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国》第42章


胜败兵家常事。
要是打了败仗,他们的后代将同他们自己一样遭到巨大损失,以致劫后遗民复兴祖国成为不可能。
苏:你的话是对的。
不过你想永远不让他们冒任何危险吗?
格:决无此意。
苏:如果危险非冒不可的话,那么冒险而取得胜利者不是可以经过锻炼而得到进步吗?
格:显然如此。
苏:一个长大了要做军人的人,少年时不去实习战争,以为这个险不值得冒,或者冒不冒差别不大,你看这个想法对不对?
格:不对。
这个险冒与不冒,对于要做军人的人有很大的区别。
苏:那么,作为前提我们一定要让孩子们从小实地见习战争,同时我们也采取必要措施避免危险,这样就两全了。
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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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是的。
苏:那么,首先他们的父辈,关于军事总不见得没有一点经验吧?
总懂得点哪些战役是危险的,哪些是不危险的吧?
格:他们应当懂得的。
苏:因此他们可以把孩子带去参加不危险的战役,不带他们去参加有危险的战役。
格:对。
苏:他们将把孩子们交给那些在年龄和经验方面都有资格做孩子们领导者和教师的,不是滥竽充数的军官去带领。
格:这是非常恰当的。
苏:可是我们也要看到,人们遭遇意外是屡见不鲜的。
格:的确是的。
苏:因此我以为,为了预防意外,我们应该一开始就给孩子们装上翅膀,必要时让他们可以振翼高飞。
格:什么意思?
苏:我们一定要让孩子们从小学会骑马,然后带他们骑马到战场上去察看战斗,但不要让他们骑那种好战的劣马,而要让他们骑那种既跑得快而又容易驾驭的驯马。
这样他们就既可以很好地看到自己将来要做的事情,一有危险,他们只要跟着长辈领导人,又可以迅速撤离。
格:我看你的话是对的。
苏:那么,关于军事纪律应该如何规定?
士兵应该如何对待自己人,如何对待敌人?
我的想法不知对不对?
格:请把你的想法告诉我。
苏:如果任何士兵开小差逃跑,或者丢掉武器,或者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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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胆怯犯了其它类似的错误,这种士兵要不要被下放去做工匠或者农夫?
格:断然要。
苏:任何士兵被敌人活捉做了战俘,我们同意不同意,把他当作礼物送给敌人,随敌人怎么去处理他?
格:完全同意。
苏:一个士兵如果在战场上勇敢超群,英名远扬,他应当首先受到战场上战友们的致敬,然后再受到少年和儿童的致敬。
你赞成不赞成?
格:赞成。
苏:他还应该受到他们向他伸出右手的欢迎?
格:应该。
苏:但是,我想你不会再赞成我下面的话了。
格:什么话?
苏:他应该吻每一个人,并且被每一个人所亲吻。
你赞成吗?
格:完全赞成。
我对这条法令,还要补充一点:在该战役期间他要爱谁,谁都不准拒绝。
理由是:如果他在爱着什么人(男的或女的)
,他就会更热切地要赢得光荣。
苏:好极了。
我们已经说过,结婚的机会对于优秀人物,应该多多益善,以便让他们尽可能地多生孩子。
格:是的,我们曾经这样说过的。
苏:但是荷马诗篇中还讲起过,用下述方法敬重年轻人中的勇士也是正当的。
荷马告诉我们,阿雅斯打起仗来英勇异常,在宴席上受到全副脊肉的赏赐;这样对于年轻勇士既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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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还可以增强他们的体力。
格:极是。
苏:那么,这里我们至少可以把荷马作为我们的榜样。
在祭礼及其它类似场合上,我们表扬那些功勋卓著智勇双全的优秀人物,给他们唱赞美诗,给他们刚才讲过的那些特殊礼遇,给以上座,羊羔美酒,这样对于这些男女勇士,既增强了他们的体质,还给了他们荣誉。
格:你说得好极了。
苏:好,那么,那些战死沙场,——如果有人死后英名扬,难道我们不能首先肯定他是名门望族的金种子吗?
格:绝对可以。
苏:我们要不要相信,赫西俄德诗篇里①所说的黄金种子死后成为“置身河岳的精灵,保卫下民的救星”?
格:当然要。
苏:我们要不要去询问一下阿波罗,然后按照他所指示的隆重方式安葬这些勇士神人?
格:我们还能采用什么别的方式吗?
苏:而且,以后我们还要对他们的坟墓按时祭扫,尊崇死者有若神明。
我们还要把同样的荣誉给予那些因年老或别的原因而死亡的,在正常的一生活动中表现得特别优秀的人物。
对吗?
格:肯定对的。
苏:再说,我们的士兵应当怎样对待敌人?
①《工作与农时》191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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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在哪方面?
苏:首先在变战败者为奴隶方面。
希腊人征服别的希腊城邦,把同一种族的人降为奴隶,你以为这样做是合乎正义的吗?
还是,——不但自己不这样,而且还竭力阻止别的城邦这样做,使大家看到有被蛮族征服的危险,使希腊人和希腊人团结起来,互不伤害蔚然成风。
——还是这样合乎正义呢?
格:希腊人大家团结一致的好。
苏:那么,他们自己不要希腊人做自己的奴隶,同时劝告别的希腊人也不要希腊人做自己的奴隶?
格:当然。
无论如何,那样大家宁愿外抗蛮族,内求团结了。
苏:在战场上作为胜利者,对于被击毙的敌人,除武器外,不去剥取死者其它东西,是不是这样好些?
搜剥敌尸财物,仿佛在做什么不可少的事情一样,这不让一些贪生怕死的胆小鬼找到了借口,他们可以不去追击活着的敌人了吗?
不是有过许多军队曾断送于这种只顾抢劫的行为吗?
格:的确是的。
苏:你不觉得抢劫死尸是卑鄙龌龊的行为吗?
把死者的尸体看作敌人,而让真正的敌人丢下武器远走高飞,这不是女流之辈胸襟狭隘的表现吗?
这种行为与狗儿向着扔中它们的石头狂叫,却不过去咬扔石头的人,有什么两样呢?
格:丝毫没有两样。
苏:因此,我们一定要禁止抢劫死尸,一定要给死者埋葬。
格:真的,我们一定要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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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再说,我们也不要把缴获的武器送到庙里,作为捐献的祭品,为了关心维护与其他希腊人的友好关系,尤其不要把希腊人的武器送去。
我们倒真该害怕把同种人的这些武器,作为祭品送到庙里去,以至亵渎神圣,除非神指示要这样做。
格:再对不过了。
苏:关于蹂躏敌方希腊人的土地和焚烧敌方希腊人的房屋的问题,你的士兵们究竟应该怎样去对待呢?
格:我很高兴听听你对这个问题的意见。
苏:据我看,他们对希腊敌人既不能蹂躏土地也不该焚烧房屋。
他们应该限于把一年的庄稼运走。
要不要我把理由告诉你?
格:要。
苏:我的看法是:正如我们有两个不同的名称——“战争”与“内讧”一样,我们也有两个不同的事情。
所谓两个不同的事情,一指内部的,自己人的;一指国外的,敌我的。
国内的冲突可称为“内讧”
,对外的冲突可称为“战争”。
格:你的话很中肯。
苏:如果我说希腊人与希腊人之间的一切关系是属于内部的,自家人的;希腊人与蛮族之间的关系是属于外部的,敌我的;请问,你觉得我这个话也同样中肯吗?
格:很中肯。
苏:那么,当希腊人抗拒野蛮人,或者野蛮人侵略希腊人,他们是天然的敌人,他们之间的冲突必须叫做“战争”
;如果希腊人同希腊人冲突,他们是天然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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