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算 (原著小说)》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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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缓缓地行驶在夹道欢送我们的人群中,我一点也没觉得,我这是去有可能让我永远回不来的前线。
这是你的幸运
在部队的情况我想尽量少说,这是因为一方面它本身就没什么好说的,另方面有些可以说的对我来说又都很没趣。我是说,我在部队的经历很不尽人意,遇到了许多令我不高兴、甚至痛苦的事。首先,我没有当上军官,而只是被当了个特等士兵。据我了解,当时一个河内大学的毕业生可以当上副连长,甚至正连长,最不行的起码也是个排长。我虽说没获得文凭,但也仅仅没文凭而已,没这个形式上的证据,其它或者说学业上并无什么差异,所以我想起码应该任命个排长给我。但军方过分地强调了那张纸文凭的作用,没能如我的愿。一位河内郊区菜农——有人说他是某某军长的外孙——对我拿腔拿调地说:
“是的,是的,但问题是你没有毕业证书,入伍前又没有在政府部门任过职,按理只能当个一等兵,让你当特等兵已经是优待的啦。”
这样的优待自然不可能令我感到荣幸。
不过,我想,士兵就士兵吧,反正我又不是为当官才来部队的。我也不是因为听胡志明主席的广播演讲才来部队的。总的说,我来部队的想法要比其他许多人显得更为模糊或者复杂一些,我甚至自己都说不出是为什么。有时候,我觉得我是因为受不了美国飞机整天在镇子上空窜来窜去,弄得人惊惊吓吓的,才决定到部队的。但有时候我又觉得不是,起码不全是,至于其它还有些什么,我又说不太清楚,也许……或者……我是说,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但是,有一点我非常明白,就是:从我决定入伍的一刻起,我从没想过,我会,或者可能会,上不了前线。说实话,有这种愿望在当时来说是荒唐的,这可能是我不想的一个原因。此外,我还固执地认为,穿军装就是为了去前线,只有上了前线,参加了某次具体的战斗,身上的军装才能心满意足,才能显出完美。所以,当跛脚的阿恩营长把我从新兵集训地接到距河内只有几公里远的陆军二○三被服仓库,并庄严告诉我今后我的任务就是配合他看守好这仓库的大门和小门时,我怎么也高兴不起来——简直沮丧透啦!
除了阿恩,我还有二位战友,一位是被炮弹片削掉了半只下巴的唐老兵;另一位是一条叫声尖利的杂毛土狗。难道我来当兵就是为了证明我不是个强壮的人,不配上前线,只能跟这些人呆在一起?我突然有种被谁出卖或欺骗的羞辱,穿在身上的军装仿佛不是配发的,而是我偷来的,骗人的。
坦率说,我这人虽然不强壮,但并不缺乏勇气,如果说不怕什么就算勇气的话。我这么说,决不是为了炫耀我的勇气和不怕死,但我在部队上的时间里确实从没有为什么胆怯过。在新兵集训营,教练我们射击的是一位从战场上下来的连长,人们都喊他叫“独眼龙”。因为,他只有一只眼睛,另一只在一次战争中被大炮震落在眉公河里,被眉公河里的刺头鱼——也许是大公公鱼——吃了。他从不向我们提起自己可怕的经历,有一次在我要求下,他终于开口说,但说着说着突然闭上了他唯一的眼睛,浑身哆嗦起来。看得出,他是被自己的过去吓坏了。可我却一点也没觉得可怕。在我看来,他所经历的似乎没有比肺炎折磨我的可怕多少,这场病可以说使我心灵受到了创伤,也可以说使我心灵经受了锻炼。如果当时我们这些新兵中确有害怕去前线的,那肯定不是我,我几乎时刻想念去前线,去参加一场有名有姓的战争,以验证我的勇气和信念。我曾担心到了战场上一些意想不到的可怕会使我胆怯,让人瞧不起,因而使我痛苦,却从没有想过会以这种方式——上不了前线——让我痛苦。
战争在一天天扩大,美国飞机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河内上空,不时撂下成堆的炸弹,我们很容易就闻到了从城里飘来的越来越浓的霄烟味。阿恩担心这样下去,河内也会沦为前线,而我却暗暗希望这一天早日到来。由于极度的失落和渴望,我知道我已变得十分苦闷,甚至邪恶。然而上帝知道,我不是诅咒河内,而是诅咒自己可怜的命运。从军需官接连不断到我手上来提取被服的忙碌中,我知道,正有越来越多的人在奔赴前线。可以说,我侍侯的每一样东西:一件衣服,一顶帽子,一条腰条,一双手套,甚至一根鞋带,都先后上了前线,暂时没有的,也随时可能上前线。从某种意义上说,我的手气和汗水已参加了无数次战斗,但这又能为我证明什么?只证明我没有亲自上过前线。阿恩常常炫耀地对我说:
“啊,韦夫,你不知道,这是你的幸运啊。”
也许吧。
不过,如果让我选择的话,我宁愿不要这个幸运。这叫什么幸运,整天跟两个“废物”在一起,还有一条并不出色的狗。当然,阿恩说的有道理,前线不是什么好玩或有利可图的地方,我如果是为了名利想去前线那是愚蠢的。阿恩曾这样警告我说:
“战场上飞来飞去的子弹随时可能把你什么都夺走,包括你只有一次的性命”。
这我当然知道。
但他们不知道,我不是因为追求名利才想上前线的。我也不是出于厌世想死才想上前线。不是的。我只是觉得跟我一起来的人都上前线了,独独把我撂在这个鬼地方,旁人还以为我是怕死才躲到这里来的呢。天哪,谁知道我在这里有多么孤独,多么难受,多么想离开跛足的阿恩营长和可怜的唐老兵。
死亡的丧钟
我知道,你们人类是了不起的,起码你们为自己做了许多了不起的事,那些还没做的事,你们相信迟早都会去做,那些尚未知晓的事,你们也相信迟早都会知道。我在人间生活了27个春秋,我深知人类的伟大和自信,但也看到了人类由于伟大和过分自信派生的一些毛病,或者说坏习惯,比如在现实生活中,你们总是将一切可以往后推的事往后推。我在人间时也是这样,甚至我这方面的毛病比一般人都要大。有两件事足以证明我就是这样一个人:
一是我的婚姻大事
二是我上前线的事
你们知道,这都是我想做的事,但就是因为……怎么说呢,我要知道我的生命并不是那么有限,也许我就会在有限的生命里把这两件事都做了。但我不知道。我是说,我不知道自己生命会那么短暂,准确的说是那么脆弱。在我要死之前,阿恩流着泪对我这样又哭又骂的:
“狗日的,你还整天闹着要上前线,一身臭汗就把你命弄丢了,你……韦夫,你真他妈的没用,韦夫!”
说真的,以前我还从来没见过一个男人会这么流泪。阿恩啊,你这个傻乎乎的跛脚佬,你为什么要对我流那么多泪,你不知道,人死前是不愿看到别人流泪的,那样他会死得很痛苦。阿恩,你现在在哪里,我很想你。
阿恩不是那种让人一见就喜欢的人,他有点自以为是,说话的腔调高大又严历,跟他的跛脚一点不相配。但他是时间的朋友。时间从不出卖他。时间总是耐心地把附在他表面上的一些不讨人喜欢的东西一点点驳落下来,到那时候你就无法不喜欢他了。我后来真的很喜欢他,现在也没有不喜欢,虽然他在我临死前不应该地流了那么多泪。但这没办法,谁叫我死在他身边的,我想如果让他死在我身边,我同样会流很多泪的。因为我喜欢他。也因为那时我还不知道人死前不愿意看到别人流泪的道理。这道理当然是我死了以后才知道的。
阿恩说的一点没错,我确实是被一身臭汗害死的。过去了半个多世纪,我依然记得那天是个什么样的日子,那是冬天——又是冬天!你们应该知道,十年前我就是在冬天里染上肺病,差点死掉的,想不到过去了十年,这个季节还是杀气腾腾地向我敲响了死亡的丧钟。
那天晚上,我一如往常一样,抱着收音机钻进了被窝。孤独叫我养成了听收音机的习惯,没有收音机,我还睡不着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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