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笑之间破大案》第39章


于海波说完,掐灭烟头扬长而去。
第三十二章 跃入警方视野的嫌疑人(三)
更新时间2013…1…2 14:29:02 字数:3121
何达安路过招待所一搂会议室时,鬼使神差地往里伸了下脑袋,一眼望见正在角落里写报告的于海波,想起杨建平求他办的事儿,便走了过去。
他拉过一把椅子坐下,递了支烟给于海波。
于海波好奇地望了他一眼,搁下笔接过香烟望着他道:“有事?”
何达安干笑一声,有点鬼鬼祟祟地问道:“于法医,嗯,跟你请教个问题。这个,你们有没有检测过第二起案件中被害人的那只袜子?”
“什么袜子?”
“第二起案子中,我们厂那名被杀害的女职工,她的遗体送去市局时一只脚不是光着吗?她的袜子当时是塞在鞋子里一块送去的。”
于海波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反问道;“那袜子怎么啦?”
“噢,我是想问问,你们有没有在那上面发现什么?”
“那是技术科的事,跟我们法医室不是一码事。”
“那你知道他们有没有对那只袜子做过分析?”
“鉴定结果不是都在技术鉴定报告中写着吗?”
“好像没看见那方面的内容。”
“要知道,警方关注的主要是死亡原因以及有助于揭示凶手身份的指纹、脚印、血迹之类的物证痕迹,那只袜子上面并没有血迹,即使那上面有凶手的指纹,技术科也无法对这类吸收性物体表面进行指纹采集。也许这就是他们没有对那只袜子作进一步分析的原因。”
“噢……是这样啊。那,我就不打扰了。”何达安说完,立刻转身离去。
他觉得有点狼狈,都是那小杨子闹的,非让他问问人家技术科的人有没有从那只袜子上面找到什么。人家根本就什么也没做,这么问人,好像是在指责对方没有尽责似的。下次可不许他这么胡闹。
何达安哪里想到,他的问题确实让于海波心中直犯嘀咕。是啊,当初他们技术科怎么就没想到要对那只袜子进行检测呢?他暗暗耽心,这个疏忽可能会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不利影响。
回过头再来说说对于“嫌疑车”进行的鉴定。
当天上午,市公安局技术科科长柳云飞正带着一名手下对肖永彬被扣押的那辆“嫌疑车”做进一步的鉴定。
柳云飞就是王熙荣口中的“柳神探”,是位三十多岁的小个子。自公安大学毕业后就一直从事刑侦鉴识技术工作,如今已有十四、五年的警龄了,现场经验丰富。从外表看,他更像个教书先生而不像个警察。
他们把墨水涂在肖永彬的自行车轮胎上,把白纸铺在地上,轻轻松松地取下了轮胎印记。为了鉴别那个沥青印记,他们在轮胎上沾了一小片白纸。
他们对着拓下的轮胎印痕跟照片指指点点,一会儿点头,一会儿摇头,或者皱着眉头沉默不语,让守候在一旁的林松阳跟他的几名手下看着十分心焦。
好不容易见柳云飞抬起头,开始收拾东西准备离去,林松阳他们几个踱了过来。
“如何?”林松阳以尽可能放松的语气问道。
“我们需要进一步分析……”
林松阳不耐烦地打断了他。“得了!凭你柳大神探的炬眼,一眼便可看清真相,哪里还需要进一步分析?就当是个初步结论吧,你就别再磨人了!”
“好,就给你个初步看法吧。”柳云飞见绕不过去,只好向他妥协。
他说,经比对,他们认为这辆车的轮胎印记,与清钢保卫处拍摄到的那辆“嫌疑车”的轮胎印记不相符。
虽然这辆车子的车型、轮胎花纹图案均与“嫌疑车”一致,花纹纹路的深浅也很相似,但在一些细节上还是存在一些微小的差异。比如,“嫌疑车”的轮胎花纹中有一些横向的细纹,有点像是被一些尖锐的石块或其它硬物所划伤,而这辆车子的轮胎花纹中类似的细纹要细小的多,数量也少得多。
此外,关于那个疑似沥青之类的物体留下的印记,“嫌疑车”的印记出现在靠近轮胎中部偏右的位置,而肖永彬车胎上的沥青印记则更靠近轮胎边缘。
柳云飞拍了拍一脸失望之色的林松阳的肩膀道:“老兄,这是个磨人的细活,切不可过于操切。以你的经验和观察力,这些差别原本是不可能糊弄你的。”
林松阳咬着嘴唇一语不发。
一旁的民警俞天对柳云飞教训人的派头看不入眼,冲着他的背影嘟囔道:“神气什么?如果他也来给一百多辆车子取样,他能保证自己做出来的都是细活儿?”
“别说了,干活去!”林松阳冲着俞天吼道,转身大步离去。
当天下午王怀书召集了关于嫌疑人肖永彬的案情分析会,针对目前的进展状况,提出下一步行动计划。
林松阳首先汇报了他们对肖永彬实施羁押的经过。
接着,孙晓勇汇报了对肖永彬的讯问以及对其口供的核实情况,并尖锐地指出,肖永彬的口供满是谎言。
在孙晓勇之后,于海波汇报了对肖永彬身体的检查情况。他三言两语给出了否定的结论。不过他进一步补充道,如果伤痕不深,三个多月的工夫也基本愈合了。所以他不能够绝对有把握地断定,肖永彬不是袭击何赛姣的凶手。
最后一个汇报的柳云飞,用不带感情色彩的语调,平铺直叙了关于肖永彬的自行车轮胎花纹的鉴定情况。最后观点明确地指出:肖永彬车子的轮胎花纹,与清钢厂保卫处拍摄的那辆“嫌疑车”的轮胎印痕不一致。
他的话,使得两组人马----负责比对自行车轮胎印痕的第三行动小组和负责讯问肖永彬并核实其口供的人马----都对他怒目而视,似乎他是案情可能陷入僵局的罪魁祸首。
他难道就不能像于海波那样,别把话说得那么死,留点余地不好吗?
握枪和扣动扳机的人,是他们这些出外勤的人,但是,决定是否要扣动扳机的,却往往是这些物证技术鉴识人员,这实在太让人郁闷了!
面对灼人的目光和散发着火药味的气氛,柳云飞淡定自若,慢悠悠地吸着烟,还不时地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看上去很是超然。
尽管有人不愿意接受柳云飞的结论,但却没有人能对他的结论提出质疑。因为柳云飞一向以作风严谨、一丝不苟著称,他所作的刑侦鉴识报告,为市公安局侦破案件提供了宝贵的依据。此外,他们在他的叙述中确实找不出矛盾和令人难以信服之处。
接下来便是争论是否继续羁押肖永彬。
一部分人认为,既然肖永彬是因为车子的嫌疑被羁押的,如今车子的嫌疑被排除了,继续羁押的理由不存在了,应该放人。
另一部分人则认为,肖永彬的口供充满了谎言,况且他在两个案子发生的那段时间里,不仅无法提供不在场证明,而且行迹十分可疑。此外,肖永彬虽然看上去人很瘦,但相当结实,也很有劲,加上个子比较高,应该能够与何赛姣战上几个回合,符合凶手的特征。他的车子或许与那辆“嫌疑车”不一致,但他肯定隐瞒了什么事。只要他不说实话,警方便无法彻底排除他的嫌疑。所以,应该继续羁押。
关于肖永彬肩头的咬痕引发了一阵热议。
林松样提出了他的看法:“虽然于法医没有在肖永斌身上发现与被害人证词相符的伤痕,但正如他先前所说,因为案发时间较久,身上的疤痕也许已经愈合了。可毕竟还是在他身上发现了咬痕,技术科应该让被害人作一下咬痕试验,把它与嫌疑人身上的咬痕进行比对后再做结论。”
于海波很不以为然。“根本没必要!因为被害人咬得是凶手的手臂而不是肩头,即使鉴定结果证实那个咬痕与被害人的齿痕相似,那也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除非被害人改变证词。但那样一来,警方就有教唆、诬陷的嫌疑了。”
一位民警提出:“也许被害人记错了。我们都知道被害人何赛娇表达能力不是太强,她实际上咬得可能是凶手的肩头而不是手臂。”
于海波毫不客气地指出:“当被害人背对着凶手,被他用手臂勒着脖子的时候,她根本无法咬到凶手的肩头。而且那个圆弧的大小,与被害人的血盆大口根本就对不上。此外,那个咬痕是最近留下的,而不是三个多月前形成的。总之,我还是那句话,位置不对,形成时间不对。”
俞天带着怨气问道:“那你能解释一下,那个咬痕到底是怎么造成的吗?总不至于是他自己咬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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