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百长风沙》第70章


日整夜一言不发滴水不进,就站在医院走廊,沉默地望着对面的病房。我从来没有见过他这样无助又无能为力。是的,那时候受伤的小白,只躺在段乘风的怀里。
但那时候我知道我错了,可我已经不知道路要怎么走了,直到我发现了成雨豪的秘密。是的,他爱着江微阑。我心底忽然生出活着的希望以及…报复的欲望。
对于我和成雨豪在一起这件事,所有看着他日夜照顾我的人都是感动外加支持的。只是有一天半夜,我在医院楼下见他,他在黑暗里抽着烟,他身上的味道混着烟草香让我异常安心,他说:“跟我回N&M。”
我那时心里只想着,哪怕是要跟你去地狱呢,我都不会有半分留恋天堂。可是我啊,怎么舍得让你去承受地狱的烈火。
我辞了N&M的工作,去了成雨豪的公司,他把我养在身边,离他最近的位置,他对我没有丝毫防备,我轻易地查着他和段乘风那一笔一笔针对盛该的动作。我们同居,回到家,他不敢碰我,最开始的时候他试图吻我,我僵硬地任由他做什么,他的努力没有得到一丝回应,后来他只简单地碰碰我的额头,最后只剩拥抱,很长一段时间后,连拥抱都没有了。
但我渐渐地爱上了这样的生活,我偷偷掌控着ITS的动作,又安安静静打着他未婚妻的旗号看着他无比的痛苦,我心里安心和报复的快感蔓延了我,直到小白接到我们订婚的消息回来。
她生气了。可她是多么好哄的姑娘啊,她永远不会弃我而去,除非我不再爱她。可是我爱着她,她明白的,无论我做错什么,只要我爱着她,她就不会抛弃我,因为我知道她也爱着我。可我唯一不喜欢她的地方,在于她对段乘风的执念,那个男人城府深的可怕,可我却无法告诉她,我能怎么说呢,说段乘风背地里用了无数手段对付盛该,那又有什么用,舒旖旎不在乎盛该,却无比珍惜段乘风。
他们结婚了。婚礼那天,我见到了法国遇见过的男子,叫苏凯。皮肤白白的,生得干净,像是草原上最纯净的牧羊少年,和我说着话,说着说着就红了耳根。我当然知道他的情愫,这一次我似乎不太厌恶,但有些想笑,这样纯情的男生啊,却不知道他爱上的女神早就肮脏了身体。
那晚舒旖旎穿着盛该做的婚纱,头顶的皇冠上那颗晶莹剔透的美人鱼之泪刺得我生疼。她笑得太甜美,让我无比的难受。
她结婚了,他离开了。我想他陪她走的路,只能到这里了。她的前方风光无限,我却看不到他的将来。
我在那晚婚礼狂欢的派对上,喝了许多许多的酒,那个纯情又干净的牧羊少年,在我身边心疼又不知所措。我笑着。觉得他无比可爱。
我把身体给了他。多年以后我再次做这种事情,没有想象的痛苦和恶心,在酒精的作用下,我欢乐极了。第二天清晨的日光下,我为那个可爱的男孩留了钱,和一串我常年带在手上的乌木手串,他睡的恬静,我吻了吻他浓密卷翘的睫毛后,踩着清晨的微风悄然离去。
后来我和成雨豪平静地分了手,是的,异常平静。我们都累了。
我去了英国。应该是,因为盛该去了英国。那是一个对他事业来说极好的位置,可他却似乎整个人都颓废掉了。他住进了舒旖旎大学时住过的屋子,整日整夜地酗酒。我到他身边的时候,他好像没有一刻神志清醒,那时所有人都以为他迟早要把前途无限的设计事业毁了,可他却意外地将他的职业生涯拔高到了另一个巅峰。
他被誉为世界服装设计史上最年轻的“鬼才”,甚至有隐退多年的世界顶级调香师为他调了一款不对世的灵魂香。他活成了一个传奇,我却知道他活不长了。
他之前所有的设计,冷漠下掩着炙热,不羁里藏着温柔,是一个骄傲至极的男孩对他心底的爱情那天马行空又小心翼翼的表达。可最终他失去了他灵感的谬斯,他开始用另一种极端的方法来寻求灵感,他开始消耗自己的生命。他的设计变得无边无际,黑暗又绝望中将世界拽入深渊,但他的不幸却成了时尚界的大幸,他那无与伦比的天赋将他曾经溶于生命的风格中加入这样的绝望后,竟然碰撞出了奇异又新颖的元素,冉冉升起。
我却恨极了这样的他,“鬼才”“鬼才”,他确实已经活的,不像个人了。
☆、简濒番外下
但最终盛该见到了他的光。舒旖旎去找了他。
无论他在哪里,深渊还是泥泞,哪怕他的双手鲜血淋漓,他的身体跌跌撞撞,但我知道他会为你闯出一条康庄大道。只要你来,他就有本事为你生造一方天地。有很多时候他都不是他自己,好像他来这世上一遭,只为守护你。
我回了江南,他再也不需要我照顾了,或者说,他从来就没有过一刻需要我的照顾。他最混沌的日子里,我没有能力拉回他,可我却忽然发现人不止可以用一种方式活着,哪怕失去了比生命还要重要的东西呢,人也要努力地活着啊。而我的冷漠我的封闭只是一种自我保护的逃避,其实早就肮脏不堪了,又何必惺惺作态的矫情。
小白来找过我,她看着我的眼神有深深的迷惘,或者说,从我和成雨豪同居开始,她就像看不懂我一般,但她不会多问,只默默看着我,拥抱我,用她的方式告诉我,任何情况下,她都在。这是她最深的善良,她不懂这个世界,但她包容这个世界,她从昏暗里看不到肮脏,她的心如水,包容万象,你以为你能污染她,扯碎她,但她如海如天,只漾了漾波浪。
其实我也没有堕落,我真正堕落的时候,是我自杀以前,那样行尸走肉的活着。
当我想要报复成雨豪开始,我就开始在努力活着了。只是我直到现在才爱上了自己,在江南水乡里,迎来一个又一个漂泊的灵魂,我们在夜里安慰彼此,又在白天安静地道别。我爱极了这样的生活,在水里升起一把熊熊的烈火,又在水里缓缓地熄灭。
直到那个我的牧羊少年越过山海再次来到我身边。
我不开心,也不生气。只让他清晰地看着我的生活,我和别的男人相遇,相爱又告别。我不是想要气走他,我没有那么高尚,我只是想让他看清,我不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干净放声歌唱的姑娘,我们从一开始,就不在一个世界。
他终于受不了了,那个夜晚,他蹲在我身前哭得像个无助的小孩。我缓缓抱着他,我说:“如果你需要我安慰你,现在就可以……”那晚他只是静静地抱着我,什么也没做,我一整夜没闭眼,只看着木窗外的天空和流水,看了一宿。
我的情感已经凝固,毫无波澜,我冷静地看着他哭,看着他痛苦,心里却向往着离别。我想赶他走,就在这个时候苏媚来了。
她说,濒,盛该可能会出事,我总预感着会出事。
那时她怀着身孕,慕封的孩子。慕封是她们那里有名的傻子,脑子有时清醒有时不清醒,是孤儿也没人管,估计是被抛弃了的吧。据说他小时候,不知为什么对初搬去的盛该颇有好感,那时盛该因为太能打架,很快就成了那片小镇里的“老大”,谁都怕他三分,就慕封那个傻子不怕,老是跟着他,盛该也没在意也不理他,但后来不知二人后有了什么“生死之交”,盛该开始照顾他保护他,不许别人欺负他。
我第一次见到慕封的时候,他躲躲闪闪的,很怕生人,傻乎乎的模样,却是生得好看的少年,在盛该经济最困难的时候,不仅养着盛辞,还偷偷养着慕封,他不在的时候会把慕封交给苏媚照顾,他就定期给苏媚生活费。一来二去苏媚和慕封竟然相爱了。
苏媚真的是一个强大到让我心疼的姑娘,她的男人是个傻子,任何情况都不足以保护她的傻子,她的母亲后来和男人跑了,苏媚就一个人支撑着她母亲留下的酒吧。她生得漂亮,我有时会看见她在自己酒吧里和各种男人周旋,小心翼翼保护自己又要得体地照顾好客人,而她的男人只知道吃和乐,我不知道她承受着多大的委屈,特别是,她在意外怀孕后决定把孩子生下来。
慕封因为是孤儿,病又很罕见,也没人知道他是先天还是后天,多权威的专家都不敢断定遗传给孩子的机率,最后苏媚去问了盛该。她跟我讲的时候说盛该沉默了很久很久,最后对她说:“你要不生,也不用难受,这理所当然;要生,若孩子和他爸一样,我养他一辈子。”
苏媚说她从来没哭过,唯有那天,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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