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盆洗手之前》第2章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有武功不会使的苏苏,不过眨眼时间,被大胡子男追上,闪亮弯刀架在她跟前,脚下,是随风摇晃的树顶。
以为自己就要血洒树顶之时,大胡子男却脸色一变,抽回出鞘的弯刀,朝苏苏抱拳:“在下无意之举,还请苏女侠不要见怪。”
苏苏后退几步,思量着他说的是真是假,这副身体的记忆突然涌上脑海,原来的苏苏(下文简称原苏苏)最后一次见到这个大胡子男,是在两天前。事实上,这个大胡子男还是原苏苏的老主顾,她的一半经济来源,都是来自于这个大胡子男分配下的任务。
大胡子男名叫莫恨天,来历不明,但使得一手好弯刀,两天前,莫恨天来找原苏苏,说是只要能拿到江州知府夫人的肚兜,就能获得五千两黄金。
别说拿肚兜了,就是拿人头也不是难事儿,原苏苏接了,结果她低估了江州知府夫人肚兜的魅力,她使尽办法扮成丫鬟遣进了知府夫人的房间,点晕她准备下手时,突然后背受人袭击,是一位身材和样貌都不错的男子,那男子使出暗器,险险与她的脑袋一线之差,过了几招被节节打退,知府外的护院发现了动静,见情况不妙,她扔下烟幕弹,逃之夭夭。
这应该是原苏苏当杀手以来,最失败的一次,因为以前,她从未失过手。
或许这就是莫恨天来找她的原因。可是,这跟现在的她有半毛线关系?!
“无妨无妨,那没什么事儿,后会无期!”开溜才是正道。
“慢着!”莫恨天出声,人影已快她一步掠到苏苏跟前:“苏女侠,在下有话没有说完。”
“对不起,我失手了,以后我不会再接你的单子。”思量许久,苏苏谨慎开口,她并不是为了原苏苏那次过失所说,而是为了以后,她不再是原来的苏苏,如果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她,一定会失更多的手......
“苏女侠莫慌。”莫恨天笑得很爽朗:“这一次来,在下并不是为了追究知府夫人的事儿。”
苏苏皱眉,不是秋后算帐,那是什么?
“是这样。”莫恨天道:“我这儿还有一个任务,价值五百二十万两十三银十四铜,黄金,还请苏女侠能接下。”
省去零头,五百二十万两黄金!!
想到五千两黄金,难度就大到差一点被暗器伤及要害,丢了性命,五百二十万两黄金,莫不是要去行刺当今圣上?
苏苏眉头更皱,思考半天,道:“你还是直接杀了我吧。这是我上次任务失败应得的后果。”杀手没完成任务,只有这一个下场。莫恨天肯定是故意找个借口,让她死无葬身之地。
“在下说了,上次任务的失败,无关紧要。或者说,那一次任务,注定会失败。”莫恨天道。
苏苏倒抽嘴角,注定失败的任务?还让她去做?耍她呢?!
“苏女侠还是考虑考虑这一桩生意,难道苏女侠还想过刀光剑影的生活?”莫恨天问。
“当然不想。”想到以后千千万万个刀头舔血的日子,苏苏觉得前途暗无天日,说不定睡觉之时被仇家一刀下来,就脑袋搬家了。
“既然如此,苏女侠何不想想?干完这一票,五百多万两黄金,几辈子都花不完,有了钱,之后还会有无限的附加价值,有个安稳的地方,生儿育女,渡完余生,不比杀人好玩多了吗?”
苏苏沉默好一会儿,问:“你得先说这任务到底是什么?”
莫恨天高深莫测的笑:“恕在下不能直言,上头有吩咐,要在苏女侠答应之后,才能将具体的任务告之。”
见苏苏犹豫,莫恨天道:“入江湖容易,离江湖难,特别是作为杀手,苏女侠应该比在下更有发言权。一旦从刺客榜上除名,面对你的,将是无尽的仇家,只要办成了这件事儿,上头会给你一个全新的身份,改头换面做人。而你上一次任务的失败,足够在刺客榜上除名。”
刺客榜,那是世秘会传出江湖的排名,世秘会是个神秘的组织,却在江湖上威望极高,视为江湖最公正的组织,里面每年都会公布各行各业最新的排名,其中,刺客榜,是江湖上最厉害且从未失手的刺客排名,其中,苏苏就排在了第二,江湖人称,二刺客......
“其中的利害轻重,还请苏女侠好好想想,在下先告辞,如果苏女侠想通了,还请发出无影花,在下一定会当面派任务。”
从树顶上摔下来,苏苏原本就不好使的头脑再一次打了结。
穿越过来,她人生地不熟,这原本的苏苏虽然是个刺客,却是个极其奢侈的人,平时的钱要是能稍微收敛一点点,现在她做个小生意完全不是问题,但她却花得一干二净,如果不接这单生意,还时刻得面对仇家。接吧,可能又是要命的任务。接也死,不接也死。
垫高枕头想了两三天,苏苏痛定思痛,下了一个重大的决定------接!
如果结局注定是个死,那就,不成功便成仁!被杀一次总比被杀无数次来得爽快!
抱着必死的决心,苏苏按照记忆中熟练的招数,再熟练熟练武功,在她花了七天七夜,将本尊的一身绝学武艺练得能随机应变之后,在一个明媚的早晨,用过早点之后,她点燃了无影花。
无影花还没烧完,莫恨天从天而降,苏苏都要怀疑他是不是一直潜伏在她的小茅屋附近。
“苏女侠终于想通了?可喜可贺。”莫恨天抱拳憨笑。
如果他是来庆祝她终于想通了横也是死竖也是死的话......
“呵呵!过奖。”苏苏迫不及待问:“可以说任务是什么了吗?”
“买当今剑圣的人头!”莫恨天笑着回答。
“谢谢你们这么看得起我。”苏苏抱拳行礼,话音刚落,晕了过去。
剑圣!武林中后起之秀,二十八岁,男,姓越名影,未婚,传说剑圣最厉害之处并不是使得一手好剑,而是运得一手好剑气,他是武林中唯一一个能把剑气凝成剑,伤人于无形的武学天才。从二十五岁在论剑大会上展露锋芒之后,一时名声雀起,更有崇拜者封他为无冕武林盟主。
对苏苏来说,这些都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剑圣和他的名字一样,来无影,去也无影,江湖上,没有人能摸清剑圣的行踪。
连他的衣角角都摸不着,更不用说,拿剑圣的项上人头了。
苏苏有种想自断经脉的冲动。
从地上爬起来,苏苏又想到了另一个问题:“大胡子,为什么你们上头要买剑圣的人头?”
原本以为这种问题是不会有答案的,毕竟她只是杀手,只负责完成任务,谁知莫恨天竟然抚着下巴,思量好一会儿,答曰:“因为没事儿做。”
☆、第三章
因为没事儿做,苏苏一掌把莫恨天劈飞后,背起自己的青锋剑,收起行囊,踏上拿剑圣人头的不归路。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是非,有是非的地方,一定会有消息。要找到来无影去无踪的剑圣的行踪,苏苏决定先去吃一顿饭,地点就选在人口密度最高的东都城那间有名的酒楼,酒楼名曰:有来无回。听掌柜的说,这是来的人吃了不想走的意思.....
按照惯例,临窗的位置是个好地点,苏苏在二楼靠窗位置刚坐下,小二茶水还没倒上来,酒楼内一下子沸腾起来,颇有几分现代男明星或女明星出场被粉丝围堵的阵势。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欣赏帅哥那绝对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儿,本质上就像酒楼里那免费上的茶,不喝白不喝,套用到欣赏帅哥身上,就叫:不看白不看。
结果真的没有白看,楼梯口处,玄衣如墨,青丝如瀑的美男子缓缓而来,星眸,剑眉,薄唇,高鼻子,加上身边跟着两位带刀一黑一白奶油小生,啧啧啧,有气场。
这强大吸引人的气场一路移动,停在苏苏旁边,苏苏觉得整个人都苏了。
“哟!炎王爷大驾光临,蓬荜生辉,您坐,想吃什么菜?”小二引着那玄衣帅哥坐下,毕恭毕敬道。
……阎王爷,那一黑一白不是黑白无常?苏苏搜索一遍脑海,浮现一行字:炎王爷,东都国闲王。原来是皇族,难怪这么受人欢迎,高富帅谁不喜欢?
那玄衣炎王爷正对着她,正好方便苏苏大胆的欣赏美色,只是人家视而不见,或许早就习惯了众人眼神的追捧。倒是他身边那位白衣奶油小生看不下去:“喂!那位姑娘,你直勾勾盯着我家爷做甚?”
苏苏摊手,眼神却没有离开依然视而不见的炎王爷身上:“我和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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