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漠祭》第4章


传神地写出了琐屑,也就写活了一个个生活画面。正是这些活的琐屑构成了作品的伟大。有时,我们看这些作品时,甚至看不到作者。看到的也不仅仅是引人入胜的故事,更多的是扑面而来的生活和呼之欲出的人物。
当代作品中,一些人为的张牙舞爪的表面的“伟大”恰恰损坏了作品本身。作家们把情绪化的语言和胡编乱造的情节生硬地塞进作品,从而破坏了其应有的朴素。遗憾的是,那些作家自己竟也产生了错觉,以为自己真的很伟大,就像背对快要落山的太阳看到自己硕长无比的影子一样。
真的伟大,应该是质朴。
走进佛殿,呲牙咧嘴的,可能是鬼、夜叉,至多是罗汉。而佛和菩萨,则永远是安详的。一个猴子,既使它有翻天覆地的神通,也不过是个难为众仙心仪的“弼马瘟”,哪怕它自封为“齐天大圣”也改变不了其本质。只有当它经过无数次的自我超越,消去火气,降伏无明,证得智慧,从绚烂归于平淡,从舞棒弄棒到安详微笑的时候,它才可能成“斗战胜佛”。这也便是为什么绝大多数的名著风格十分朴素的原因。
当然,我的《大漠祭》距我所希望达到的目标尚有距离,但我一直是朝这个方向努力的。在小说还没动笔之前,“作者题记”就先从我心中涌出了:
“我不想当时髦作家,也不想编造离奇故事,我只想平平静静地告诉人们:我的西部农民父老就这样活着。活得很艰辛,但他们就这样活着。”
我想写的,就是一家西部农民一年的生活,(一年何尝又不是百年?)其构件不过就是驯兔鹰、捉野兔、吃山药、喧谎儿、打狐子、劳作、偷情、吵架、捉鬼、祭神、发丧……换言之,我写的不过是生之艰辛、爱之甜蜜、病之痛苦、死之无奈而已。这无疑是些小事,但正是这些小事,构成了整个人生。我的无数农民父老就是这样活的,活得很艰辛,很无奈,也很坦然。
我的创作意图就是想平平静静告诉人们(包括现在活着的和将来出生的),在某个历史时期,有一群西部农民曾这样活着,曾这样很艰辛、很无奈、很坦然地活着。仅此而已。
《大漠祭》中没有中心事件,没有重大题材,没有伟大人物,没有祟高思想,只有一群艰辛生活着的农民。他们老实,愚蠢,狡猾,憨实,可爱又可怜。我对他们有许多情绪,但唯独没有的就是“恨”。对他们,我只“哀其不幸”,而从不“怒其不争”。因为他们也争,却是毫无策略地争;他们也怒,却是个性化情绪化的怒,可怜又可笑。
这就是我的西部农民父老。
不了解这些,便不了解《大漠祭》。
是为序。
大漠祭 第一部分 大漠祭 第一章(2)
(1)
兔鹰来的时候,是白露前后。漠黄了,草长了,兔儿正肥。焦燥了一夏的兔鹰便飞下祁连山,飞向这个叫腾格里的大沙漠。
老顺就在大沙河里支好了他的网。
网用细绳绾成,三面,插成鼎立的三足,拴一个做诱饵的鸽子。因兔儿日渐狡猾,饥肠辘辘的兔鹰便一头扎进了网。兔鹰长着千里眼,看不见眼前三尺网。
早晨,照例挼鹰。
老顺很早就醒了。他梦见千万只兔子张着血红大口向他扑来,铺天盖地的,就醒了。他相信报应,认为那是死在他手里的兔子来索命。这种梦老做。第一次做这梦的时候,他就不想再放鹰了。孟八爷说:“屁胡子!不放,兔子糟害庄稼,不饿死人才怪呢。”老顺就想,放鹰也算是行善积德呢,就仍放。当然,主要还是舍不得兔肉味,白露一过,嘴里没几块兔肉拌哒,心里就干焦干焦的;但总抹不掉杀生害命的阴影,老做那梦。做一次,出一身冷汗。做归做,放归放。谁叫野兔糟害庄稼呢?
灯一亮,那个叫“黄犟子”的黄鹰便不安分地扇翅膀。显然,它也在做梦,梦见自己在天上飞呢。一定是的。老顺想,人梦见自己吃肉时总要拌几下嘴。鹰梦见自己飞时,不扇翅膀才怪呢。老顺笑了。他发现“黄犟子”已睁圆了眼。他很喜欢这圆溜转的霸气十足的眼睛。这是真正的鹰眼。鹰的所有气息都是从这个窗户里透出来的。
“黄犟子”是个叫人“鸟牙”的鹰,性子暴,难务息。但也正说明它是个好鹰。就像千里马多是烈马、忠臣大多刚直一样,越叫人“鸟牙”的鹰越可能是好鹰。一旦驯服,抓兔子是一把好手,还不反。不像“青寡妇”这种次货,一落网,就乖,就吃食,就叫人摸。面里驯服得很,可一丢手,它就逃之夭夭了。抓兔子?哼,闻兔屁去吧。
老顺喜欢刚烈的鹰。
地上横躺着一个拇指粗的羊毛轴。那是昨夜老顺硬塞进“黄犟子”嗉里的。早晨,鹰脖子一抡,毛轴就出来了。老顺拣起,就灯下看,轴儿上已干净了。这就是说“黄犟子”的“痰”拉清了,能往兔子上“放”了。这是第七个毛轴。前六个,夜里喂,早晨吐。羊毛上尽是粘乎乎的黄油。这黄油祖先叫它“痰”,老顺也叫“痰”,灵官却叫“脂肪”。叫啥也罢,一样。反正那黄油是叫鹰性子野的东西。不扯清,手一松,鹰就飞了,“嗖--”,直上天空。等俯冲下来,就不知溜到啥地方了。扯清“痰”,它一飞高,头就晕,就饿得慌。见了兔子,不扑,才怪呢。
老顺决定今天把“黄犟子”往兔子上“放”。这是个火候。放早了,鹰还野,有去无回;放迟了,鹰就“背”了,忘了自己会抓兔子。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挼鹰至此,只剩一“放”。老顺有种临战前的兴奋。
推开门,一股清新扑面而来。老顺心里一爽。他最喜欢这味儿。乡下的清晨,空气凉水似的,吸几口,便把脏腑洗透亮了。天还有些黑。几颗星像毛旦的贼眼,一眨一眨地捉弄人。
一声牛吼传来,曳长,沉闷,雄浑。一听,就能听出是魏没手子的“西门大”在叫。那真是头好牛,长,大,一身犍子肉。一跑,肉轱辘辘抖。跳起来,压上去,个头小些的乳牛都支不住。老顺笑了,为自己这时却想到了这个场面。
他很响地清清嗓门,敲敲儿子的门,说:“起呀,爹爹们,###蛋子把太阳都烤红了。白头子养活黑头子几十年了,该自觉些了。”他听到灵官嘟囔道:“行了,行了。少说两句又胀不死你。”老顺笑了。对付儿子,他知道说话的分寸:轻了,冷水上敲了一棒,你说你的,他睡他的;重了,他们又恼了,免不了顶撞你几句。大清早的,红个脖子黑个脸,一天都不利顺。——“白头子养活黑头子”,不轻不重,正合适。再说,这也是事实呀。这几个爹爹,哪个不是他老俩口起早摸黑抓养大又供了书的?猛子念到初三,兰兰初一,灵官高中。就亏了憨头,只念个小学。可这能怪他吗?一大家子六张嘴,只靠老两口四股子筋动弹。眼下,憨头到井上值夜,还没回来呢。
大漠祭 第一部分 大漠祭 第一章(3)
老顺背了草筐,进了牲口圈。一股熟悉的混和着牲口汗味和粪便的气息使他心里的温水荡了。这是他清晨必做的功课,也是他最愿意做的功课。这黑骡是魏没手子的那头青叫驴下的种,长起个头快,一岁,就俨然是个大牲口了。瘸五爷最眼热他的,就是这黑骡,老缠,要让给他。不成哟,别的,都能商量,唯有这牲口,最是老顺贴心贴肉的东西。舍不得哟!……瞧,这坯子,多好。腿长长的,灵丝丝的,像电视上的长腿模特儿,高贵着呢。这小东西恋人,一见老顺,总要用它那柔柔的白唇吻他的手。那滋味,嘿,啥都比不上哟。这不,它又来了。老顺拍拍黑骡的脖子,嗔道:“你个饿死鬼。”黑骡低唤声声,向他撒娇。老顺笑了。热水一样的东西又荡了。
添了草,出门。棚下的骆驼又叫了,满嗓门噎个声音,直梗梗的,远没有骡的低唤温柔。但老顺更喜欢的还是它。这是村里最大最壮的骆驼。那###齐刷,澄黄,油晃晃的。峰子高高耸立,像两个山峰。不像白狗家的那个乏骆驼,峰子早成老女人的奶头,软沓沓吊着。###更糟,新毛不长;旧毛不褪,丝丝络络,粘满柴草,跟邋遢女人没啥两样。寒碜。哪像这公驼“经”人,能吃,能干,能长膘。套个铧犁,象带个柴皮一样,轰轰隆隆,一忽儿就把一亩地翻个精光。那犁沟,尺子一样直。——当然,老顺喜欢它,还因为它每年剪几十斤驼毛,总能卖个千儿八百。这是家里的一项固定收入呢。
(2)
老顺带了皮手套,托了“青寡妇”,出门。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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