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和申》第44章


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42岁,九月,廓尔喀乱平,因军功加三级;十月,兼翰林院掌院学士,任日讲起居注官。 
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43岁,任教习庶吉士,兼管太医院及御药房事务。 
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44岁,二月,库内吉林人参数量稀少,和肮饲ㄑ樱醇茨庵迹刀读羧巍!?br />
乾隆六十年(1795年),45岁,四月,任殿试读卷官;五月,任教习庶吉士;九月,刑部理藩院于蒙古台吉图巴扎布凶残一案未先具奏,和怨芾砝矸河志橹迹贾占右员踊ぃ等读羧巍!?br />
嘉庆元年(1796年),46岁,正月,调正黄旗领侍卫内大臣;六月,调镶黄旗满洲都统。 
嘉庆二年(1797年),47岁,兼理刑部,退去户部事,旋以军需报销,仍兼理户部。 
嘉庆三年(1798年),48岁,晋公爵。 
嘉庆四年(1799年),49岁,被科道诸臣参奏,以“二十大罪”被赐自尽。 
——全书完——
书籍由 PDATXT 收集整理 若侵犯了你的版权利益 敬请来信通知我们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