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犬寻妻旅+番外 作者:二货乃总攻(晋江vip2014-04-20正文完结)》04-20正文完结)-第105章


一大群皮毛灰色、耳朵尖尖的类犬兽在山坡上嘲笑他污染了泉水。后来,他的父亲匡义战死沙场,他站在那座老庙里,见到了他素未谋面过的母亲。
他流着泪控诉她的不忠,为父亲的爱感到不值。然而,她却真的化成了一只蝴蝶,飞向了远处,再也寻不到。
醒来的时候,怀里窝着一只灰色的、毛绒绒的小兽,他醒醒神,用爪子拍拍儿子的背脊骨。小东西容易惊醒,离开母亲有三天了,没有母乳,喝奶粉喝不惯,瘦得骨头都能看见,好不可怜。
“哇……”
震天的哭声从丝被里传来,阿白跳起身,用大尾巴做着搞怪的动作,企图取乐儿子。可奈何小东西看不懂,醒来时又没有母亲在身边,哭得更加厉害。头一次当父亲,阿白什么经验都没有,着急地在屋里转,心里想着:那个狠心得女人呐,儿子都舍得抛弃。
匡珏的儿子名唤匡澈,出生21天,浑身的灰毛。
阿白没辙了,情急之下冲了奶粉推到儿子面前,小东西可能真是饿惨了,抱着奶瓶就开始吮。喝完后,却全部吐出来,将大床弄得脏乱不堪。
儿子响亮的哭声将他拉回了很久很久以前。
那个吹着微风的日子,匡义带着他跑遍家后面的山坡。他当时三岁,蹬着瘦小的四肢跟在强壮的父亲后面,越过小溪、树林、山谷,跑到一处悬崖旁。下面是密密麻麻的一排房子,那是人类住的房子。阿白跑累了,眯眼趴在草坪上。父亲一直伫立在原地,看着底下奇怪的建筑,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湿了眼眶。
后来他才知道,那是父亲在思念某个狠心的女人。
“哇……”儿子哭得更大声了。阿白趴□子,神情温柔地安抚他,哭闹的小东西居然安静下来,睁着一双湿漉漉的蓝色大眼睛,好奇地望着父亲,嘴里还发出细微的呜咽声。
阿白骄傲地拍拍他的耳朵,“果然是我的儿子!”
夜色温柔如水,父子俩在对视中渐渐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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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阿白将儿子驮在背上,开始了艰难的寻妻旅途。
半路,到了闹市区,他停下来给儿子换尿布。几个人走过来,在他面前投下了一些零钱。阿白勃然大怒,竖起尾巴朝他们龇牙咧嘴:“无知的人类!”
他堂堂一个族长,居然被这么对待!
人类奇怪地看了他一眼,转身离开了。阿白动动耳朵,没空理会他们,垂下眼继续给儿子换尿布。
爪子用起来很麻烦,他干脆化为人形。
正巧车站有军队在巡逻,言熠带着一队人过来,远远看见他了,咧着嘴跑过来。
“阿白!”
阿白撇过头,见到那小子,心里有些嫉妒。新婚的上将,美滋滋地搂着妻子,晚上还有暖被窝的人!他呢?每天除了冲奶粉和换尿布,还要想着自家那口子什么时候能回来。
言熠见他带着儿子出来,诧异道:“孩子还小,怎么带出来了?”
“去找他妈。哦,对了,听说你老婆又怀孕了?”
言熠挠头,“是啊。”
阿白:“恭喜了。下个月我来找你,咱们一起去看你妈。”
如今,几乎所有的人都拖家带口,每年相聚的时间也就那么两三次,这是个很难得的机会。特别是言曜夫妻定居地球之后。
言熠笑笑,招来旁边的军官:“立刻准备一架飞机。”说完,他看向阿白,“我妈这些天还念叨你,让你把你儿子的照片给她发过去。”
阿白歪过头,“我先找到他妈再说。”
……
飞机在一处淳朴的村落里停下,阿白背着半睡半醒的儿子下了飞机,眯眼看向不远处的那栋农家小舍。
一只蝴蝶从他面前飞过,他淡然地走过去。都当爸了,可别做出幼稚的举动了。这是他家小护士告诉他的。
远远地,村落里的一些“人”听到飞机发出的轰鸣声,纷纷走出家门围观。
小护士刚从山上采药回来,还没到家门,就看见自家男人背上背了一个“包袱”,垂着尾巴慢悠悠地朝这边走来。
她吓得放下药草,赶忙跑过去。
村民见到来人,都吓了一跳:这个族长,怎么能莽撞地跑到妻子娘家来了呢?
按照族里的习俗,女子产子后十八天,要回娘家,和丈夫孩子隔开,目的是为了让男人体验带孩子的辛苦。同时也给了女方婚后孝敬父母的一个机会。
可是,他怎么来这里了?
小护士急急忙忙跑到他面前,“傻子,连十天你都撑不过?笨死了!”
阿白解下扣子,将半眯着眼的儿子举到她面前,表情委屈:“匡澈只喝母乳,你再不回来他就要饿死了。”
……小护士一看瘦骨嶙峋的儿子,差点给昏了过去。
毛色杂乱,眼屎密布,胸前布满奶渍……她气得发抖:“匡珏,我要离婚!”
那晚,阿白搂着香喷喷的妻子,妻子怀里是同样洗得香喷喷的儿子,心里莫名溢出一股同情父亲的哀伤感。
你没有享受到的夫妻之爱和儿孙绕膝,我来替你一一完成。
那晚,阿白梦到了高大强壮的父亲,他站在一棵巨大的槐树下,笑得眉目慈祥。
他走过去骄傲地对父亲说:父亲,我做到了。
第84章 番外之言曜
世上的男人;有相当一部分;对感情的持久度不会超过三个月。偶尔对女人生出的好感;也只是因为她的某个眼神、举动。笑容;或是那一抹潋滟的红唇;或是那柔嫩的柳枝腰。
当然,也有一种偏执的男人,像极了当年在车站等到老死的八公。
我们称呼他们为;忠犬。
在遥远的L星系;曾经生活着一个和平友善的民族。言曜从小在山谷里长大;赤脚跑遍山野。
那个时候的异种人,是没有根的;时刻都在漂泊。他作为其中的一员;在孩提时代就已经深受这里面的文化熏陶:一种流浪、倔强和绝对忠诚的精神。
变故发生的时候;是母亲狠下心送走自己那天。
言曜眼睁睁地被迫扯离那块布满他童年回忆的土地,那个美丽的秘密基地,有着五彩的瀑布和漂亮的鲜花。他犹然记得那时,母亲含泪的无奈眼神,也深深记下了,这个可爱民族的无奈和血泪。
他们,从来都不是被祝福的人,连神博爱的光辉都无法普及到这个阴暗的角落里来。
后来,他被卖给军方当奴隶。
塔斯正值战乱年代,需要大量的劳力来支撑军队的战斗力。那时,他没日没夜地和砖石、枪械打交道,瘦小的身躯常常布满伤痕。
这样一过,就是十年。
十年,可以改变一个人的脾性,也可以将一个人变得强大。
他的个子很快就窜到一米八几,面部轮廓清秀俊朗,一双锐利的眼眸像蛰伏困兽般,哀伤却激烈。他要逃,逃开这个苦痛的世界;他无时无刻不在想,外面的生活一定比这个充满灰尘和铁块的狭窄空间强。
一个急速膨胀的念头在他脑海里生根发芽。
后来,出了意外。
没等他将自己周密的计划付诸行动,一个阴沉沉的下午,便让他的人生滑入另一个轨道。
那天,他穿了一身破旧的蓝衣黑裤,肩上还有两个洞,是被铁皮给磨破的,隐隐渗着血珠。额上大汗涔涔,嘴唇干白起皮,隐藏咋浓厚灰尘下的白皙皮肤,已经完全没有生气。
那个穿着一身红的女人,身材娇小,五官稚嫩,浑身却透出一股成熟。他和其他人一样,跪在地上,匆匆晃过她一眼,却被她眼底深藏的哀伤给摄去了魂。
只消一秒,他就冷哼,权倾天下的女人,翻云覆雨,怎么会有哀伤?
后来,他低着头,闻到一股幽幽的兰花香。
一双有着细白脚踝的腿出现在自己面前。他很想闭上眼,却像中了魔咒般,直直盯着她的小腿。
女人很快蹲□子,并且出人意料地轻轻拥抱了他一下。他听见她说:“做我的丈夫。”
其实后来她还说了些只能两人听见的话,不过他都忘了。再次从躯体里拥有真实感觉时,他已经躺在一张华美的大床上。
天花板是典型的宫廷建筑风格,花纹繁杂、线条明快却不失稳重。
灯光昏暗,女人坐在床边,一下一下地抚摸着他柔顺的头发,“我很高兴和你结婚。他们让我嫁给一个完全陌生的男人,没有你好。”
“我也是陌生的男人。”他闭着眼,如是说。
女人低头,拉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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