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歌染尼·烈血炎龙》第11章


族看他的笑话。
援军的人影仍辨认不出,只见自西而东,一簇逐渐鲜明的光晕沿着铁河北岸奔驰而来,甚至在此岸厮杀着的人群中投下稀薄的阴影。风莫名地鼓荡起来,蓬蓬地敲击人们的耳鼓,而那股亮光前进的速度简直比这阵风还快。
对手的攻击越发凶险,逼迫夺洛全神贯注。远处投来的微光剪出黑影,他的敌手是个身条窄长的男人,削肩,微驼,手中的弯刀却长过半人,异常巨大。夺洛被他那股蛮力推挤着,身不由己转了半个圈,也就在那一霎,对岸的火光骤然明亮,夺洛看清了他的脸。
他见过一次——这张没有眉毛的,丑陋的脸。
“吾王,良久不见。”诺扎毕尔戏谑地一笑,微微俯首施礼,手上的刀却未停,直取夺洛下腹。
夺洛敲开他的弯刀,“上次的酬劳仍是你的,不论夺罕给了你什么,我再加一倍。”
马贼反手再攻,神色促狭:“是么?您能给我两条命?”
夺洛一时语塞,仍是咬牙硬挡下这刀,眉头紧拧:“不错,我能。”
“您要是有多余的命,还是自个儿留着吧,这会儿正用得上。”诺扎毕尔扬起下巴,指指夺洛身后,“看那儿。”
夺洛冷笑。性命相搏的紧要关头,谁会相信这种孩子打架的伎俩?他紧盯着马贼的脸,手上的劲儿却渐渐僵住了。
诺扎毕尔浊灰的瞳孔里,却真的倒映着光。风越发大了,大得邪门,简直要从背后推着人往前走。眼前一张张模糊的脸在火光中逐渐清晰,不管是敌人的,自己人的,脸上的每一颗汗珠都奇异地灼亮,像熔化的赤铁。不顾他和诺扎毕尔的刀还绞在一处,夺洛僵硬地回头望去。
不再是亮点,也不再是虹晕,言语已无法描摹那一股光明。
是猩红炽盛的火,顺着对面河岸飞速延烧过来,仿如潮头奔涌而至。那根本不是什么援军,没有人能在那样的火焰中活下来,他不能,法特沃木也不能。烈焰飒飒招展,一路向东,转瞬在眼前立起熊熊的火墙。相隔一河,猛烈的气流和强光令人睁不开眼,炙人的火舌向着水面弯坠,犹如一行燃烧的垂柳。
厮杀只静止了一瞬,骑兵们旋即开始疯狂地进攻,撕咬着占了上风的右菩敦人。援兵受阻,若不能打垮眼前的敌手,他们就要葬身于此。
冰霰化成了急雨,拍打着血红的铁河河面,火势却不见稍小。
“听说,有修行的大合萨能在水中燃起火苗。”马贼眯着双眼,话语慢条斯理,动作却轻灵。“不过我看,一个大合萨还顶不上一桶火油哩。”
“你们的火墙再长,总有个头。就算法特沃木跑不过火头,没法抢先过河,他也会掉头绕路来与我会合。”夺洛的语调毫不动摇。
诺扎毕尔龇出黄黑的牙:“是啊,可你们已经进不了大营啦,一个也进不去。”
“你是个左菩敦人,你还记得吗?”夺洛用盾牌格开攻击,欺身贴近诺扎毕尔。“为什么要和你的同族作战?”
马贼扭肩避过,灵活得如鳝鱼一般。“我只是个仆人,服侍汗王是我的本分。”
“夺罕不是汗王,我才是。”夺洛弯刀扫断了马贼的缰绳,“而你,除了金铢之外,什么时候认过别的主子?”
诺扎毕尔笑了:“不错,为着自己能过得好些,从别人身上剥衣,嘴里夺食,从母亲怀里抢去闺女,老子什么事儿没干过。分钱分女人的时候,连自己的伙计都杀,不手软。老子是马贼,马贼就这样,断别人活路,杀自己兄弟。您身为汗王,要是干的勾当和马贼没有不同,那马贼不都能当汗王了?那天下得有多少汗王啊?”
夺洛的脸猛然热了起来,什么也不说,弯刀走得飞快,如同游龙般袭向诺扎毕尔。
正在此时,西边有猎号遥遥吹响,声调清亮,骑兵们闻声一阵欢涌。
“我说过,我的援军会来的。”夺洛说。
“汗王!”法特沃木带着几名精干骑兵跑在前头,须臾之间已突入人群,来到夺洛身边。骑兵头领的身躯高大,膂力惊人,一下子便将诺扎毕尔挡在数尺之外,与夺洛隔开了距离。
诺扎毕尔斜咧开一口丑陋的黑牙,笑了:“但愿他们帮得上你。”他拨转马头,消失在一片混乱中。
在下属的拱卫中,夺洛得了喘息的机会,扯下衣襟包裹流血的虎口,一面环顾四周。右菩敦人的兵力如今稍稍落了下风,可他们的大营近在咫尺,夺洛和他的骑兵们就像是一群蚂蚁,在大象脚边起舞,假如他够聪明,就该尽快寻机脱身。
撤退是简单的事,只要他下令就行,但撤退就意味着突袭彻底失败。为了这次突袭,他们已经耗费了异常宝贵的两个昼夜。今夜之后,对右菩敦人的袭击只会越来越难。照现在的速度走下去,若八天之内不能阻止右菩敦人,一切就都完了。
这是一场恐怖的豪赌,胜者全盘通吃,败者荒野埋骨。无论如何,明年开春之时,左右菩敦两部必将只余其一。眼圈发热,夺洛紧紧闭上了眼,是他将十七万子民领上了这条路,他不愿输,也不能输。
他逼迫自己睁开双目,再一次环视战场。雨停了,东方天际渗出微白,晨曦渐露,大营隔岸的火墙已被漂去了鲜烈的红色,热焰阵阵扑来。鏖战一夜,右菩敦部大营仍在两里开外,连个边也没摸上。一面是大火,三面是围篱,这座营盘难道真的无懈可击?
忽然,夺洛屏住呼吸。
为了不让北岸的火势殃及大营本身,拦马篱垒至铁河岸边便不再延伸,河床上并未设障。铁河这一段平缓清浅,若逆着水流前进,也许能把三五百人送进大营……把骚乱和死亡也带进去。那么,哪怕今天同来的五千余骑都折损在此,哪怕他自己也死在这儿,都值得了。
夺洛从掌号的骑兵手里夺过猎号,吹响短促的三声,稍作停顿,又是同样三声。那是召唤整队冲锋的信号。
他重又握紧开裂的盾牌,右手高高扬起弯刀,纵马突破人群,向河中跃去。骑兵们艰难地企图挣脱敌手,追随他一同冲锋,右菩敦人却紧追不舍,数千人的战团被缓缓拖离原地,如同沉重而笨拙的巨兽,一脚涉入了铁河。
火舌的热焰烤得夺洛额头一层薄汗,飞溅的水雾却一直将他打湿至腰。手臂与钢刀在眼前挥舞,犹如怪异的藤蔓,骨肉为枝,白刃为叶,一沾身便是一道血淋淋的伤。铁河里充塞了喧闹踩踏的人马,局面混乱不堪,那短短一里多路的水道,像是永远也走不完。
夺洛拖着疲惫的身体踏水前行,盾不知何时丢了,左一半大约是卡在了什么人的刀刃上,右一半仿佛敲断了某个右菩敦人的肋骨。马儿的步履也不轻快了,身上蒸蒸冒着汗气,几步一滑。人丛的缝隙里钻进了新鲜的风,丝丝缕缕,令他精神振奋。甩开最后一个纠缠不休的敌人,夺洛钻出战圈,终于再度看见了那处缺口,竟没有一个人把守,就无遮无拦地敞在那儿。
那豁口通往胜利,他梦寐以求的胜利。这一刻他简直可以跪在水里,亲吻脚下的河床污泥。
豁口里,响起马蹄翻搅波浪的清亮水声。
夺洛惕然望去,不由得攥紧了握缰的手。
拦马篱后一骑缓缓绕行而来,中间还隔着五六十步,已觉得马背上的人脸色苍白异常。来人一身男装,右腿上紧扎着厚厚的白布巾,像是新近受了伤。那人踏出缺口之外,又走了几步,才挽住辔头。
有个十六七岁的小骑兵抢到夺洛身前,弓箭瞄准了来人的心口。
火焰像旗帜般抽打着空气,猎猎作响。那人身影伶仃,独自面对庞大的战团,久久沉默,不发一语,恍如一尊无生命的石像,只有满头银发在寒冽的晨风中飞舞。
“染海?”夺洛脱口唤出她的名字。
“你回去吧。”她的声音里有一线难以觉察的颤抖。
“我不能。”
染海抽刀指向他。“我不会让你进去,你走吧。”
“染海,别拦着我。”他朝她伸出一只手,如同在等待她把手放进他的手心,“跟我走,做我的阏氏,只要……只要你还愿意。”
“这么说,你答应我父汗的条件,让我做你的正帐阏氏了?”女孩银紫的瞳子冷冷凝视着他。
夺洛轻轻摇头。“那只是个无用的头衔,没有任何意义。我发誓,你是我此生最后一个阏氏,查尔达什是我此生最后一个儿子,左菩敦的世子,将来会继承我的汗位。这还不够吗?”
女孩垂首想了片刻,脸上浮现了隐约的笑影。“行,不过,我也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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