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笑之间破大案》第70章


特征,并对作案过程有了比较详细的了解。
“根据前后三起案子的现场勘查结果分析,我们认为凶手身高一米八十公分左右,作案时所穿鞋子与清钢厂发给职工的工作鞋一致。凶手抽大前门牌香烟,从现场发现的烟头数量判断,凶手烟瘾不小。
“凶手作案以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使得他可以快速移动。凶手作案模式与第一起案子相同,事先把自行车藏在距离厕所大约一百米的一片菜地中,然后徒步到达案发厕所西侧的荒草地隐藏,并耐心守候,作案后循原路返回菜地,再骑车逃窜。由于连绵的阴雨,地面非常松软、潮湿,特别是那片荒草地上的泥土,当凶手藏身并出入其间时,他的鞋子必定沾满了泥污。
“与前两起案子不同,这回凶手不是在厕所内而是在厕所外袭击的被害人,这很可能是因为当时男厕所有人在方便,他的行动受到了干扰。我们找到了这名在案发前正好在去厕所的男子,他叫熊建生,是炼钢厂的工人。
“尽管如此,凶手并没有放弃行凶的打算。也许就在熊建生前脚刚踏上厕所外的煤渣路时,凶手就从他一直躲藏的荒草地中窜了出来,快速冲向了女厕所。而此时被害人正准备离开,于是他便在厕所外袭击了她,并勒着被害人的脖子把她拖到了厕所背面。由于被害人激烈地反抗,凶手把她摁在墙上,双手握着她的脖子,凶残地把她的头往墙上撞击,墙面上溅上了被害人的血迹。凶手在残害被害人的同时,也在墙面上擦伤了手背,结果在墙面上留下了血迹。
“凶手接着又把被害人拖倒在地,跪在她身旁,掐着她的脖子,并把她的脑袋使劲儿往地面撞击。在被害人尸体两侧,有凶手双膝压出来的凹痕,所以凶手裤子的膝盖处肯定沾满了污泥。为了防止被害人叫喊,凶手随手从地上拔起一把野草塞在她的嘴里。”
王熙荣说到这,停了下来,喝了口水,点上一支烟,大口大口地吸起来。
第63章 第三起凶案(八)
更新时间2013…2…6 11:41:33 字数:2859
过了下烟瘾后,王熙荣对凶手的心理作了一番总结。
“我们大家都知道,当时厂民兵就在二十米开外的地方巡逻,凶手的行凶过程极有可能完全暴露在他们的视线之内,他冒的风险不可谓不大。但是凶手丝毫也没有放弃作案的打算,而是公然在民兵的眼皮底下行凶。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凶手的胆子相当大,行事十分冷静,而且对情势的判断也相当准确,我指的是,他很可能看准了当时担任巡逻的民兵根本就神志不清。
“此外,从凶手前后三次作案时在藏身处留下的烟头数量判断,凶手不仅十分冷静,而且相当有耐性。一个人要发展出这份冷静和狡猾,是需要有一番历练的。这更加坚定了我们先前的看法,凶手肯定有前科,在清钢厂的这三起案子之前肯定作过案,而且很可能杀过人,而且年纪不会太轻,至少应在二十五岁以上。
“从凶手的作案过程判断,他并非找相识的人下手,对被害对象也没有特殊的选择,这也使得我们可以完全排除作案动机是报复杀人的可能性。我们认为,凶手是见机行事,随机选择那些容易下手的人作为猎物,然后耐心等候,伺机出动。这说明凶手有很强的计划性,与出于政治动机的作案相吻合。”
在王熙荣之后发言的,是法医室的于海波。
他的发言遵循了他一贯的风格-----一大串干巴巴的医学名词,平铺直叙的叙事手法,既不作任何引申,也不作任何联想和推测。
他说,与上一起案子相同,死者颅顶遭受到重物的击打,但不是致命伤,伤口中有碎砖屑,凶器很可能是砖块。颅后有大片撞击伤,比颅顶的伤口要严重,但也不是致命伤;伤口中有白灰和泥土,显然分别在墙上和泥地上撞击过,与现场发现一致。颈部有扼痕,喉头两侧有椭圆形指压痕和指甲痕,表皮剥脱并有条状伤痕。颈部的伤是致命伤,死亡原因是扼颈造成的窒息。
死者面部遭受到猛烈的击打,造成表皮损伤和皮下出血。口腔内有多处损伤,并缺了三颗牙齿。此外,死者四肢有多处防卫性损伤,显示死者曾经激烈地反抗过。
技术科柳云飞的发言风格与于海波类似,也是不带任何感情的一连串的专业术语。好在柳云飞一向言辞简练,繁琐的鉴定过程一语带过,简明扼要地给出结论。
他指出,对现场采集到的烟头进行了唾液分析,识别出它的主人为B型血,与前两起案子的结果一致。
在沾有被害人血迹的墙面附近采集到的淡褐色污渍,被证实属于人类血液,血型为B型,与被害人的O型血型不相同,而与烟头主人的血型一致。
现场采集到的鞋印与清钢厂发给职工的翻毛皮鞋鞋底花纹一致,鞋码为四十二码,与前两起案子采集到的不明嫌疑人的鞋印一致。
在距离案发地点一百来米处采集到的自行车轮胎印痕,属于凤凰二十八英寸前杆车轮胎;轮胎花纹中的附着特征,与第二起案子中清钢厂保卫处提取到的不明车辆轮胎花纹一致。
技术科的鉴定结果,进一步证实了三起案件为同一个凶手所为。
洪建阳汇报了对嫌疑人的搜索情况。
比起前面几位有着明确结论的发言人来,他没有任何结论,只有一份有待甄别的嫌疑人名单。
他说,与前两起案子不同,这件案子发生后,职工们积极主动地提供线索,加上现场勘查得到的线索的补充,他们先后逮捕了三十四名嫌疑人。这些人全都是案发当晚十二点十分之后回到宿舍的,并且除了一人外,其余嫌疑人的不在场证明均未得到证实。
他继续解释说,大多数嫌疑人是从宿舍被带走的,只有极少数是在厂区西大门被捕的。迄今为止唯一被释放的那名嫌疑人就是其中之一,而且还是唯一试图离开大门口的嫌疑人,至少当时的情景是那样的。但是该嫌疑人不仅有人证,而且还有现场痕迹证明。他们只能放人。
周尔钧有点走神似的,任由细长的手指中夹着的香烟吱吱地燃烧,长长的烟灰随着他的呼吸一点点地向下飘落。
洪建阳刚一停顿下来,他便冲着王熙荣道:“根据你的推理,凶手显然存在过度杀戮的行为。一般认为,当凶手对被害人满怀仇恨时才会有不必要的杀戮行为。可是根据你的分析,凶手是随机选择被害人,这点我也同意。那么,凶手的这种行为你们怎么理解?”
“从现场痕迹和尸检报告来看,显然被害人曾经激烈地反抗过,也许因此激怒了凶手,使得他疯狂地加害被害人。”李立华不假思索道,看样子他对这个问题有也所考虑。
“是啊,勘查现场时我们也曾经对此有过一番讨论。小李的看法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我认为除此之外,凶手也许具有虐待倾向。”王熙荣道。
许多人赞成他的观点,包括周尔钧。
“我们是否应该根据大王(他指的是王熙荣)的分析,把嫌疑人限定在身高在一米八零以上的那些人?”洪建阳问道。
“这个,我看不必。因为大王他们对凶手的身高的判断,是根据步距和鞋码所作的推测,而这些经验公式都存在一定的误差。为了避免放走嫌疑人,还是把凶手的身高限定在一米七十五公分以上比较妥当。”周尔钧说道。
他的观点得到了众人的支持。
何达安终于按捺不住了。自从对钟翰祥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之后,他一直希望向更多的人阐明他的观点,特别是专案组。
他一上来便给专案组猛戴高帽,什么工作认真细致,不怕苦、不怕累,工作如何如何到位,以及如何如何与凶手争分夺秒,云云。但是民警们一点儿也没有被他的天花乱坠之词所迷惑,他们耐着性子等待着后面的“但书”。
果然,何大人话锋一转。
“但是几个月过去了,我们仍然毫无所获。我们虽然圈定了几位嫌疑人,但最终都因为证据不足而被释放。我们虽然有嫌疑车的轮胎花纹,但却始终找不到车子。虽然有不明嫌疑人的鞋底印痕,却始终找不到实物。尽管种种迹象表明凶手身高可能在一米八零或以上,而全厂符合这个高度的人不到三十人,再加上王组长所划定的凶手的年龄段,则人数不到二十人,我们可以把他们从里到外、从头到脚查个遍,可我们就是无法锁定嫌疑人。在场的所有的人都认为凶手肯定有前科,但我们几乎翻遍了全厂的每一页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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