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学生时代》第15章


我用手指了指,如果我的同桌是一个男生,我直接钻下去自己捡起来就行了,不过我的同桌是个女生,再怎么说,男女收受不亲吧。 
李彤彤弯下腰,帮我把圆珠笔捡了起来。 
“谢谢。”我又说道,几十分钟之内,我对着同一个人,说了两声谢谢,真不符合我的本意,这些小事,我自己也能做的,现在却又承情于别人,这让我表达的谢意,变得有些牵强。 
“不用了,同学之间应该互相帮助。”李彤彤笑了笑,又转过脸去。 
她的笑容,实在很真诚,也很好看,我怔了怔,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似乎我的审美感有些错位,从近处看,我的同桌,还真是一个美女呢。 
看来,我的同桌是一个好人,她不像一些学习很好的人,总是与周围的同学有些隔阂,看不起人的毛病,在她身上是没有的。我对她的迁怒,是不是不应该呢?毕竟事实发生改变,不是她的错。 
正文 第十六章 路上
推着自行车,我缓缓走出校门,学校门口的人实在太多了,三个星期一次的假期,是每个学生最盼望的事情,在牢笼里关了二十一天,也是时间放放风了,完全的封闭管理是不可能的,我有时候甚至怀疑,学校搞的这么长时间的封闭,是不是有什么科学道理呢?每次这个时候,下午第二节课刚刚结束,学校门口学生的密度,并不比教室里的情况要好,大家拼命向外面挤,试图早回家片刻。 
虽然我很想见到我的父母兄妹,现在我却不太愿意回去,原因无它,我糟糕的期中考试成绩始终是要告诉我家人的,尽管我并不放在心上,但是这个东西却是很多人衡量现我的唯一标准。 
十一月底的时候,是中国北方的深秋,干燥的空气中多多少少有些寒冷的意味,我缩了缩脖子,该加件衣服了。 
五点钟的残阳矮矮地挂在远远的天际,一晕晕淡黄色的阳光似乎是在告诉我,夜晚快要降临了,看着这样的景色,我的心情稍微有些低沉。 
我看了看自行车车筐里的课本,数学,物理,化学;以前我也是经常拿些课本回家的,可是在家的时候我从来没有看过,只是做做样子,现在不同了,我回去之后,做了自己该做的事之后,我要抓紧时间看书了,我现在才明白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是时间,十年光阴,也就是弹指一挥间,如果我再是以前的生活态度,十年之后的我,恐怕依旧是我以前的样子。 
我家离县城很近,骑上自行车半个小时就可以到家了,我磨磨蹭蹭的,脑子里想的事情很多,半天了还在学校附近晃悠, 
“张浩。”一个人从后面抓住了我的衣服。 
这家伙真的很用力,我转了转头,原来是冯建民,就是几天前被我唬住的那个不良学生,他现在找我干嘛?想找茬吗? 
我稍微挣扎了一下,并没有脱离他的大手,于是我放弃了,和一个高壮的力士比气力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他终于来了,我心里松了一口气,我想那件事他是不会轻易摆手的,一时间脑筋没转过弯来,几天时间了,他应该想明白了。 
如果我们打起来,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我被揍的鼻青脸肿的,事实上,我是不会和他动手的,虽然我心底很期望自己参与一场打架,即使是自己被打,我也是乐意的,我的前世就是太绵羊了,一直是个好好学生,从来没有这样的经历,以至于人到中年的时候,突然有些后悔:自己的学生时代实在是太平淡了。 
“你来了?”我淡淡说道。 
冯建民看到周围并没有其他人,心想我也跑不到哪里,他松开了手,说道:“哼哼,我今天终于逮到你了。” 
“哦,我也一直等着你。”我微笑道。我现在才知道,微笑是一种很好的武器,自信的眼神,淡然自若的态度,可是从气质上改变一个人。 
“你在等我?哼?”冯建民推了我一把,他用的力气不是很大。 
我晃了晃,后退了几步,站定之后,我紧了紧衣服,依然面带着笑容,直直地看着他。 
冯建民犹豫了,他看着我自信的样子,缩手缩脚地不知道怎么行事才好,我暗自偷笑起来,如果他知道我没有什么后援,一直是在装腔作势,不知道他会做怎么。 
到底是学生啊,没什么社会经验,如果他是一个社会上的小混混,我二话不说,直接开溜,能跑多远就跑多远,有些人是很混的,脑子一冲动,什么事都干的出来。 
“你是来打我的吧。”我对冯建民说道。 
他看着我,没有说话。 
“那天的事你很不服气吧?想找我解解气?” 
冯建民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他下意识地跟着我的思路。 
“这还不简单,我这几天吧,皮有些痒了,没有人打一打,倒是难受的很,整天盼着你呢,你可来了,要不给我两下?不过轻重你可要控制好了,万一——”我轻松说道。 
看着他骇然的表情,我知道他今天再也不会动手了,他又被我说住了,身子竟然渐渐往后退了退,我有这么可怕吗? 
有时候语言也是一种可怕的武器,它可以引起无知的人无限的遐想。 
“我不是来打你的,我,我,我想和你做个朋友。”一时紧张之下,他说话竟然有些结巴起来。 
“哦。”我轻轻地点了点头,这哪是他的目的?如果看到他凶神恶煞的样子,我紧张发抖的话,现在恐怕我已经是熊猫眼了。 
要不要和他做朋友呢?这个问题实在不好说,如果不同意,现在的局势就很不好处理;可是我到底愿不愿意和他做朋友呢? 
朋友不是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它包含了很多东西,责任很重的。 
我并没有看不起人的毛病,我也是很喜欢认识一些人的,只是我不想与一些“人”混在一起,长期和某些人交往,是很容易染上他们的毛病的。莲花出淤泥而不染,不过这东西在世界上是个异数。 
我们那个地方,黑社会性质的团伙挺多的,电视上有过专门报道,听说一些学校的差生,毕业后就成了小混混。黑社会看起来挺吸引人的,不过我没那个能力,也不想和他们有什么关系,在“那里”可能生活的很痛快,但哪有天天沐浴着社会主义的阳光好呢? 
“好吧。”我伸出手去,虽然这不是我的本意。 
两只手握在了一起,他的手掌毛茸茸的,很有一些厚厚的茧皮,怪不得他力气很大呢,估计在家的时候他肯定干了不少农活。 
“能做你的朋友,我很高兴。”冯建民兴奋说道。 
“哦,我也是呢。”相比他的态度,我就有些敷衍了,我不想说自己虚伪,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有些人说一套,做一套的,谁也不能说他们都是坏蛋,我可以这样在心里上安慰自己:我和冯建民只是普通朋友,再没有其他关系。 
“哥们,咱们吃饭去吧,我请客。”冯建民拉着我的手臂,热情的很。 
“别,你别这样。”我断然拒绝道:“咱们都是没钱的主,何必客气呢?再说,我家里做了好吃的,就等我回去呢。” 
这还了得,吃人家嘴短,拿人家手短,我和他划清界限还来不及,哪里还想去白吃一顿?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那好吧。”冯建民有些郁闷,道:“天色不晚了,我也该回去了,哥们,咱们下星期见。” 
说了好半天话,竟然已经六点多了,我再不回去,天黑通通回家的路都看不清了,告别了冯建民,我跨上了自行车,快速向家骑去。 
正文 第十七章 在家的感觉
回到了我记忆中的村庄,我站在村门口,许久不能收回思绪。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地方,让我觉得亲切而又温馨,从小开始,我就在这里生活,直到小学毕业,我对村里的每一条路,每一栋房子都熟悉无比。可是自从初中开始,我一直是住校生,慢慢地和村里少了联系;大学时到了外地,一年只有寒暑假的时候才能回来,呆上一两个月;等我参加了工作,离家乡更是遥远了,一年只有春节的时候才有几天空暇回家看看父母亲戚。 
村里的很多人,我都叫不出名来,更无论称谓了,我们村人,除了住在我家附近的一些人,很多人都疏忽了我的存在。记得有一次,有一个同村人到我家做客,和我父母说了半天,竟然以为我是一个客人。 
我挺了挺胸,迈上了这条我熟悉至极的小路,每踏一步,心中莫名的喜悦就增加一份,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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