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明的束缚下》第2章


小说为什么重要
作画
墙上的画
诗的实质

〔瞧,这个人〕
我的小传
译后记
附录:劳伦斯著作年表
//
………
论做人(1)
………
人是思想的探险者。
这并不等于说人具有智力。智力包括技巧、心计。智力之所以称为智力,就如同下棋时规则对棋手一样,是有条件的。真正的思想是一种经验。它起先在血液中发生变化,在体内慢慢地抽搐,直至发生变革,最后成为一种新的觉醒、心理意识中新的现实。
就这点而言,思想是一种探险,而不是实践。为了思考,人必须冒险,双倍地冒险。首先,他必须走出去,用身体去迎接生活,然后,在大脑中正视结果。
如果像小个子大卫那样用身体去迎接生活的巨人,那是够糟糕的。不妨看看战争的例子吧。在同生活发生过大的遭遇以后,坐下来勇敢地正视后果就更难,更痛苦。再以战争为例。许多男人走出家门去迎接战斗,可又有谁敢于在战斗之后正视自我呢?
这种冒险是双重的,因为人是双重的。我们每个人都有两个自我,其一是我们的身躯,它不堪一击,从未完全受我们的支配。这身躯有其非理性的同情心,欲望和激情,也有其独特的直接交往手段,根本不顾大脑的管束;其二就是我们有意识的自我,“我知道”我是谁的自我。
生存于我体内的自我,我永远无法最终认识它。它具有如此奇特的吸引力和痉挛的特点,让我承受那么多非理性的折磨,真正的磨难,同时偶尔也让我得到一些心惊肉跳的快感。对我来说,我体内的“我”是只奇怪的野兽,而且常常不那么好对付。我的躯体宛如一片热带丛林,其间生活着那个看不见的“我”,就像一只夜间的黑豹子,两只眼睛在我的梦中闪着绿光,或者在阴影笼罩之时,通过不眠的白昼出现在我面前。
还有另一个自我。它和颜善面,合情合理,聪明复杂,充满良好的愿望。这就是已知的“我”,可以被辨认和欣赏的“我”。“我”对自己说:“是的,我知道自己缺乏耐心,对不同观点不懂得宽容。但在日常生活中,我十分随和,心地比较善良。这种善良使我有时显得有些虚假,可我并不相信什么机械的诚实。有头脑的诚实,也有情感的诚实、感觉的诚实。如果有人对我说谎,我识破了,到底揭不揭穿他却是一个选择问题。如果揭穿他只会破坏他真正的感情,也破坏我自己的情感,那么,当着他的面称他为骗子就是情感上的不诚实。我宁可心里稍稍不诚实,装出自己接受这一谎言。”
这便是已知的我在同它自己对话,它发现它所从事、所感知的一切都有一定的理由,它在自己的良好愿望中保持着某种不变的信仰。它竭力在它周围所有的人和其他“人物”中遵循一条合理而无害的道路。
//
………
论做人(2)
………
对这个已知的我来说,任何事物的存在都同认识有关,人便是我所认识的人,英格兰便是我所认识的英格兰,我便是我所认识的我。伯克利大主教说的完全有道理:事物只存在于我们自己的意识之中。对已知的我来说,我认识之外的一切皆不存在。不错,我总是在那儿补充我所认识的一切。但那只是因为,在我看来,知识会繁殖知识,一种认识会导致另一种认识,而不是因为有什么知识是从外部进来的。这个外部是没有的,只有更多有待补充的知识。
如果我坐在车厢里,有人走进来,那么,在很大程度上他便成了我已认识的人了。首先,他是一个男人,我知道男人指的是什么;其次,他年事已高,我也知道高龄意味着什么;再次,他是英国人,中产阶级,等等,等等。我知道了所有这—切。
可还有一点我并不知道。他是个陌生人,他的性格我一无所知。我飞快地瞥了他一眼——这便是个小小的探险,认识方面的探险,一种把某些品质以某种方式加以组合的探险。仅仅一瞥,我就知道了我所想知道的一切。看完了,探险也就结束了。
这就是认识的探险。人们去西班牙,就“认识”了西班牙;人们学习昆虫学,便“认识”了昆虫。人们会见列宁,便“认识”了列宁。有许多许多人“认识”“我”。
我们就是这样生活的,我们从自己已知的出发,走向另一个要认识的事物。如果我们不知道波斯国王,我们想我们只需去德黑兰的宫殿走一趟,就可完成这一业绩。如果我们不那么了解月亮,只需去找一本最近出版的有关月球的书,我们就能了如指掌。
真的,我们知道自己知道这一切。知道了!知道了!剩下的只是理解方面的小游戏,把二和二相加,做个机器里的真正小天神。
所有这一切就是认识和理解的探险,但不是思想的探险。
思想探险始于血液,而不是大脑。如果乘火车时在我身旁坐下的是个阿拉伯人、黑人,甚至犹太人,我就不能那么敏捷地开始我的认识过程。我仅仅看上一眼,说,他是个黑人,是不够的。他坐在我身旁,我的血液中会感到一种轻微的不安。从他身上传来一种奇怪的振动在我的脉动中也引起一点小小的骚乱。我的鼻孔觉察到一种淡淡的气味,尤其是,甚至当我闭上眼时,我依然感到有一个陌生人坐在那儿,同我有接触。
这时,我再也不能从我出发,从已认识的我出发,开始去认识他。我不是黑人,所以我不那么了解黑人,我永远不可能充分“理解”他。
那怎么办呢?这是一条死路。
接下去我有三条路可走。我可以马上采纳“黑鬼”这个词,给他贴上此标签,然后将他忘掉!我也可以凭我的知识对他刨根问底,也就是说,了解他,就像我了解其他人一样。
//
………
论做人(3)
………
我还可以做第三件事:我可以承认我的血液受到了骚动,他身上发出的某些东西干扰了我正常的脉动。承认这些之后,我要么采取抵制行动,把自己隔离起来,或者,我也可以让血液中的骚乱继续下去,因为,不管怎么说,我们俩之间还有那么一种奇特的异邦同情感。
当然,几乎在所有相仿的情况下,混杂在白人之中的黑人都会回避,不让自己的黑色气味传到身旁的白人那儿去。如果我上了一辆满是黑人的列车,我也会照此行事。
但除了这点以外,我得承认,在我和他之间有某种奇怪的无法估摸的反应。这种反应导致我的血液和神经发生微小、但确确实实的变化。这种微小的变化在梦境和无意识中得到发展,直至它——如果我允许的话——挣扎着向前作为认识的一种新形式,一种意识的术语展现于光天化日之下。
拿较普通的男女关系来说吧,一个男人从他已知的自我出发,喜欢上一个女人,因为她对他那已知的事表示了同情。他感到自己和她已经互相了解,于是便结婚。以后滑稽的事就开始了,既然他们以为互相了解,他们便可以各自从已知的自我出发,大家都正确无误,成为恩爱夫妻,等等。但一旦有真正血肉的接触,很可能就会有一个陌生的不谐和音闯进来。她不再是他当初所想象的她了,他也失去了原先在她心目中的形象。这时,另一个自我,最基本或者说肉体的自我出现了,通常像个黑魔,从原先那个很可爱的仙体中跑出来了。
这个婚前一切都显得那么让人开心的男人,婚后便开始呈现出他本来的面目——那古老而可憎的亚当的儿子的面目。而她,原来那个可爱而称心的天使,这时也慢慢地成了那个常和蛇打交道的夏娃的魔鬼般的女儿。
这是怎么回事?
就是那个耶稣受难的十字架。我们知道,十字架代表着肉体,代表着肉体内黑暗的自我。被钉死在这个肉体的十字架上,就是我们知道的那个自我,即所谓的真正的自我。十字架作为古代的象征,不可避免地总是同阳物崇拜有关,但却具有比性更深的含意。它是暗中生活在我们的血液和骨头中的自我,对血液和骨头来说,生殖器只是一个象征。这个自我就是我的变我,我的另一个自我,那个矮人,双子星座中的第二颗星。而麦加那神圣的黑石头就代表它:这个生活在男人或女人血液中的黑暗的自我。要是你愿意的话,可以叫它作生殖器,但它不仅仅是生殖器。耶稣就是钉死在这个人体自我分界的十字架上,我们也全都被钉在这个十字架上。
结婚是当今世界的?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