔,声音却是冷冷淡淡没有多少温度,道:“这才是开始,可还能出声说话?”
“……能。”朱砂松开被她自己咬破才下唇,声音沙哑道。
疼,的确很疼,但她还能忍,她也必须忍!
“能说话,便证明你还能忍。”续断公子幽幽叹了一口气,“你这又是何苦。”
朱砂没有再说话,只是勉强地扬了扬唇角,对续断公子轻轻笑了一笑。
她才被续断公子拭掉汗珠的额头又重新冒出了大滴大滴的冷汗来。
续断公子收回了手,静静坐在一旁,约莫过了半个时辰,他才将扎入朱砂身体里的银针一一取出来,这个时候,朱砂又难免要承受如在刀山暴雨里走过一遭的苦痛折磨。
续断公子将银针取出来后一一递给了青茵,随后青茵递给他一只精雕细琢的小香炉,他倒了些香粉在香炉里,点燃,将这香炉放到了床头旁,让朱砂能闻到香粉燃烧后的清浅香味。
这个味道朱砂认得,正是那日在马车里她睡着时闻到的清香,也是在客栈里睡觉时,那屋子里点着的熏香味。
渐渐的,朱砂觉得身子没有那么疼了,她急促的呼吸也渐渐趋于平稳。
“你说你一直在做一个梦,一个只要你一睡着就会出现的梦,一个漆黑冰冷的梦,这个梦的存在,让她从不能安眠,所以,但凡你要入睡,就会点上这安神香。”续断公子看着双眼渐渐褪去腥红的朱砂,缓缓道,“天下间,这有我会做这个安神香,只有我这个安神香能驱散你的噩梦,你累了,又到了该睡一觉的时候了。”
续断公子说完这话时,朱砂发现青茵又站到了床榻边来。
她手上拿着一盏灯,一盏花灯。
海棠花模样的海棠花灯,灯纸是浅朱砂色的。
灯里点上了蜡烛,让本是浅朱砂色的灯纸衬成了朱砂色。
续断公子接过这盏花灯,捧在手心里,又是缓缓淡淡道:“这盏海棠花灯或许能让你愿意入眠,看着它,睡一觉吧。”
朱砂色的海棠花灯……
渐渐的,朱砂觉得自己倦了,眼睑沉重得厉害,沉得她闭起了眼,听了续断公子的话,又睡去了。
续断公子没有离开,但他的面色却不好看,青茵不放心,便轻声唤他道:“公子可要歇上一歇?朱砂姑娘这儿,青茵可以替公子看着。”
“不必,我自己守着她便好,你出去看看那个孩子,与他玩会儿,以免他又想着他的娘亲。”
“是,公子。”
*
秋天,树叶枯黄纷落的时节,却也是金黄丰收的时节,欢笑多于悲苦的丰收之季。
她知道什么叫做丰收,因为她看到了田间那些人们脸上洋溢的欢笑,听到了他们在田间的欢歌。
十岁那年,从她第一次有机会坐在那株在春日里会开满粉色花儿的树下开始,从她见到那个面上带着半边银制面具的男子开始,她就不用再住进那个一丈见方的石屋。
她有了她自己的屋子,真正的屋子,屋子不止两丈宽,还有院子。
只不过,依旧只有她自己,会到她这院子来的人,除了她自己,便只有那个戴着半边银面具的男子。
他是个温柔的人,会时常来看她,会对她笑,会给她带些好吃的来,当然,他还会给她带来命令,主人的命令。
她的饭不是白吃的,是要帮主人做事的,她的名字也不是白取的,她叫诛杀,那就一定是要杀人的。
没有人会愿意养一条没用的狗,她的主人更是如此。
只是她的主人不再用那个石屋拴着她,而是将石屋换成了每月两粒的药丸,月初一粒,月末一粒,月初是毒药,月末是解药,她要是听话,月末不仅能吃到香喷喷的白米饭,还能得到解药,若是不听话的话——
后果无需想,她也能知道。
所以她很听话。
其实主人不用这般对她,她也不会逃跑,更不会不听话,因为她还要吃饭,她除了会用自己手上的刀来换米饭吃,她就再也不会其他。
其他地方,也不会有人需要她。
那个戴着半边银面具的男子告诉她,他叫溯风,很好听的名字。
她自也告诉他,她叫诛杀,诛灭的诛,杀人的杀。
然后他笑着说,这名字不好,不如叫朱砂,朱砂色的朱砂。
她不知什么是朱砂色。
他说,她右眼角下的这颗坠泪痣,就是朱砂色。
她照过镜子,知道自己右眼角下的那颗痣是怎样的一种颜色,原来,那是朱砂色。
她也觉得朱砂比诛杀好听。
有时候,他会唤她一声小砂子,温柔的,亲昵的,会让她觉得他就像她的兄长一样。
她知道他在主人面前是特别的,所以他才总是能来看她,只是,她不会问罢了。
没有问的必要。
他这般唤她,唤了六年,当然,这六年里,她都会有任务,她都要做诛杀该做的事情。
那一年的秋天,也一样。
她要去杀一个人,她不知道是什么人,甚至连名字都不知道,她知道那个人的长相,其余的,她都不知道,一如从前她每杀掉的任何一人一样,她都不认识,甚至不知道他们的名字。
她每一次杀人,都是溯风带她去的,带她到那个地方,又在那个地方等着她,一起来,一起回。
但那个秋天,那一天,事情很棘手,她身受重伤,溯风没有与她一齐离开,而是让她先走。
她先走了,她是要回她住了六年的小院的,可她走着走着,却如何都找不到回去的路,走着走着,她走到了一个小小的山坳里,那小山坳里,除了荒草,便只有一棵树。
一棵结满了小小果子的树。
那棵树她认得!
与她住在石屋里那几年天窗外种着的那棵树一样的树!
尽管已不是吹着暖风的时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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