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史集要》第94章


事委员会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罢免。 
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其人选。据此,1983年6月18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邓小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委主席。6月20日,根据邓小平的提名,决定叶剑英、徐向前、聂荣臻、杨尚昆为中央军委副主席,余秋里、杨得志、张爱萍、洪学智为中央军委委员。 
1987年11月1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其中,将第二十一条第五段“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成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改为“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11月2日,中共十三届一中全会根据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决定邓小平任中共中央军委主席,赵紫阳任中共中央军委第一副主席,杨尚昆任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 
1988年4月8日,第七届全国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再次选举邓小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委主席。4月9日,根据邓小平的提名,决定赵紫阳(说明:1989年6月,中国共产党十三届四中全会和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分别作出决定,撤销赵紫阳中共中央军委第一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委副主席职务。——编者)、杨尚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委副主席,洪学智、刘华清、秦基伟、迟浩田、杨白冰、赵南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委委员。 
1989年11月9日,中共十三届五中全会经过充分讨论,最后决定同意邓小平辞去中共中央军委主席的职务。11月12日,邓小平在退休后会见出席中央军委扩大会议的全体同志时表示:“我虽然离开了军队,并退休了,但是我还是关注我们党的事业,关注国家的事业,关注军队的前景。”邓小平是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也是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在开辟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进程中,他以伟大的无产阶级政治家、军事家、战略家的远见卓识和气魄,创造性地总结和提出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这一思想,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和发展毛泽东军事思想的产物,是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依据和指导方针。这一思想的主要内容包括:关于军队建设指导思想实行战略转变的观点;关于军队要在大局下积极行动的观点;关于军队要把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放在第一位的观点;关于坚持现代条件下的人民战争的观点;关于军队要坚持自己的性质,保持老红军政治本色的观点;关于军队要听党的话,维护现在这个制度、这条道路和这些政策的观点;关于军队建设要以现代化为中心的观点;关于没有现代科学技术就不可能建设现代国防的观点;关于改革编制体制,把军队搞精干的观点;关于要把教育训练提高到战略地位的观点;关于培养接班人直接关系到军队建设和未来反侵略战争大局的观点;关于军队就是要提高战斗力的观点;关于注重质量建设的观点;关于坚持改革,走有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的观点等。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76。10—)
中央军委颁发《关于办好军队院校的决定》
粉碎林彪反革命集团后,中央军委把军队院校的建设重新提到了战略地位,强调要把干部放到学校去培养训练。1973年12月,军委决定恢复和增建41所院校。1977年5月邓小平指出:要办各级学校,经过训练,使军队领导干部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现代战争知识。1977年12月,中央军委作出了《关于办好军队院校的决定》。要求各总部、各军兵种、各军区党委必须加强对院校的领导,各级各类军队院校党委要认真按照《决定》的精神和要求,努力把军队院校办好。《决定》对院校的政治教育和军事教育的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要求把作风培养作为院校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各总部、各军兵种、各军区应制订培养干部的全面计划并有计划地抽调优秀干部进院校。决定还提出了10项办好院校的措施: 
一、要紧密联系军队院校的实际,坚持正确的办校方向和路线。 
二、要健全院校体制。 
三、要认真整顿、调整好各个院校的领导班子,特别是军政一把手。一定要选调优秀干部办院校。 
四、要建设又红又专的教员队伍,选拔优秀干部当教员。要认真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鼓励教员努力提高学术水平,钻研技术,精通业务。 
五、要严格招生条件。必须选拔优秀干部、战士进院校。 
六、要加速培训干部,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规定学制。院校实行培训和训练相结合,以培训为主的原则。 
七、要建立和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保证教学时间和秩序。 
八、要编好教学大纲和教材。 
九、要认真改进教学方法。坚持教学相长。实行启发式、讨论式,精讲多练,注重培养和提高学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十、要在勤俭的原则下,切实搞好和不断改善各项教学保障工作。要加强图书馆、资料室、实验室、兵器馆的建设,积极开展教学,逐步实现教学设备的现代化。 
《决定》要求院校党委必须以主要精力抓教学。各级领导要深入实际,亲自参加教学实践,亲自讲课,解决教学中的问题。院校全体人员都要明确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保证教学任务的圆满完成。 
1978年11月7日,中央军委批准了《关于调整和增建院校的报告》,报告中说,全军共办112所院校,除现有84所外,再增加28所,同时对现有的院校进行部分调整和改建。到1979年,全军共建33所院校,连同原来的84所,共计116所,大体上恢复到“文化大革命”前的状况。1980年12月,全军院校第11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经过院校培训提拔干部的规定》,确定要通过院校训练,尽快培养一支坚持党的路线、具有现代战争组织指挥才能和专业知识、比较年轻的干部队伍。1983年2月19日全军第12次院校会议讨论修改了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队院校建设的决定(草案)》,提出了加强军队院校建设的措施和要求。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军队院校的办校方针、原则。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为依据,以教学为中心,为建设现代化、正规化的革命军队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教学与科学研究相结合、院校教育与部队建设相结合的原则。会议还确定:为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今后干部的提拔和晋升都要经过院校培训;院校要继续坚持以正规培训为主,切实打好基础;部分初级指挥学校开办四年制大学班,通过全国高考招收学员,培养具有大学本科水平的初级指挥干部和飞行员。会议还提出了“四个舍得”,即舍得拿出最强的干部去办院校,舍得选送优秀干部战士进院校,舍得拿先进的技术装备给院校,该花的钱要舍得花。1986年2月17日,第13次全军院校会议在北京举行,这次会议主要讨论、修改了《中央军委关于军队院校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草案)和《全军院校体制改革精简整编方案》(草案),讨论院校改革整编工作,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要求军队院校必须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的新型人才。 
同年6月9日,中央军委颁发了《关于军队院校改革的决定》,指出改革的重点是理顺体制,进一步完善指挥院校初、中、高3级培训体制,完善中等、高等两类专业技术院校和学科结构。同日,中央军委批转了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全军院校体制改革精简整编方案》。根据这个方案,撤销、合并或改建了一批院校,调整了全军院校数量,压缩了总人数。 
此外,海、空军各试办了1所士官学校,并在一部分军官院校内设置了士官大队,从而进一步完善了军队院校的培训体制。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76。10—)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军队建设指导思想的战略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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