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的后门》第39章


,不久他就被撤职。目睹秋瑾的死,贵福他们的横暴而无能为力,在离开绍兴前夕,他“将大堂所陈天平架等劈毁”,并留下了“若借此想见好上台,便是禽兽”这样的话。
在离任到杭州赋闲之际,李钟岳每天反复念叨着“我虽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两句 话,对秋瑾之死深自内疚,认为自己无能让秋瑾活下来,别人虽可原谅他,但自己却受到良心的责备。痛苦、悲愤之余,他逐渐产生了以身殉道的念头,经常独自一人将密藏的秋瑾遗墨“秋风秋雨愁煞人”七字“注视默诵”,并为此泣下。甚至到了一天三五次,以至七八次的地步。在良心的自责下,他几次自杀未遂,但他死志已决,最终自缢于屋旁,终年53岁,离秋瑾被害还不到一百天。“身后萧条,几不能棺殓。”噩耗传出,无论识与不识,都为他叹息。
另有一人,是绍兴“府署刑席”,我们只知道他姓陈,绍兴人,“闻以办秋瑾案为不然,告病辞去”。
在文明的阳光没有照到的时代,在普遍的人性没有觉醒的时刻,李钟岳,一个地方官的 选择,呈现了人性中美好的一面。1912年7月21、22日,《民主报》连续报道《西子湖滨之血泪》,《新浙江潮》主笔王卓夫说:“李公为专制时代良吏,既因秋案如是,乃附祀秋祠以光泉下,该社均表同情。”
至于张曾扬想调任江苏,遭到当地反对,离浙不久就抑郁而死。贵福想调任浙江衢州不 成,调安徽被当地所拒,最后只好改名换姓。
会稽知县李瑞年后来被委为萧山县知事,沈定一通电反对,指他为秋案祸首,也没当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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