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爱情》第7章


她靠在沙发脚上,身子累得倒在地毯上,一动不动的。忽然,就觉得眼眶热了。她双手抱着膝盖,她一直是渴望有人关心的。可真正想的那个人,却不愿意关心她。
后来,她怎么睡过去的,都不知道,只知道醒来时,她是睡在床上的,而他一直躺在沙发里。
他那么高大的一个人,腿也没地方摆,就那样一并缩在沙发里,睡梦里,都是眉头紧蹙,与他平常的花花公子模样很不相同。
风过,吹动起洁白的窗纱,日光似水,搅起一圈、一圈的淡金色涟漪。风吹拂过她的脸庞,她蹲了下来,看着沙发上熟睡的男子。他有一张娃娃脸,眼睛大而狭长,看人时总是似笑非笑的,可紧闭时,却是安静乖巧的。他还有酒窝,只有笑意直抵眼睛时,才会显出。他的鼻子挺秀,衬着一张轮廓俊秀的脸庞。
这是她第一次认真看他。他们有过最亲密的交汇,可分明又是那么陌生的两个人。她一叹,心下明白,他始终不是他……
☆、8 勾引
回到上海,在诺大的会议厅里,水露得到了容总的点明表扬。她将客户侍候得很好,那位千杯不醉的陈总是出了名的难缠,居然也被她打发掉了,使得容华集团的业务得已顺利拓展。
容华与她始终保持着老板与员工之间的距离。
但白明珠却乐于与她交朋友。她也从香港回到了上海,宣传事宜也并没有结束。之前,白明珠名不见经传,可戛纳封后以后,个个都知道了她的名字。
其实,白明珠的家世也属上佳。父母是上海着名大学的教授,而爷爷是退休的省级高级干部。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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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干子弟也不为过。只是她一心热爱演戏,才会进了娱乐圈,可她一直洁身自好,也只接拍文艺片,所以为人十分低调。那些娱乐圈里的有心人,想挖一挖她的边脚料,和丑闻,也不可得。
她经常约水露出来玩。约多了,水露也不好拒绝。
晚上,水露正在加班,却接到了白明珠的电话。“出来玩呗!”白明珠在电话那头都是笑嘻嘻的。
“还在替老板卖命呢!”水露一边说着电话,一边做文件记录。
“阿华,他还在和那群公子哥玩呢!老板都打马虎眼,你这个员工,要不要那么拼?”她调侃起来。
水露听了,心思一动,只要不是和他们那一帮公子哥聚在一起,她倒是无所谓的。见手头功夫也做得差不多了,也就答应了她的约会。
等赶至咖啡馆时,白明珠已经等着了。见了她,笑眯眯地:“一回到上海,就不认得人了?”
“大明星,哪敢,哪敢!”水露笑着应了话。
这里的气氛十分不错,安静,适合聊天。淡淡的歌声飘来,是爵士乐。墙上壁灯有些暗,浸染墙体上暗红的花卉,桌子上,各置有一个椭圆形宽口的琉璃杯子,杯子里置有红烛,红烛摇曳,琉璃杯子也变得光影流动起来。一切都是美的。
两个女生絮絮地说着话。一天的疲劳也似淡了几分。
其实,是纪慕想见她。
他就坐在另一桌上,可她没有发现他。
桌子上还置有一个水晶碗,里面放有一朵小小的粉色玫瑰,漂浮于清水上,花瓣点点,十分美丽。水露一时玩心起,捞起花瓣,可花瓣随了水流,又从她青葱的指尖流进了碗里。水珠沾上她洁白的手,盈盈的光亮倒映在她的眼中。她一笑,竟托起那朵玫瑰,吹了吹,水珠飘洒,她咯咯地笑了起来。
一切那样美好,纪慕竟怔住了。连走到她那一桌的勇气也没有了。
过道传来一阵熟悉的味道,是淡淡的烟味。他一怔,就看见司长宁在他身后走了过去,在她那一桌上坐下。
“露露,你许多天没回家了。”他并不介意,还有旁的女生在。
水露只听见自己的声音尖锐起来,“陪陈小姐从香港选婚纱回来了?还是和她在这一头附近逛?”
“我是来找你的。”他一声叹。
车子已经停在了楼下,她上了他的车,离去。
“公司有员工宿舍的。”水露只觉得疲倦。既然,他不愿再和她住在一起,又何必还要来找她。
“你住不惯的。”他笃定。
“哦,我怎么觉得好着呢!”她挑衅。
一声笑自他胸腔溢出,“你也不看看你那宿舍里铺的是什么地板,意大利空运过来的防滑地砖,德式的厨具,法国牌子的居家装饰?”
他就是看准了她,已经养成了一个公主习性,再也受不得半点苦。她的脸“噌”地就红了。堵着气,不说话。“怎么,不请我到你宿舍坐坐!”
“司长宁!”她连名带姓地叫他。
“我还是喜欢,你像小时候那样叫我。”他的笑意有些疲倦。人前,他从不明说彼此的关系,他可以是她的叔叔,她的义父,她的监护人。
“长腿叔叔?”她大笑了起来,“可我已经长大了,而且,故事里,小女孩最后还是嫁给了她的长腿叔叔。”
她的话使他有一刻怔忪。最后,车子还是停在了彼此的家里。
陈小姐从来没到过这个家。
他在外面还有许多住处,他与陈小姐同居了,他与陈小姐住在另一个家里。
曾经,水露一度以为,这里会一直是她的家。十五岁前,他与她的卧室,只隔一道中门,门可开可锁,但他与她都从来没有锁上过,门是通的。可她十五岁后,他就将卧室搬到了另一层。
回到家,彼此都疲惫到了极点。她沐浴出来,发现,他也已经沐浴过了,干爽清新,是同一款的沐浴露。将他方才女伴的香水味,洗干净了。她笑一笑,靠着沙发坐下。他已经煮好了晚餐,是煎牛排。
餐前一杯红酒。她也不是真的喝,只是坐在餐桌上,添玩着红酒。她的小舌头卷起,卷得小小的,像一条小蛇,小小的一条,红色的,带着异样的妖艳,呼吸间,是甜蜜的香,其实是果香,可司长宁却感觉到了她的馥郁,是她身体的甜香。而他觉得,那舌头真像条小蛇,似乎嗖嗖地往人心里钻。
“哪有这样喝酒的?”他觉得躁动不安,一把抓住了她握酒杯的手。她的手冰凉,而他的手,炙热火烫,像一块烙铁,使得她缩了缩手。“你很热?”她微笑。
☆、9 逝去的旧日时光
他放开了她,垂下了眼眸,喃喃,“果然,我不该再和你住在一起。”
“你不是早搬到陈小姐那里住了?”她哂笑,见他蹙了蹙眉,再道:“小时候,不是你教我品酒的吗?就该卷起舌头,一点、一点地抿。”
她的笑声,充满了诱惑。
“快吃吧,菜都凉了。”他情绪不辨。
客厅里,来回播放着的,是蔡琴的《被遗忘的时光》。
俩人都陷入了沉默。
忽然地,水露问了出来,“当初为什么想到收养我?”
“因为你是个孤儿。”他答,依旧优雅地摆弄着刀叉。
“孤儿有很多。”她说。起码,孤儿院里有一大堆,数也数不过来。
“那时,你还那么小,见到了谁都怕。却不怕我!你抱着我的脚,不让我走。而那时,也是我人生中的最低谷,父亲死了,这世上最后一个亲人没有了,女朋友也抛弃了我。”他苦笑起来。
这些,他从未对她说过。
“原来,你也是孤儿。”她喃喃。
“是的,我们一直都是孤儿。”他答。所以他们互相扶持,相互取暖。她离不开他,而他需要她。
他永远没有办法忘记那些过去了的时光。
十岁的她,父母遇上车祸,都去世了。在那个灵堂里,她那么无助。后来,她父母的东西被全部搬空,她却被留在了那个待拍卖的家里,她的全部亲戚都避着她,没有一个人愿意接收她。
那时的自己,也是那般落拓,他与她的父母是好朋友,是忘年交。看着朋友的孤儿失于照顾,险些沦落街头,那一刻,他就决定了要收养她。
他对她说,“露露,过来。”
可她小嘴抿得紧,不说话。
他坐到凳子上,伸直了长长的腿,拍了拍大腿,说,“快过来,长腿叔叔的脚可以当滑滑梯。”
她才破涕为笑,走了过来,一把抱住了他的腿,她扬起小小的脸蛋,亮亮的眼睛注视着他,说,“你以后,永远也不会抛下我。”
他摸了摸她的发,“我发誓,永远不会。”
她搂着他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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