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衣绝》第12章


汉子问:“大人,那些追兵是庆侯的人?”
“是靖侯的人。”
汉子露出诧异之色,却也知时间紧迫不宜多问,直截了当道:“大人将往何处?”
凤岐道:“纪国。”
“我家中有良驹两匹,待我略作收拾,护送大人去纪国。”汉子言罢便要去马棚。凤岐却道:“长里,你不必随我去,靖侯的死士不好对付,我一个人反倒行动灵活些。”他望着里面屋子,阿武和一个少妇正趴在窗口朝他们看,阿武冲他裂开嘴笑,露出一口小豁牙。
凤岐心底涌上一种欣羡之感,他嘴角含笑,轻叹道:“长里,你就留在洛阳吧。”
汉子动容道:“当年若不是大人搭救,小人早已被共王陛下处死。大人不必顾及小人家小……”
凤岐莞尔道:“我可不是什么良善之辈,将来有用到你的地方不会舍不得开口。你要报恩不急于一时。替我准备钱粮,我自有主张。”
凤岐离开了南宫长里家,独自走在洛阳宽通的大街上。洛阳号称周朝东都,街上车水马龙,店铺生意兴隆,熙来攘往,繁华非常。
凤岐身上裹了件褐色斗篷,将风帽的帽檐拉低掩住脸。他知道自己现在的身体不堪再受马背颠簸,须得找一处地方休养。是故他才来到洛阳,大隐隐于市,比起荒野,繁华之都更容易安顿和藏身。
走了一段路,凤岐不得不扶住墙歇息,胸口的闷痛让他几乎难以喘息。眼前一片黑翳,闭上眼再睁开,仍是挥之不去。耳边传来跑堂的伙计的吆喝声,凤岐抬头一看,这才发觉自己正站在纯钧客栈门口。纯钧客栈与鱼肠客栈一样,是江湖人聚集之处,早年他随师父行走江湖之时,也曾在这里落脚。
凤岐拣了一处角落坐下,让伙计准备一间客房,要了些热饭菜。
纯钧客栈比鱼肠客栈更加热闹,此时方交巳时,堂内已坐了不少腰间配着刀剑的江湖客,酒气熏天,一片熙攘。
凤岐默默吃着饭,望着这光景,心底生出一种熟悉亲切之感。少年时与恩师游历大江南北,遍结英雄豪杰,那是何等自由快活。那个时候的心愿便是仗剑行侠,管尽天下不平之事。之后恩师过世,受之遗命,废去武功,入了朝堂。
二十多年过去了,江湖上后起之秀层出不穷,故人们大多退隐了吧。
凤岐这样淡淡想着,端起茶杯,吹了吹漂浮的茶叶,小口啜饮。忽而听得邻桌有人道:“听说了吗,公子胥昨夜死了!”
凤岐目中一动,举着茶杯凝神听着。
“祝军里已出了风声,公子胥是被庆侯派的刺客刺杀的!”
“这个陆长卿还真是荧惑下凡!”
“嘘!怎敢直呼他的名讳!”
“国已不国,臣已不臣了!”
“正合祝侯之意……”凤岐低低自语,突然咳嗽起来。他从观众取出帕子按在口上,却掩不住这咳嗽,透过帕子传来的闷闷的咳声,显得十分痛苦。咳嗽牵动了肺中的旧伤,胸口恍若再次被那铁箭刺穿般剧痛。凤岐咳了许久方歇,将那帕子拿开,他默默看了眼上面的鲜血,攥在手心收了起来。
“为何正合祝侯之意?”突然间一个声音在他耳边响起。
凤岐抬头一看,一个年轻的剑客已坐在了他对面。这剑客白净无须,身材纤细,一把青鞘长剑横放在桌上。
凤岐望了那剑一眼,微笑道:“好剑。”
剑客冷冷道:“剑还未出鞘,你便知道是好剑?”
凤岐道:“还未出鞘,便已剑气逼人。看这剑鞘的形状,当生自吴越。”
剑客愣了一下,道:“你倒确实懂剑,这的确是把越剑。方才你说‘正合祝侯之意’是什么意思?”
凤岐本是因为失望而不禁自语,声音极低,却没料到这剑客耳力过人。他不愿节外生枝,本欲掩饰过去,那剑客却又道:“庆侯派人刺杀了公子胥,祝侯本该受挫才是,为何你反而说合他的意?”
凤岐见这年轻剑客追问不休,便回答道:“公子胥是有主见之人,若是立为周王,祝侯不过是王之卿士,位列三公;然而公子胥一死,其子公孙偃时年三岁,祝侯便可利用辅佐幼主的名义,挟天子以令诸侯。”
剑客沉思片刻,目中露出光亮,“你说的不错!”
“我叫阿萧,你叫什么名字?”剑客身子微微前倾,兴致盎然地问。
凤岐微笑道:“在下阿猫。”
“阿猫?”阿萧困惑地重复。
“就是阿猫阿狗的那个阿猫,会抓老鼠,喜欢吃鱼的阿猫。”凤岐忍不住逗弄这年轻剑客一句。
“好奇怪的名字,”阿萧眉尖微颦,又释然一笑,“你说的话都很有道理,我请你喝酒。”
这一笑宛若二月春花,让他与方才的冰冷剑客判若两人。
凤岐婉言道:“多谢侠客好意,我喝不了酒。”
阿萧轻轻皱眉,“为何?”
凤岐道:“因为我病了,喝酒的话,就会咳血。”
阿萧一怔,“那我送你去医馆好了。”
凤岐道:“我的病是陈年旧疾了,大夫也医不好。况且我现在也不能随便上街。”
“为何?”
“因为现在城里有人想抓我,所以我不敢轻易露面。这家客栈鱼龙混杂,尚且安全些。”
阿萧一双杏眼盯着凤岐道:“ 你真是神秘,不过我喜欢你。你要去哪,我送你去,他们谁也抓不住你。”
“我现在哪里都不去,先在这里养病。多谢侠客美意。”
阿萧一时怔愣住了,男人说这话时细长微挑的眼梢叠出笑意,深黑泛蓝的眼眸熠熠生辉,虽然粗服乱头坐在这嘈杂的客栈大堂中,却不减其一丝神采。
凤岐已站起了身,重新拉低风帽,敛服要迈上楼梯。阿萧已抢先一步上了楼,回首道:“你想看这把剑的时候,来东首第一间找我。”说完身形一晃便往自己房间去了。
凤岐并不觉得这女扮男装的剑客能送自己到纪国,他本已病得不轻,又忽闻公子胥被刺杀,更是无心与这剑客敷衍。
他已在酒坛中的锦囊里嘱咐陆长卿勿杀公子胥,然而公子胥还是被刺杀。是陆长卿当真将他尸身喂了狗,根本没有去挖那坛酒,还是挖出酒坛看到了锦囊,却不信他?
一想到陆长卿,凤岐轻轻叹了口气,又禁不住咳嗽起来。
镐京未央宫,精雕细琢的铜炉中的熏香氤氲,香雾缠纱绕帐,宛若天阙。
陆长卿坐在书案后,怔怔望着青铜烛台。之前那男人曾被他迫着秉烛侍读,也正是那一晚,他第一次打了那男人,强迫他欢好,逼得他将金簪刺入喉咙。
如今男人真的死了,数日的疯癫后,此刻陆长卿心中却又觉得,男人的死或许才是最好的结局。
因为他活着,陆长卿根本不知该如何对待这个他深爱却又痛恨的人。于情于理他都该好好折磨他,然而折磨他却从来只会让自己更痛苦。
放不开,伤不起,杀不得。不能爱亦不能恨。两个人在一起,无非是一种折磨。
然而,凤岐死了,虽是最好的结局,陆长卿却觉得自己的心也跟着死了。仿佛已经失去了爱和恨的能力,心如死水,唯有绝望。
他懒散地披着青裘,散着如墨的长发,斜倚在朦朦胧胧的云雾中,怀中搂着那一只酒坛。
第一只锦囊已经拆开,里面的字条上是凤岐舒洒的行楷——勿杀公子胥。
那一日陆长卿将这五个字盯了许久,太宰慎叔同问,是否要刺客行动。陆长卿沉默良久,只字不提锦囊之事,默许了刺杀。
公子胥死后两日,祝侯拥公子胥之子公孙偃为王。公孙偃不过两岁小儿,祝侯受公子胥临终之命,为辅佐幼主之重臣,号称代父。各诸侯因公子胥之死怒不可遏,逼镐京更急。
黄昇已连失三城,诸国甲车千乘,战马万匹,杀气腾腾朝镐京杀来。
陆长卿默默盯着第二只锦囊。
凤岐在第一只锦囊里已说过,如果遇到难题,再看第二只锦囊。陆长卿心中只觉,每一只锦囊都是凤岐在对自己说话,他当真是不舍凤岐太快把话说完。
他似乎已忘了城外的厮杀,而热衷于他和凤岐的这个“小游戏”,纵使他并不相信凤岐留锦囊是为了帮他——当年这男人能为了周室杀陆疏桐,今日更不会怜惜弑王夺位的陆长卿。
正在这时,太宰慎叔同求见。黄门引入,慎叔同再拜言道:“陛下,黄将军又失一城,自刎谢罪。”
“敌众我寡,并非他之过。”陆长卿淡淡道。
太宰叹道:“陛下,请您振作起来……虽敌众我寡,但庆兵骁勇,只要陛下能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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