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爱情》第39章


这里灯太暗了,走廊又曲折,那灯光,就像从珠贝里偷偷晕出光亮的珍珠,远远就有一斛珠,在头顶晕着,地毯那么厚,踩下去软绵绵的,就像人飘在海上一般。他再看了看那橘黄的光亮,莫名地,只觉身体燥热难耐,那灯光朦胧又迷离,他瞧着觉得头晕,她便温柔地挽紧了他的手,带他到了套房。
许是她太美,又许是,那夜的灯光太美,他待她倒是温存的。她与范思雨一样,都是学生罢了。他不该吓坏了她们。她与范思雨于他,都只是一个符号,她们都是长的发,雪白的脸孔,大的眼睛,她们都很美,却全不是她。
事后,他才知道,那是她的第一次。
他觉得自己犯了糊涂,不该招惹她。
他甚至连她名字也不知道。幸而,她与范思雨皆是一样的,十分懂事,也不来纠缠,只那一次,就再没出现过。
后来,他问连公子,怎么会找上她的。连公子却说,那女孩家人等着做手术,没有钱,所以她才会经同学介绍,过来的。“怎么样,是不是超正点!人家真的还是小妹妹啊!”
纪慕想了想,开了一张三百万的支票给她,让他转达。
连公子原以为纪慕是想找到她,后来才听他说,“被亏待了人家,先送她出国读书,她家人的事,我包了,钱不够,我再给。只一点,不要留下麻烦。”
那一晚,回到家已经是凌晨三四点了,他才发现,衣服上还有那女孩的幽幽体香,不是香水的味道,可能是沐浴露的味道。他想换下衣服,可醉晕晕的,只倒在了客厅的沙发上。
水露睡得浅,听见声音,就下楼来了。见他睡着了,便从书房找来被子替他盖上。可他手一扯,她呀的一声,摔进了他怀里。那种女子的香味,就那样猝不及防地刺进了她的呼吸里。其实,很好闻,清淡的,不浓烈,不咄咄逼人。应该是一个很美、很美的女孩子了,水露怔了怔,觉得心痛了,她笑了笑,怎么可能呢,一定是她感冒还未好。
她有些厌恶地要掰开他的手,却被他抓得很紧,她根本没有办法掰开他的手。
等至清晨醒来,纪慕才发现,抓她的手,抓得那么紧,她的手腕上都是他的指痕。他一动,她也醒了。她的腿都麻了,好不容易才从地毯上站了起来,他要扶她,却被她一把打开了手。
她转身上了楼。她眼底的厌恶,竟是连掩饰也掩饰不住。
身上还有别的女人的香味,她自然是闻出来了。纪慕笑了笑,忽然很想抽根烟。
很自然的,水露搬了出去住。她又回到了她的小宿舍里,就连明珠也来坐过。
两个女孩子,喝茶聊天。
忽然,水露说,“明珠,我想离婚了。”
“你考虑清楚了?”明珠很诧异。
水露笑了笑,“你觉得我很任性对不对?对,我是后悔了,当初,他说和他结婚,就可以气到司长宁。我真的这么做了。若非我的任性,今天的局面或许不会那么糟!”
当初司长宁要结婚,她麻木不仁,过的根本就是行尸走肉的生活,甚至还觉得,死了也好,总好过活受罪。可终究还是要过下去的,如一个流浪猫,从一个地方流浪到另一个地方,也没有人收留。她不是十五岁了,不再能走到陈美娴面前,如当初一般说她与司长宁的那些事,故意扭曲彼此的关系。当初,她任性,是因为她还是个孩子,可也得到了教训,被司长宁送去了国外,一去三年。可现在,她大了,也知道,司长宁今天得到的一切是多么的不容易。他是私生子,从小被人歧视,在美国唐人街里过的是猪狗不如的生活,活得那么艰难,一点、一点地往上爬,终于大了,父亲才来接回他,才肯认他,可又马上死去了,在这个世界上,司长宁是个孤儿,与她一样。所以他才会那么看重他的名声,地位。可如今,他为了她,离婚了。
所以,她,水露,应该回到司长宁的身边。她爱他,从小就爱。从十岁起,她就立志要嫁给司长宁。当年,没有司长宁收留,就没有她水露的今天。“我爱他,我爱长宁。”水露的眸光闪烁,唇抿得紧紧的。
明珠听了,也不好再劝什么。想了想,便道:“那也好。纪慕始终是个花花公子。他最近带去的女伴,我见过,十分美丽。而且纪慕对她很好,好像是复大外语系的,叫什么来着,哦,范思雨。”
思雨,思雨,多美的名字。一定就是到他病房给他送饭的那位美丽女孩了!
水露一怔,然后就笑了,“他得偿所愿,自然不会再管我的事了。”
☆、43 他隐瞒了他的病情
这家红茶馆的气氛很好,是在一栋小洋房里,小洋房还带了一个花房,花房里花团锦簇,玻璃做的天顶,晚上来此品茶,还可以赏月赏星。
花房里是五彩缤纷的娇艳花朵,每朵花都似锦缎一般,一束一束的,春光流丽。绣球花,风信子,郁金香,绽放着她们娇媚的容颜,而人坐在花房里,更变得懒洋洋起来。桌面上有一个玫瑰玻璃碗,碗里盛着清水,一朵粉红的大马士革玫瑰飘在水里,而桌旁蜡烛摇曳,映得那玫瑰玻璃碗折射出瑰丽多姿的光芒。
水露笑了笑,托起了碗,玫瑰色的七彩玻璃,那么透明,盈盈的水影晃动,她的脸容似被一圈朦胧的光晕着,连眉眼也染上了玫瑰色的淡淡哀伤。她吹了吹碗里的玫瑰,玫瑰动了动,娇艳无比。
其实,司长宁早就到了,他站于侧门,远远看着她。桌上的那点火光衬得她的眼睛那么朦胧,似不真实的一般。她主动找他,而他不敢相信了。她已离开了他那么久,他怕眼前的只是一个梦。
似是发现了有人注视,她微微侧过头来,就见他站在了门边。那点火光跳跃,隔得那么远,他的眉眼清晰地在她眼前,她的眼里全是他。原来,即使隔了那么多的日子,她依然记得他那对深情的眼眸。
而那火光,似是从他的眸底跃起的,就那么一小簇,却幽幽地燃了起来,他的眼睛那么幽深,深得她又似无法看得清了。他一步一步走了过来。
她替他斟了一杯锡兰红茶,还加了许多的奶,她的声音很轻,“你的胃不好,多加些奶。”他握住了她的手,再不愿放开。她的脸红了红,可还是鼓起了勇气,问道:“司长宁,你离婚的事,为什么不告诉我。”
“我不想陈小姐去找你麻烦,让你趟这滩浑水。”他说。
“可我愿意与你一起去面对一切。”水露十分激动,“你说,你是不是为了我,才离婚的,你说!”
司长宁看着她,他想了许多许多,想了许久、许久,最后他才问道:“露露,你确定,你还爱我吗?”
一怔,水露急得眼睛都红了,道:“当然,我从十岁开始,就一直爱你。”
似是下了某种决心,司长宁紧了紧握住她的手,“我是为你。”
这一句话,将俩人长久的关系彻底地推翻。从这一刻开始,他再不是她的监护人,再不是她的义父,她的长腿叔叔,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这一刻,他选择了她。
“给我一些时间好吗?”司长宁深深地看着她,“等离婚手续办好,我们就结婚。”
“你不再顾忌世俗的目光?”水露害怕,他说的都是骗她的,只给她一个虚假的希望。
“我只害怕失去你。”司长宁将她的手翻转,反反复复地写着一个字。那是一个“家”字,他想给她一个家。是的,她最渴望的只是一个家,不再流浪,不再用担心,她的长腿叔叔又有了新的女朋友,或者未婚妻,她将被遗忘,将被扫地出门。她不需要,再与那些女子争宠,也不再担心她的司长宁会被人说闲话,因为她长大了,再不是那个十五岁的未成年少女了!
他本说着许多话,他说他爱她,他要和她在一起,可忽然,他就没了声音。她顺了他的视线看去,原来是手上的掐痕。是纪慕……她的喉头有些发涩,最后却是听得他说,“不如你搬出来住吧!”
她想收回手,却依旧被他紧紧攥着。她只能说,“我已经搬回小宿舍了。”
他便是长久的不说话。
连公子搞活动,在别墅举行派对,纪慕与容华也去了。
一行人在户外放烟火,一朵一朵的礼花在头顶炸开,那么的美,那大团、大团的花那样的璀璨。那闪烁着的烟火,即使闭上了眼睛,还印刻在了视网膜上,是幽幽淡淡的一朵花,无声无息地开,无声无息地消逝了。就如水露,她那双欲语还休的眼睛,就是那最璀璨的烟火,即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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