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别姬同人之幸》第122章


院子里面,小金童段奕风穿着暗红薄夹袄,抱着站在院子台阶下面的他爹段小楼的大腿,往他爹段小楼身上努力地爬着。
别看段奕风年纪小,但手脚极其灵活,小猴子一样,爬起来亳无压力,看得对面不远处暖阁里,正拔拉算盘的花婉爱,笑得更加温和柔情了。
她是真心喜欢段奕风的,看着这个孩子,她总会想起她落了的那个长成形的男胎。
父母包办婚姻,花婉爱对那个混蛋丈夫谈不上有什么感情,但她对怀过的那个孩子,却是掏心掏肺地爱的,甚至想守着那个孩子过一生的,奈何情深缘浅,与她的母子情怀,连六个月都不到。
想到自己的孩子,花婉爱温和的笑容渐渐变得暗淡,最后忧伤。
坐在花婉爱身边的胖老板那五,把花婉爱瞬间变化的表情,看得清楚,他的心头一动,想说点什么,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才能缓解花婉爱心底的凄苦。
那五在经营生意方面,有些手段,见什么人说什么话,但在情感这方面,他远远不如花清远——一句话就能安抚一个人的心。
他踌躇了好一会儿,才说:“瞧着段老板的儿子,长得真好看,和他爹学武生瞎了,应该和程老板学旦的。”
那五这句话,花婉爱听完还未及接口,刚刚一把把儿子从大腿上扯下来,扛在肩头的段小楼,正好从这里走过,听到了那五的话,他眼皮都没抬一下,凉凉地说:“学什么都好,坚决不学旦。”
他还指望着他儿子给他传宗接待,可不希望他儿子,给别人做媳妇去。
一想到这事,他的悲伤就逆流成河啊。
和花清远刚从外面回来的程蝶衣,很耳尖地听到他师兄的这一句。
程蝶衣今天心气不顺,正好找不到撒气的地方呢,段小楼正好撞他枪口上了。
程蝶衣挑起嘴角,冷哼一声,“师兄觉得旦角怎么了?不好吗?”
这两个接连明显向上挑的声调,使得段小楼的头皮一阵发麻。
“哪有,十生一旦,怎么会不好呢?师弟,你误会了,这小猴崽子,哪是学旦的料,我是怕他给你添麻烦。”
段小楼连忙赔不是。站在程蝶衣身后的花清远,笑得玩味之极。
段小楼耷拉一下眼角,他这个师弟,自从和花清远好上后,整个性格变得越来越……
怎么说呢,他不太会形容,就是整个人越来越小了。
以前的乖巧懂事、顺从柔怯,如今全没了,被花清远宠得无法无天,基本可以为非作歹,拿欺负他这个师哥,完全不当一回事了。
最可悲的还不是这个,也不是他根本没有反抗能力,而是他连个诉苦的地方都没有。
得罪了程蝶衣,别说花清远,就是他家屋里头的,都不会饶了他的。
他直到现在也没有弄明白,明明刚认识时,两个水火不相容的人,到如今,竟好得‘嫂子、师弟’见面就叫,关系比和他还亲密了。
他徒觉一阵悲凉,做人真是太失败了。
“随师兄你怎么想,当我稀罕教啊,”
程蝶衣擦着段小楼父子而过,连看都没看一眼,直接回自己的卧房去了,留给段小楼父子一个高贵冷艳的背影。
“师兄勿见怪,蝶衣刚刚心情不好,”花清远冲着段小楼笑得很抱歉,但他的表情却不是那般的,似乎很享受,“刚刚在外市那儿,我们看到一个凉糕摊子,蝶衣想吃,我没让。这春寒未过,吃那东西,伤身体,他有点不高兴了。”
段小楼彻底无语了。他简直不知道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他此时寡淡忧伤的心情。
他低头看了一眼怀里的儿子,觉得还是让他儿子少来几趟吧,免得传染上不正常,要家门不幸啊。
眼看着四月十九号,越来越近,花清远渐渐拢上双眉,他甚至已经联系好了,最快速也是最隐蔽地离开天津的方式,其实有一计可行,但他不愿意程蝶衣有一点伤害和不舒服。
这若是换在他身上,他也就不用绞尽脑汁了。
他不在乎自己的名声,甚至不在乎自己的身体,他所有毒辣的计策,用在自己身上或其他人身上时,从不做考虑,惟独程蝶衣。他畏手畏脚了。
这就是所谓的人之软肋,弱点吧。
这一天,程蝶衣有戏,花清远把他送去戏院后,正想转去外市,找那个卖凉糕的,谈一谈。
看看凉糕这东西,刚出锅的时候,能买上一块,是不是就不会在这个季节,伤了脾胃了。
哎,是自己把他宠惯的。没吃到嘴的东西,总是有些不甘心的。
哪怕程蝶衣不表现出来,花清远自己也会觉得不舒服。总想尽一切地满足了程蝶衣。不想程蝶衣受一点委屈。
因着外市距离戏院不远,花清远没有坐车,准备走着过去。他刚绕过剧院所在的胡筒,就被人拦住了。
花清远从来没有想过,他有一天还会见到眼前这人。
这人穿着一身破旧的灰色薄袄子,一副灰头土脸的模样,但花清远还是能一眼认出他。这人的眼睛,多少年的不变,总是流转着似水桃花。
这个在他认识之际,就被他当做棋子的人,竟会真的对他产生了别样的情愫,还痴痴地躲着藏着,只是为了能远远地见上他一面。
他能说这是什么呢?他又能对这样的感情,有什么反应或是回报吗?
——当然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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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喜,爷不是告诉过你,以后别再来找爷吗?”
花清远的脸色很不好看,但对面那个人,却无动于衷。
他微微抬起的尖俏下巴,一双因脸颊削瘦显得格外大的眼睛,带着略略讨好地笑,“爷,我……我没想来烦你的。”
欢喜知道,他不被花清远待见。花清远几次三番地送他走,他又几次三番地跑了回来。
怕被花清远看见,一直缩头缩脑地躲着,藏在暗色的角落里,注视着花清远。
花清远陪着程蝶衣来到天津后,他也跟着过来了,意租界的房子贵,他租不起独门独户的,就在街尾那边租了一个小单间。
每日里只做一件事,抹脏了脸,在天津大红门戏院的巷子口卖瓜子,以掩饰他每天偷窥花清远送程蝶衣来戏院的行径。
花清远离开天津回北平,他就猫回他的小窝里蛰伏起来。直到花清远再次从北平回天津。
对上欢喜这样的人,花清远颇觉头疼。
他手里的棋子,反过来缠上了他,这种事情,以前不是没有发生过。他通常拿枪一指,几句威胁,就算了事了。碰到实在难缠的,他杀人灭口,也不是没做过。
只是欢喜……,这孩子太拗了。
“爷,前面有个面馆,我还没吃东西。”
欢喜摸着肚子,理所应当地提着要求,瞧着花清远,可怜巴巴的。像是被抛弃街头,可怜兮兮的流浪猫,竖着尾巴,颤颤地求收养。
花清远也想好好和欢喜谈谈,点点头,“走吧,爷请你吃面。”
花清远大步迈过挡在他面前的欢喜,向前面走去。
欢喜小步跟在花清远的后面,时而抬头向前面望一眼,便很开心了,连他自己用来做掩饰的瓜子摊,都不管不顾地扔在那里,完全想不起来了。
小面馆里,花清远点了一碗牛肉面给欢喜,并两盘小菜。他自己是不吃的。索性要了两碗豆花,推给欢喜一碗,他自己留一碗,装装样子,算是陪吃了。
不管花清远吃不吃,欢喜自己吃得很开心。
本来只要能看到花清远人,他就很知足了,如今花清远就坐在他对面,看着他吃,他更是满足得立刻死去,都愿意的。
欢喜很珍惜这一次,因为下一次不知道还会不会再有。
“欢喜,你今年也有二十了吧?”
花清远还记得,几年前认识这孩子时,他似乎说过他那一年十六岁。
听到花清远和他说话,欢喜从面碗里抬起一双湿漉漉的大眼睛,点点头,“快二十一了。”
欢喜这孩子自小过得是颠沛流离的生活,看起来小猫似的,其实不然。
——就算真是猫,欢喜也是只生存能力极强的野猫。
他藏着锋利的爪子,一旦有人对他不利,他就会毫不犹豫地抓出去。要不这孩子也不能在如此险恶的生存环境里,活到现在的。
他不像蝶衣,少时有师兄段小楼,等着段小楼想着成家生子时,又有了花清远。
程蝶衣的生活虽然孤寂,但他一直都有可以寄托身心,相偎相诉的伴儿。
欢喜有的只是他自己,所以他才会在遇到花清远后,缠了上来。
茫茫大千世界,还是这样一个乱世,能碰到花清远这样真心爱男人,还爱得很温柔很痴情的,真是举世无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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