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爱情》第2章


是的,九年前,他收养了她。使她免于沦为孤儿,她应该感谢他的,不是?!她将头伏在他的膝盖上,带一点疲倦与失落,问他,“你不再喜欢我了吗?你不要我了吗?”
“傻孩子,”他溺爱地看着她,抚了抚,她乌黑光亮的发。她一转眼就大了,再不是从前的小不点模样。“我总要结婚的。”他叹。
“我可以嫁给你!从我第一天认识你,我就想嫁给你。”她直直地看着他。第一次说了这样直白的话。
他怔了怔,“可我老了。”每次,他都以这样的话打发了她,他明明知道,她爱他。
她的长腿叔叔一点也不老,他只是太瘦了,他的腿那么长,他有一米八七的身高,在她眼里,他一直那么高大,可以给她庇护,给她一个家。他有着茶褐色的自然卷发,苍白的面庞,瘦弱的身躯。他就是她的长腿叔叔,可她只会叫他的全名,司长宁。
那一天,依旧是不欢而散。
她回了公司上班。
她不愿靠长宁养着她,她不是他的义女,他们没有血缘关系。她要独立,那样才能站在平等的地方,去爱他。
她跟在容华身边,也非一日两日。她还在大一时,就开始了实习。面试那一天,她从城北跑到城西,一路没有停歇。又是正暑的时节,七月流火,她只觉自己都快要自燃了。一进写字楼,被强劲的冷气一冲,人快要晕过去。她坚持着,到了面试厅,只觉眼前一黑,她忙说,“我想,我中暑了。请给我一杯水。”
也不知是谁递过来的,她仰头就喝尽。然后,……然后居然晕过去,不省人事了。晕倒之前,她居然还听见一个人说,“有意思。”
递水给她,与说“有意思”的人,自然成了她的大老板,也就是容华。容华多给了她一次面试的机会,直接问她,“你有什么长处?”
“我会喝酒,很能喝。”她答。
他含了笑,带了点疑问,挑了挑眉,她就说,“我知道老板您胃不好,我能喝。” 居然是个条理非常清晰的女孩。而且,还有大家闺秀的风范,不似一般来应聘的小职员。只是短短时日,已经对这个公司的基本情况了解得如此详细了。他看过她的履历,是在国外读的高中,回国读的大学,很奇怪,但在她身上却又奇异的妥帖。她很年轻,来应聘时,只有十九岁,她说了,她在读大二,她需要钱,需要独立。直白得有些可爱了。他点了点头,让她做了他的私人秘书。
果然,相处下来,她的工作能力很强,办起事情来,条理清晰,为人也圆通,确是有大家之风。
那一日,他要装修办公室,画廊送来了一幅画,是他先前在画廊里订的,是梵高的静物画,插在花瓶里的向日葵。挂在新装修过的办公室,是真的好看。可她回头看了一眼,又再一眼,他问,“水小姐,有什么问题吗?”
她想了想,答:“这是一幅高仿的赝品。”
他很惊讶,可不动声色地让她退下了。后来,他找了名家来鉴别,果然是赝品。那幅画,他没有挂出来,笑着扔给了她处理。他没有问她,怎么知道是赝品,可也更看重她,多次带她出入交际场合。
难得的周六,她居然回来加班了。
容华若有所思,看了眼在他办公室门外工作的水露。纪慕对她感兴趣,他自然明白,像他们那个圈子的人,个个皆是非富即贵,多少女子求着哄着,想进入他们那个圈子,都盯着他们这群金龟婿,可她倒是淡的,对一切都甚不在意。
想了想,容华给纪六打了个电话,“有没有兴趣下个周末过香港一趟,我们公司有个招商派对会在那边举行。”他点到即止,也算是给了老六一个人情。
作为私人秘书,她是要比老板先一步过去准备打点的。临出门前,看着她只简单地收拾了一个旅行袋,司长宁走了过来,给了她一张卡,“难得出门一趟,多玩玩,香港是购物天堂。”可她只是一笑,把卡扔进了抽屉里。
既然决心要与他平等,就绝不能再用他的钱。忽然觉得累了,水露坐了下来,靠在欧式的白橡木贵妃榻上,她斜斜依靠,如瀑黑发垂了下来,挡住了她的半边脸。身上是一条洁白的纱质连衣裙,半躺在那,像一幅美丽的油画。
她从来不是什么真正的美人,她只是气质好,她的气质,全是司长宁培养出来的。她都知道。
司长宁一怔,忙错开了视线。“嘀嗒”一声,一颗水珠从她的发上滑落。他笑着摇了摇头,从浴室拿来干毛巾,替她擦干头发,一如她小时候。
她身上有幽幽的香味,是少女特有的体香,很清淡的香。他曾替她置下许多的香水,并告诉她,懂得化妆与用香水,是一门礼仪。她随他出席宴会时,会用香水,可平常,她是不用的。即使不用,她也是清香的。她靠得离他近了些,闻到了他身上特有的烟味,淡淡的,夹了一丝迷迭香的味道。可不知怎的,她脸就红了。想起了那晚的男子,与她温柔缠绵,身上也是这一股淡淡的烟草味。都怪她喝多了。每每想起,依旧是懊恼。可她不会后悔,那是对司长宁的惩罚。
发已经干了,他替她梳理,发又长又直,他耐心地梳了一遍又一遍,却绝不会弄疼了她。她忽然就咯咯地笑了,“还记得小时候吗?好像是十岁吧!你替我扎辫子,编了一条复古的单辫,颇有些像《饥饿游戏》女主的那种复古单辫,我回到学校,每个女孩儿都羡慕极了。”那会,她是多么地高兴啊!
他也是笑,苍白的脸孔有了一丝血色,他的眼睛很好看,看人时十分真诚,像会说话一样;又像是在脉脉含情,就连不笑时,也是弯弯的眉眼,温柔安详。她坐直了,双手抚上他的眼睛,问道,“你不要结婚,好吗?”
他怔了怔,抓住了她的手,气氛一下有些暧昧。她大胆地吻了吻他的唇,一触就分开了。他放下了紧握住她的手,道:“你刚来我家时,只有十岁,可一双眼睛清清灵灵的看着人,根本不像一个孩子该有的姿态。等你十二岁了,我就给你买了第一支口红,还有许多的护肤品、化妆品,在法国,女孩儿到了十二岁,她们的妈妈就开始与她们分享身体乳了,而我也是这样教你的。后来,我开始给你买许多许多的裙子,束腰的,蓬开来的伞裙,简单的白衬衫,如今想来,我从未将你当小孩看过,你只是十二岁的女孩,而我却将你当少女一般地来打扮了。可能,连我自己都不清楚,自己隐藏了什么样的心思,什么样的企图欲望。是我糊涂了。所以,我们还是少见面的好。你还那么年轻,没必要把时间浪费在我这个老男人身上。”
依旧是不欢而散。
第二天,没有告别,她就独自飞去了香港。
让水露没有想到的是,大老板还要让她照顾小女朋友。容华的年纪与纪六他们比,是要大上好几年的,他今年也三十六七了,可那小女朋友看起来顶多二十出头的样子,比自己大不了多少。一张精致的小脸蛋,是最上镜那种。即使不用化妆,也足够明艳动人。在香港机场里,一见了她,就小跑了过来,取下了脸上大大的墨镜,露出一张笑脸来,说,“嗨,水小姐,真是麻烦你了。叫我明珠就好。”分明还是个大学生的样子。
可水露不讨厌她。白明珠待人接物很有礼貌,那种谦逊不是装出来的,时常微笑,一开口就先红了脸,还有着少女的腼腆。恰到好处的黏人,不会过了,是个聪明的女孩子。难怪,可以在容少的身边达三年之久。也是他唯一公开承认的女朋友。在公司里时,水露多少听过员工私下谈及老板的感情生活,也听到过白明珠这个名字。一直以为,应该是个冷静自持,很知性的都市女郎,不然不可能待在容少的身边那么久。可真见到了,却是如此娇小玲珑的一个女孩。
果然,人不可貌相。她一笑,与白明珠握了握手,“好的,明珠,你叫我露露就行。”水露安排明珠入住容华先前订下的酒店,替她取了行李,一路服务周到,还陪她在香港逛了一天。这让明珠十分不好意思,水露倒没什么,自己也顺便逛了逛街。
她在海蓝之谜的专柜里停了下来,挑选了一套护肤品。明珠笑吟吟地:“这可是贵妇牌子。”她也不甚避忌,随口答了,“容老板给的工资高啊!而且,我从十二岁开始就用护肤品了,也习惯了。”
明珠瞪大了不可思议的眼睛,“哇!你的父母太开明了!”
司长宁曾教过她,真正的淑女,不会对人说,她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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