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党史》第72章


都没有改变;使“文化大革命”的破坏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我国国民经济虽然遭受到巨大损失,仍然取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使得我们最终战胜了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结束了“文化大革命”。历史再一次表明,人民群众是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我们的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伟大而坚强的生命力。
四、正确评价“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毛泽东
“文化大革命”运动是毛泽东亲自发动和领导的,它给党、国家、民族都造成了历史性的灾难。事实表明,“文化大革命”运动没有任何值得肯定的地方。毛泽东本人生前曾讲过“文化大革命”是他一生中所干的两件大事之一。可见他本人对这场政治运动的重视程度。毛泽东是中国人民的伟大领袖,是全国各族人民无比信赖和爱戴的党、国家、人民军队的重要领导人。但是到了晚年,他却犯了极其严重的错误。因此如何评价这一时期的毛泽东,也是我们学习研究这段历史的一个关键问题。
首先,我们应该实事求是地承认对“文化大革命”这一全局性、长时间的“左”倾严重错误,毛泽东本人应负主要责任。这是因为,这一政治运动是他领导上的错误直接导致的,而正是由于他本人在全局上一直坚持这一错误,而使得“文化大革命”持续达10年之久。另外,他又重用了林彪、江青等人,使他们利用“文化大革命”造成的混乱之机,在党内组成了两个阴谋集团,进行了大量祸国殃民的罪恶活动,把“文化大革命”的错误推向了极端。
第二,毛泽东的错误毕竟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所犯的错误,必须把他的错误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阴谋活动严格区别开来。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主观愿望和目的,是为了反修防修,克服党和国家生活中存在的某些阴暗面。但是,由于他对国内形势和党内状况的估计上发生了失误,因而采取了许多极端的政策和措施。正因为他的出发点是好的,所以在运动进行过程中,他本人还多次要求全党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还始终不渝地认为自己的理论和实践是马克思主义,是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所必须的。
他虽然在全局上一直坚持“文化大革命”的错误,他也制止和纠正过一些具体错误,提出过一些正确的主张。如,当他发现运动中“打倒一切”的错误后,也采取了一些纠正措施,保护了一些党的领导干部和党外著名人士,使一些负责干部重新回到了重要的领导岗位;他虽然曾重用过林彪、江青等人,但正是在他的领导下,我们党粉碎了林彪反革命集团,他生前对江青、张春桥等人进行的重要批评和揭露,不让他们夺取最高领导权的阴谋得逞,这也为后来党顺利解决“四人帮”的问题创造了一定的条件,起了重要的作用。
他在晚年,仍然警觉地注意维护我国的安全,顶住了苏联大国霸权主义的压力,执行正确的外交政策,坚决支援各国人民的正义斗争。进入70年代,国际形势经过战后二十多年的发展,发生了巨大变化。毛泽东、周恩来审时度势,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及时对外交工作作出富有远见和胆略的重大决策,采取机动灵活的措施,使中美关系得到缓和,中日建交结束了两国长期敌对的历史,我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地位得到恢复,中国同西欧许多国家出现了建交高潮,建立和发展同亚非拉第三世界国家的友好合作关系。这些都为我国后来的对外开放政策的推行作了一定的准备。
在“文化大革命”中我们党没有被摧毁并且还能维持统一,国务院和人民解放军还能进行许多必要的工作,社会主义建设还在进行,我们的国家仍然保持统一并且在国际上发挥重要作用和影响。这些都同毛泽东的巨大作用分不开的。
五、正确区分“文化大革命”时期和“文化大革命”运动
我们所说的“文化大革命”时期和“文化大革命”运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文化大革命”时期是指从1966年至1976年这十年中国共产党历史发展的一个阶段,它是一个时间概念。而“文化大革命”运动是在这十年中发生的一场重大的政治活动,它是一个政治概念。由于“文化大革命”运动是这十年独有的,为了同其它时期加以区别,所以这十年历史就用“文化大革命”这样一个词来概括。但这决不意味着这十年我们党只进行了“文化大革命”而没有进行其它工作。
对于“文化大革命”运动,我们必须加以彻底否定,因为事实已经表明它的理论和实践都是错误的。但对于这十年党的历史,又要作具体分析,不能全部否定。因为,在这十年中,党和人民除了进行“文化大革命”以外,还做了其他大量的事情,包括在任何时期为了生存和发展都必须进行的生产和其他活动。这些活动虽然受到“文化大革命”运动的严重影响,但它们本身并不是“文化大革命”的特定内容。以经济建设为例,据资料显示,国民经济“三五”和“四五”计划在受到“文革”冲击的情况下,工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分别为96%和78%。从十年的整体看,工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仍有71%的增长。这十年,我国建立和发展了一批新兴工业部门,人造卫星发射成功,南京长江大桥建成通车等,这些说明经济建设仍取得了进展。这是因为毛泽东“始终没有在根本上动摇国务院的组织和工作”,“他认识到对经济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是必不可少的”。周恩来、邓小平等一大批党政军领导同志,在极端困难的局面下,顶着压力,苦力支撑,尽量减少林彪、江青集团对国民经济的干扰和冲击,把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并不失时机地寻求发展。
总之,这十年有破坏,也有建设,有错误,也有对错误的抵制、斗争和纠正,有大量坏人坏事、也不乏好人好事。如果不是这样认识问题,就有可能把这十年党的历史看得一团漆黑,就有可能对这十年作出不公正的评价。所以正确地态度应该是,要把作为时间概念的“文化大革命”同“文化大革命”运动本身区别开来,既要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运动,又要对这十年取得的成就加以肯定,这才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一分为二的实事求是的态度。
六、“文化大革命”的历史教训
“文化大革命”造成的“天下大乱”,使我国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方面的缺陷、弱点以及存在的错误和弊端,充分地暴露出来,这就从反面给广大干部和群众留下了难以忘怀的深刻印象。从总体上看“文化大革命”的主要教训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建设社会主义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而不能“以阶级斗争为纲”。从指导方针的角度考察,可以说“文化大革命”是“以阶级斗争为纲”的产物。在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以后,又把阶级斗争作为国内的主要矛盾,这是在认识中国基本国情上出的偏差。1956年三大改造完成后,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矛盾已经不是阶级斗争,党的中心任务应该是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对于社会主义制度的某些环节、某些方面存在的弊病,应该进行改革。但这种改革,都是为了发展生产力,都必须围绕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面不能偏离这个中心,更不能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
第二,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原则,而不能搞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文化大革命”之所以得以发生并且持续达十年之久,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党长期没有采取有力的措施,防止个人崇拜现象的滋长,在广大党员和群众中也没有进行必要的这方面的教育,以致使个人崇拜合法化合理化,并且发展到了宗教狂热的地步。正是由于个人崇拜的发展,才导致党的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的破坏,使党失去了纠正自己领袖错误的手段。
第三,必须健全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而不能倡导“无法无天”。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逐渐削弱和破坏,是“文化大革命”发生和持续的一个重要原因。从“文化大革命”发生和发展的过程看,毛泽东的个人专断违背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破坏了党的决策民主化的原则;“文化大革命”又是采取所谓“四大”即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大民主”的方式进行的,这种所谓的社会主义大民主,实质上破坏了真正的社会主义民主,使党纪国法遭到了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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