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情》第47章


当下的文化生活常流于简单、幼稚。无可否认,青春文学确实能带来梦幻般的感动,通俗歌曲也不失为茶余饭后的消遣,但倘若这一切成为文化的主流,当一个人沉浸于其中难以自拔时,很难想象他能直面现实,让心智与身体共同成长。
当下文化生活的另一股暗流便是平庸、浮躁的喧嚣。每天,大量的娱乐新闻让人们津津有味地咀嚼名星的绯闻琐事,各类“速读名著”“小故事里的大智慧”常驻畅销书列。以至于有人不无忧心地说,当绿蒂主动投怀送抱时,维特还有什么烦恼?
一个人可以忍受物质生活的贫困,却不能不追求精神生活的高贵。类似的文化快餐除了提供暂时的声色之娱,还有什么能留驻心田,在心湖里回荡几许波纹的呢?
个体的精神文化缺失令人遗憾,但当其成为整体性的精神信仰缺席便是可悲甚至是可怕的情形了。
中国旧有的三纲五常已被破除,新生的文化秩序尚未完全建立,生活在这种环境中的我们,是否也成为了迷惘的一代?
魂兮,归来。
所幸的是,人文精神并未完全流失。当年轻志愿者马骅在梅里雪山间失去生命时,便将诗人的理想主义带到了那里,成为了插在精神雪峰上的标杆。当昆曲在大学校园引起轰动时,不由让人相信,传统的文化经典对于麦当劳下长大的年轻人们仍有着磁石般的吸引力。
一个人仅仅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还应拥有更为广阔的精神世界。
对于青少年而言,精神之魂也许并不在远处,而在被重重伪文化掩盖的内心深处。
第三节 一枚硬币的两面
曾几何时,小虎队的动感节奏,刘文正的童年歌谣,伴随着我们从少年步入青年,从花开到花落,从春去到秋来。
正如人们常说的那样,一首好歌,能够影响一个人一辈子。回想父辈们高唱“歌唱祖国”,激励了人们为社会主义事业前赴后继,反观今日,周杰伦的歌曲“蜗牛”作为爱国主义歌曲列入学校的校歌。一石激起千层浪,可谓“冒天下之大不韪”,顿时各大媒体报纸杂志网络都展开了激烈的讨论,而讨论的议题就是流行歌曲是否适合成为校歌,由此我想,只要是积极向上的,内容健康的歌曲,为何不能推广传唱呢。但也有人说,流行歌曲岂能登大雅之堂,更不用说作为校歌了,让大家齐声学唱。但如今我们这些年轻人,不都是整日与周杰伦为伴,孙燕姿为伍,既然都喜欢他的作品,为什么不能认同呢?
我对流行歌曲并不反感,但有一点值得肯定,这样的举措与往常相比进了一大步!我们的社会还是一个比较传统和保守的社会。尽管人们的价值观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但在一些传统观念和现代思想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们的老师我们的家长还是会告诉我们要选择前者,这其实跟我们国家的传统文化、历史和思想有关。在今天社会面临大转型,文化面临大发展,传统的思维模式正在逐步与国际接轨,为什么我们不改变一下思维方式呢?
众所周知,金庸是非常出名的武侠小说家。我也是读他的作品长大的。可以说,他的作品有好的地方,也有不太好的地方。但总体来说,还是精华多于糟粕。他里面有许多人生感悟和做人道理。有一段内容大家都印象很深,在“神雕侠侣”中,当杨过得知郭靖夫妇是他父亲的仇人后,就产生了报复心理。正在他准备对郭靖下手的当天,他陪郭靖视察襄阳城。当时,郭靖对他说了这一番话:“人们都称我为大侠,殊不知能称侠义二字,有两层含义,其一,忧国忧民,救民于水火之中,此为侠之大者。其二,救苦救难,助人于危难之中,此为侠之小者。”当时的襄阳,四面临敌,郭靖夫妇救民于水火之中,可称为侠之大者!于是,杨过顿时羞愧不已,不忍下手。这段情节,深深地感染了我。并且直到现在,还在影响着我为人处事的方式。
因此,不能将流行文化一棍子打死,要审视与辨析,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第四节 留给明天
“哪个少男不钟情,哪个少女不怀春。”
高二快要结束的时候,我和她不幸被歌德这老头言中,“钟情”得厉害,“怀春”得一塌糊涂。
“红线”是文学,校文学社的小报把我的文章和她的诗歌登在了一起,同为社员的我和她便在互评作品的时候有了较深的印象。她的诗清纯且有些朦胧,我的散文热烈奔放,经过一段时间的“切磋”与“碰撞”,我终于有了感觉,我有些喜欢她了。我很内向,又很胆小,不敢去她的教室解决秋水之盼,便心如长草般等待着每周一次的文学社活动。
我发现,她似乎对我也颇有好感。文学社20多位“文学家”,女才子占了一多半,她却偏偏坐在我旁边的位子,而且时不时向我莞尔倩笑。
于是常常不顾老师口吐莲花的妙语,和她谈“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谈“天尽头,何处有香丘”,谈“诗意的栖居”,谈“思想的芦苇”;她则和我谈泰戈尔、谈惠特曼、谈顾城、谈北岛。谈谈复谈谈,惺惺亦惺惺,别的“社员”们常常在休息的间歇说笑打闹,我和她却始终“相敬如宾”。我曾听经验丰富的大人们说,这就是“好”的标志。
我和她真的“好”上了,没有明言,心有灵犀。
有人会笑话或指责我:小小年纪竟敢早恋。其实我始终反对“早恋”这个词。林黛玉与“宝哥哥”两情相悦的时候不过十多岁;翠翠对二老傩送有好感的时候大了点,也才14岁多一点;朱丽叶与罗密欧就更是绝对的“早恋”,一个14岁,一个17岁;为爱而烦恼的维特本来就是个“少年”。这些都是千古绝唱,为什么到了我这里就成了十恶不赦的罪过?更何况我们只是谈文学,从来就没有谈过“恋爱”,更不会像那些低素质的同学一样光天化日之下牵手、喂饭,更没有偷偷KISS(连想都没想过)。我和她都是很纯洁的青年,是精神境界很高的好学生。如果非要给我们安上“早恋”的罪名,那我们也只不过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而已。
高三了,文学社暂停,我和她难得再见一次面(我们学校很大)。发e…mail成了我们“精神恋爱”的主要方式。有一次,我曾大胆地在信中写进热辣辣的“情语”,好久,才收到她的回复。
“我一直把你当作最要好的同学,把你当作可信赖的哥哥。如果真的有缘,请留给明天!好吗?”
我知道,她比我理性。如果真如她所预言,我的明天,不,是我和她的明天一定是沐浴在眼光、春雨中的一棵橡树,一株木棉。
等待明天,用真心,用汗水。
第五节 爱在沉默中开花
她嫁给他的那一天,哭得死去活来,好像生活从此一片黑暗。
她很漂亮,大眼睛、小嘴巴,皮肤白净光洁,加上身材苗条,长发如瀑,走起路来飘飘摇摇,像一朵花儿在风中摇曳。他是村小学的老师,长得又胖又黑,还比她矮半个头。
她不爱他,一点都不爱,那时,她已经有了心上人,是省城来的地质勘探员。地质勘探员在离村子不远的河边搭起帐篷,到附近的山上寻找可开发的矿源。他长得高大威猛,有着古铜色的肌肤。她和地质勘探员一见钟情,她给他纳鞋底,给他挑手掌上的刺,给他洗衣服。对方给她讲城里的新鲜事,把她带到树林深处吻她,用滚烫的声音对她说:“我爱你。”
地质勘探员回省城时,对她说一年后一定来娶她。可还没有过一年,她就被父母强迫嫁给他。这一年,是1970年。
曾经冲动
婚后,她很痛苦,每天都感到窒息。他是一个本分到近乎迂腐的男人,不会说甜言蜜语,只是不声不响地为她做这做那。他上山摘野果,到田里捉泥鳅,拿到城里卖钱,扯来花布给她缝制衣裳;她喜欢喝粥,他就变着花样给她熬不同的粥。可她对他所做的一切没有感觉。在抱怨和无奈中,她生下三个孩子。对她来说,生活是一片毫无生机的泥沼地,她深陷其中,无力自拨。
他很重视孩子的教育。孩子们懂事后,他在星期天带着他们去县城看电影,看的全是武侠片。他觉得这样可以激发孩子们的想象力。孩子们总是看得津津有味。看完电影回到家,天已经黑了。煤油灯下,孩子们一边吃饭,一边叽叽喳喳地给她讲电影里的故事,大女儿给她描述人物的穿着打扮,二女儿给她背有趣的台词,调皮的小儿子干脆拿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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