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空之门1619》第482章


“搞农业生产也好,搞工业生产也好,都是需要人去劳动的。有了能够掌握设备和技术的人,才有了成倍增长的工农业产量。但是无论如何,我们先得有人才行。”
“你看看报纸就知道了,国家目前的粮食生产主要都是国营农场来承担的。光是国营农场每年生产的粮食就能充分满足全国将近一亿人口的粮食需要,甚至有巨量的盈余了。所以从农业生产的角度讲,我们这些作为补充单位的人民公社,其实是处于一个比较郁闷的位置的。”
“搞工业,我们搞不过人家作为工业中心的县城。搞农业,我们搞不过进行专业化机械化生产的国营农场。而且在随着工业和农业的发展,无论是作为工业中心的县城还是作为农业生产主力的国营农场,他们还要不停地从我们这些偏远地区的人民公社里面抽取劳动力。”
“你看看这份报告。光是去年从咱们公社出去到县里和矿区干活当工人的就有四百多人。两个生产队直接就黄摊子了。”
“没有人,我们什么事情也别想干好。没有人,我们什么设想也别想实现。当初我到县委和郭书记反映这个人口流失的问题的时候,你知道郭书记是怎么和我说的吗?”
听了沈大山的提问,陈新民下意识的就接口道:
“郭书记是怎么说的?”
看了已经没有什么精神头的陈新民一眼,沈大山说道:
“郭书记明确的告诉我,我们这些人民公社的任务,就是在今后的一段时间里,对人口向中心地区集中造成的影响进行处理和解决的。也就是说,我们今后就是专门负责维持人口越来越少的地区基本秩序的。”
“郭书记这话我回来之后仔细的琢磨了一下就明白了。说到底,我们就是做善后工作的。什么时候公社里的年轻人走光了,什么时候公社里的老年人死光了,什么时候我们这个公社的存在也就结束了。”
“所以你也不要想着总要用那些根本就做不成什么事情的中老年人,搞什么扩展性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了。维持住现状,保障这些中老年人的生活稳定,就是你这个生产队长的核心工作。”
听完了这话,陈新民的脸都绿了。他回到老家确实是想过相对轻松的日子不假。可是他也没想到自己居然是要回来承担一个养老看坟的工作的。
看到陈新民的脸色不好,沈大山有些戏谑的笑了起来。他对陈新民说道:
“小陈你也不要太消沉。其实你完全可以和今年那两个转到县城工作的生产队长学习学习嘛!别管是用什么手段,别管是以一个什么方式,只要你能把你手底下那两百多人都介绍到工矿企业或者农场去,你这个生产队长的任务就结束了。到时候国家就会给你重新安排工作了!”
“其实你要是仔细想一想,这个办法其实比你领着那两百来人在小山沟子里苦熬好多了。现在各地区的人手多紧缺啊!”
看着书记脸上的笑容,陈新民突然产生了一种掉到了人口贩子的陷阱里的错觉。
彻底的搞清楚了状况的陈新民不禁想到:
“早知道是这样情况,我直接留在兵团多好。何必这么折腾一通呢?”
第470章万事有理黄锦康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来简单的算一笔账。”
“算什么账呢?我们就算一算国家为培养一个初级少年军战士进行了多少投入?算清楚了这笔账,我们就知道这个判决合理不合理了。”
莱州地区高等人民法院的会议室里面,莱州地区高等人民法院政委、院长黄锦康,正在回答按照惯例到莱州地区高等人民法院进行巡视和审核地区审判工作的莱州地区人民代表委员会法务委员会一行人的问题。
和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大部分国家机构和部门相同,莱州地区高等人民法院也是几乎全部都是由部队上的军事审判体系中转业过来的部队干部组成的。
就像在部队里一样,负责审判工作的法院干部们倒是不一定各个都能把所有的法律条文都背的滚瓜烂熟熟悉无比。不过同样就像在部队里一样,地方法院的审判工作,也会按照中央下发的审判条例进行的。
所有的审判几乎都可以从审判条例里快速的找到相应的内容。而且新中国的法律审判工作有遵从惯例的制度。也就是说,法院的审判人员在找到相应的审判条例之后,还可以按照已经有过的审判衡量量刑的强度。
这样一来,法院的审判工作倒确实是好做了。但是对于法院的干部们来说,在业务上不够专精,对于法律条文的掌握不够深刻,不能对国家的各项法律的意义进行准确的理解,这些问题都成了比较严重的问题。
特别是因为在审判工作中实行人民陪审制度,在很多案件中量刑的强度最终都是由人民陪审团决定的。所以看起来法院和其他的新中国的单位和部门都一样,从上到下都有点僵化和死板的味道。
这一点倒不是体现在业务上的,主要是体现在国家对法院体系普及法律宣传法律的要求方面,在这一方面大家表现的不够积极主动。
不能对审判后的案件进行有效的宣传和普及,不能通过那些典型案件向人民群众解释和普及法律知识,这是莱州地区高等人民法院政委、院长黄锦康一直耿耿于怀的事情。
而且有的时候,对于同一个案件的审判工作,法院内部也会产生一些比较严重的分歧。就以一年多前的“强掠少年军女战士回家结婚”的案件来说吧,在案件审判的过程中,法院内部就有不同的声音。对于所有涉案案犯的量刑强度的问题,就是当时法院内部争论的焦点问题。
大家对于女战士的父母违犯《婚姻法》,傻子的父母违犯了《婚姻法》和《刑法》都没有什么异议。但是对于女战士的父母要不要量刑那么重,对于傻子的父母要不要执行死刑,这都是大家当时没有产生统一意见的重点内容。
一年多前,就是黄锦康亲自出面,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了彻底的解释并最终的拍板儿的。现在黄锦康又要对莱州地区人民代表委员会的一般委员和法务委员们进行专门的解释了。
“今天在这里,我也不准备和同志们专门掰扯具体的法律条文。我在这里和大家说句实话,对于具体的法律条文,我这个政工干部肯定是没有那些业务干部们记得牢记得准的。我们院的副院长、审判长李辞心同志是行政学院的法律科毕业的专门人才,一会儿大家可以就具体的法律条文的问题专门质询他。在这里,我就是简单的和同志们算一笔账而已。”
因为算账有点兴师问罪的味道,而在某种意义上说人民代表们都是专门找各单位麻烦的人,所以黄锦康话里这种在身份上的转化,让几个代表小声的笑了出来。
看到气氛变得比较轻松了之后,黄锦康继续说道:
“咱们就事论事,那个大家提到的案件里面的初级少年军的女战士,是从六岁的时候就进入了幼儿园学习的。在幼儿园里上了两年的学,之后又在学前班上了一年的学。到案件发生的时候,这个女战士已经接受了国家六年的教育和培养了。”
“按照国家的教育制度,从这个女战士进入幼儿园开始,国家每个月就要支出一项固定费用,那就是向她的父母支付的教育和抚养补贴。”
“国家用每人每个月三百元人民币向该战士的父母买断了对这个女战士教育和抚养的权力。一年下来,这笔钱就是三百乘以十二,每年国家固定向这个女战士的父母付出了三千六百元人民币。六年的时间,仅此一项,国家就要为这个女战士支出两万一千六百元人民币。”
莱州地区人民代表委员会的法务委员会的代表们并不是什么专业的法律人士出身。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在各个工厂、农场、人民公社等部门和单位里随机选择出来的。对于当选人民代表,他们中的很大一部分人还都相当的不情愿。
这些人民代表其实并不关心具体的法律条文是怎么回事儿。他们问到一年前的案件的原因,是这个案件给他们带来的震动实在太大了。
在他门中的一些人看来,那个案件不过是父母对于自己的子女的婚姻大事干涉的严重了一些,可是最后却被弄了个“满门抄斩”。因为一个女娃子,几乎两个家庭的人都被弄光了。这些人民代表都想通过这次巡视和审查搞清楚国家在这个案件中到底想要表达一个什么意思。
要知道,这些人民代表本身都是有儿女和以后肯定也会有儿女的人。
所以黄锦康想的不是怎么解释法律条文的问题,而是向这些人民代表解释这种量刑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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