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党史》第78章


易,大幅度提高粮食和其它主要农副产品的价格,提出“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开展多种经营的方针等。
安微、四川两省率先实行“放宽政策”、“休养生息”的方针,开始在农村试行包产到组、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农业生产责任制。
对于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当时党内外不少干部存在着相当大的疑虑,担心这样做会离开社会主义。针对这种疑虑,1980年5月,邓小平发表《关于农村政策问题》的谈话,肯定农村政策放宽以后,效果很好,变化很快。他指出,关于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的担心是不必要的,这些地方只要生产发展了,农村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了,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集体经济不巩固的也会巩固起来。1980年9月,党中央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强调要进一步搞好集体经济,并明确指出:“在生产队领导下实行的包产到户是依存于社会主义经济,而不会脱离社会主义轨道的,没有什么复辟资本主义的危险。”后来,党中央又再一次肯定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是合作经济中的一个经营层次。1981年2月召开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总结交流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研究如何进一步加快农业发展的速度。会议充分肯定目前实行的各种责任制,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责任制,同时指出全国农村已有90%以上的生产队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大规模的变动已经过去,现已转入总结、完善、稳定的阶段。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把集体所有的土地长期承包给各家农户使用,农业生产基本上变为分户经营,自负盈亏。它使农民获得了生产和分配的自主权,把农民的责、权、利紧密结合起来,克服了以往分配中的平均主义,纠正了管理过分集中、经营方式过于单一等缺点,同时又保留了集体经济的基本特点,如土地归集体公有,集体统一管理、使用大型农机具和水利设施,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有一定的公共提留,统一安排烈军属、五保户、困难户的生活等。因此,这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同于农业合作化前的小私有经济,它没有否定合作化以来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只是改变了原来的经营管理方式,做到有统有分,统分结合,既发挥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又发挥农民家庭经营的积极性。它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济体制改革中最早出现的新生事物,受到了农民的普遍欢迎。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远比农村改革复杂。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开始了这方面的探索,如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把一部分中央和省、自治区直属企业下放给城市管理,试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新财政体制,疏理流通渠道、搞活流通体制,进行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等等。除此以外,党和政府采取支持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发展的方针,允许多种经济形式同时存在。1981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规定》指出,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占优势的根本前提下,实行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长期共存,是我党的一项战略措施,决不是一种权宜之计。只有这样,才能搞活整个经济,较快较好地发展各项建设事业,扩大城镇劳动就业。在这一政策思想的指引下,不仅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有了新的发展,而且出现了全民、集体和个体联营的经济形式,在广东、福建两省还出现了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经济形式。初步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与多种经营方式同时存在,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分式并存的局面。
1979年到1982年进行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虽然程度不同地触及了城市经济体制中存在的决策权过分集中、政企不分、条块分割、“吃大锅饭”等主要弊端,但远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它只是良好的起步,为以后的改革奠定了基础。
在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不但要进行经济体制改革,还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1980年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决定重新设立中央书记处,作为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的经常工作机构,使中共中央形成了中央书记处、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政治局常委3个层次的领导体制。这是改革党中央领导制度的第一步。1980年8月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通过了邓小平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很大的优越性,但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中,还存在着不少的弊端,妨碍甚至严重妨碍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这些弊端主要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他在分析了这些弊端的危害和产生的根源以后,强调要废除干部领导职务实际上存在的终身制,逐步实现各级领导人员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这个讲话是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纲领。1980年8月30日至9月10日召开的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根据中共中央的建议,决定华国锋不再兼任国务院总理,由赵紫阳接任;同意邓小平、李先念、陈云等一批老一辈革命家不再兼任国务院副总理和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辞职请求。这是改革政府领导制度迈出的第一步。在基层改革中主要是由选民直接选举县级人民代表,再在代表中选出县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人。到1981年,全国完成了县级直接选举的任务。这是改进和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的一个重大措施。1982年1月,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讨论中央党政机构的精简问题。邓小平在会上作的《精简机构是一场革命》的讲话,阐明了机构改革的性质、任务和方针、原则。他说,精简是一场革命。如果不搞这场革命,“不只是四个现代化没有希望,甚至于要涉及到亡党亡国的问题,可能要亡党亡国。”会后,中央党政机关的精简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有领导、有步骤、有秩序地逐步展开。2月,党中央作出《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废除干部领导职务实际上存在的终身制。许多老干部愉快地响应中央的号召,主动离休、退休或退居二线,一批经过考验的中青年干部先后走上领导岗位,有步骤地实现新老干部的交替。
在调整、改革的同时,我国的对外开放工作也开始起步。1979年4月中央工作会议期间,邓小平向广东省委领导人提出了建立经济特区的设想。他说,可以划出一个地方,叫特区,陕甘宁就是特区嘛,中央没有钱,要你们自己搞,杀出一条血路来。6月,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7月,党中央和国务院正式批准广东、福建两省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市划出部分地区试办出口特区,作为吸收外资的一种特殊方式。1980年8月,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在广东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厦门设置经济特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完成了设置经济特区的立法程序,加快了特区经济建设的步伐。调整国民经济,实行改革开放,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1982年,虽然调整工作尚未结束,但成绩已很明显。从1978年到1982年,工农业总值平均每年增长73%,这是在国民经济的重大比例关系趋于协调的情况下取得的速度,是一个较高的发展速度。在此期间,人民生活改善的幅度超过以往任何时期。1982年,全国农民平均每人的纯收入达到270元,比1978年增加1倍;城市职工家庭平均每人每年可用于生活费的收入为500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比1978年增长383%;城乡储蓄余额达到675亿元,比1978年增长22倍。
二、改革开放的全面展开
十二大以后,经济体制改革迅速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其他领域的改革也迈出了重大步伐。农村改革以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任务。到1987年,全国有18亿农户实行了这种责任制,占全国农户总数的98%。1984年初,宣布土地承包期延长到15年以上。生产周期长的开发性项目,如果树、林木、荒山、荒地等,承包期还可以更长一些。联产承包制等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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